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健慈:国安立法彰法治公义利安居乐业
中评社香港3月27日电(记者卢哲)香港特区立法会近日三读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2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条例》于23日刊宪生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有机衔接,相辅相承,补上国家安全的漏洞和短板,平衡了法治和市民的人权自由,健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彰显法治公义。傅健慈表示,《条例》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不留死角,更有利于市民安居乐业、企业放心投资,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傅健慈说,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顺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香港履行了宪制责任,完成了历史光荣任务,展现“爱国者治港”,高质量、高效的立法,为“兴”的动能提供重要支撑,立法获得强大民意支持,社会各界热烈欢迎,开启了法治新篇章,“意义重大,令人感到十分兴奋鼓舞!”
傅健慈表示,香港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基本法第23条是进行香港本地立法,共同的立法目的是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及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项目共有7条,跟香港国安法重迭的地方只有两个,即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故此第23条立法有必要性、迫切性。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有机衔接,相辅相承,补上国家安全的漏洞和短板,平衡了法治和市民的人权自由,健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彰显法治公义。
傅健慈指出,此次立法审议过程非常高效,特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展现了互动新模式,以行政主导,立法互相配合监督,立法会议员日以继夜,全速严谨审议草案的每一条条文,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特区政府也相应作出91项修改;立法会三读全票通过,展示“爱国者治港”的新气象,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傅健慈表示,反中乱港分子,死心不息,视法律如无物,勾结外部势力,仍然继续抹黑诋毁《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香港的法律制度及司法独立,散播失实误导言论,煽惑人心,试图破坏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他们的奸计是不会得逞的。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者必究”,国安罪犯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会被香港警方全球通缉,最终他们难逃法网,必定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治。
傅健慈说,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期的繁荣稳定及市民的福祉和根本利益。香港特区依法完成香港国安条例立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社会各界齐盼尽快堵塞国家安全的漏洞和短板,筑牢国家安全的屏障,“早一日得一日”是大家的共识。这次立法得到中央的信任和大力支持。特区政府是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采用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和特色,并参考了内地和外国的国安法,才进行立法。条例条文清晰,定义明确,刑罚适当,平衡了法治和人权自由,符合国际标准,针对极少数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彰显法治公义,天经地义。
“香港国安条例概述的罪行定义明确,根本没有模糊的地方,此次立法是经过立法会严谨的程式,立法会议员审慎地逐条审议条文,并作出建设性建议,特区政府也相应作出修正。”傅健慈解析,条例明确界定罪行要素,规定了罪刑法定,清楚区分罪行与非罪行,比如完善现行《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及相关罪行,令叛国性质的行为得以有效防范,国家领土免受侵略,包括订立叛国罪,涵盖意图危害国家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而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将现时为普通法罪行的隐匿叛国罪行编纂为成文法例。
傅健慈强调,香港正在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筑牢国安屏障,令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不留死角,让反中乱港分子没有立足之地,斩断外部势力干预香港的魔爪,对香港百利而无一害。国安港安,港安家安,香港无后顾之忧,可以轻装上阵,凝聚力量,良政善治,拼经济,谋发展,改善民生,长治久安,确保香港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更有利于市民安居乐业、企业放心投资,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为第二个百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中评社香港3月27日电(记者卢哲)香港特区立法会近日三读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2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条例》于23日刊宪生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有机衔接,相辅相承,补上国家安全的漏洞和短板,平衡了法治和市民的人权自由,健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彰显法治公义。傅健慈表示,《条例》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不留死角,更有利于市民安居乐业、企业放心投资,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傅健慈说,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顺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香港履行了宪制责任,完成了历史光荣任务,展现“爱国者治港”,高质量、高效的立法,为“兴”的动能提供重要支撑,立法获得强大民意支持,社会各界热烈欢迎,开启了法治新篇章,“意义重大,令人感到十分兴奋鼓舞!”
傅健慈表示,香港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基本法第23条是进行香港本地立法,共同的立法目的是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及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项目共有7条,跟香港国安法重迭的地方只有两个,即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故此第23条立法有必要性、迫切性。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有机衔接,相辅相承,补上国家安全的漏洞和短板,平衡了法治和市民的人权自由,健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彰显法治公义。
傅健慈指出,此次立法审议过程非常高效,特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展现了互动新模式,以行政主导,立法互相配合监督,立法会议员日以继夜,全速严谨审议草案的每一条条文,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特区政府也相应作出91项修改;立法会三读全票通过,展示“爱国者治港”的新气象,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