陈志勇答中评:切实通过政策实施造福台胞
中评社厦门6月15日电(记者 海涵)海峡论坛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志勇14日上午在第十七届海峡论坛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评社记者提问,就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有关政策举措予以介绍。他指出,福建将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理念,努力把每一项写在文件里的好政策,都变成大家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具体实惠,推动政策措施从“纸面”落到“地面”。
在当天发布会上,陈志勇表示,2023年《意见》发布以来,中央和国家部委及福建省勇于探索,今年上半年又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中央层面,今年以来,共有11家中央和国家部委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内容涵盖经济、社会、文化及基础设施等民生重点领域。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1月出台《关于支持福建探索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海关总署于3月出台《海关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措施》等。福建省层面,在以往已出台三批45条政策举措基础上,今年以来围绕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聚焦深化闽台服务业合作、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及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又推出17条政策举措,提升台胞获得感。截至目前,福建省已累计发布四批共62项举措,这些政策措施在海峡论坛相关子活动中也会广泛宣介。在中央和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已形成一批先行先试经验,取得一批首创性对台融合发展成果,福建正日益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下一步在继续出台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政策措施方面有哪些考虑?陈志勇告诉中评社,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历史使命、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机遇。中央《意见》发布以来,中央和国家部委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福建省推出四批62条政策举措。这些政策开局良好、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意见》,以更大力度推动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造福台湾同胞,下一步,我们在政策出台方面主要有以下考虑和安排:
一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政策文件。我们将密切对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多汇报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实践成效和发展需求,多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加大授权赋能,推出更多体现示范区定位和具有首创性、突破性、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