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哈萨克斯坦使馆调整因公护照等受理方式
一、因公护照、公认证业务:通过电子邮件预约(邮箱:astana@csm.mfa.gov.cn),电子邮件标题应为:业务类型+联系人电话,邮件中附上相关资料。
二、签证业务:通过“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avas.cs.mfa.gov.cn)预约办理时间,不再通过邮箱回复预约申请。
因私护照、旅行证、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此前方式预约办理。
一、因公护照、公认证业务:通过电子邮件预约(邮箱:astana@csm.mfa.gov.cn),电子邮件标题应为:业务类型+联系人电话,邮件中附上相关资料。
二、签证业务:通过“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avas.cs.mfa.gov.cn)预约办理时间,不再通过邮箱回复预约申请。
因私护照、旅行证、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此前方式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