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应答好“不为”与“有为”之问
中评社北京12月10日电/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专题会议,提出“围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尤其要按照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要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展。”
凤凰网发表特约评论员、重庆大学地方政府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教授陈升文章表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永恒话题。这70年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历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起决定作用”,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再到当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前提是:应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政府不应直接干预市场和社会,而应通过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等手段,对其进行宏观调控或管理。
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在此基础上,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各项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同时提出“完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文章分析,在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五年规划具有连续性和典型意义。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五年规划体制不断完善,已在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取得很大进步。从规划性质来看,由单一的行政指令性计划逐步转变对未来的预测性规划;从政府作用来看,从对经济领域的微观干预,逐步转变为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宏观调控或管理;从管理主体和方式来看,从政府为单一主体的管控,逐步转变为市场、政府和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中国五年规划在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中,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政府与市场来看,五年规划应该为政府配置公共资源、进行公共事务治理提供指南,同时为市场配置资源、进行竞争性市场领域治理提供预期导向。但以“十三五”规划纲要为例,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等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规划内容比较笼统,其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需进一步明确。而在应该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域,规划内容较多,干预较多。
政府与社会来看,规划编制应该为社会提供参与渠道,规划实施应该通过群团组织凝聚社会力量、积极搭建社会有序参与规划实施特别是公共产品供给的平台,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规划落实。
文章认为,编制“十四五”规划,要按照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要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展。
首先,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服务和服从于政府职能履行。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营造政策环境、配置公共资源、实施有效监管等方面,同时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优质的营商环境和高效的政府服务。规划应明确公共服务提供的量化任务,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从内容、种类、优先顺序、水平和数量等。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将优化和创新政府服务贯穿于“放权和监管”之中。
其次,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十四五”规划编制要为市场配置资源、进行竞争性市场领域治理提供预期导向。“十四五”规划要描绘好“发展蓝图”,引导发展方向,通过设定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等预期性目标,为市场主体提供预期,弥补“市场失灵”。要限定“发展天花板”,通过设定耕地保有量、能源排放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污染物减排总量等约束性指标,对市场主体进行约束。要划定“发展边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市场主体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最后,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十四五”规划编制要为社会(包括社会组织、公众等)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公共治理提供机会。从全球范围看,许多国家强调社会组织在公共产品供给当中的重要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带来的真空,尤其是面向特殊群体或针对特定群体的公共产品类别。
因此,鼓励社会组织或是非盈利组织(慈善组织或基金会)在辅助弱势群体(促进公平正义)、推进环境治理(抑制负外部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有关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应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领域,可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初期,设置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议题,搭建专题协商平台,进行开放讨论。同时,帮助提高社会参与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中评社北京12月10日电/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专题会议,提出“围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尤其要按照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要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展。”
凤凰网发表特约评论员、重庆大学地方政府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教授陈升文章表示,政府与市场关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永恒话题。这70年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历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起决定作用”,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再到当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前提是:应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政府不应直接干预市场和社会,而应通过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等手段,对其进行宏观调控或管理。
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在此基础上,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各项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同时提出“完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文章分析,在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五年规划具有连续性和典型意义。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五年规划体制不断完善,已在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取得很大进步。从规划性质来看,由单一的行政指令性计划逐步转变对未来的预测性规划;从政府作用来看,从对经济领域的微观干预,逐步转变为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宏观调控或管理;从管理主体和方式来看,从政府为单一主体的管控,逐步转变为市场、政府和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中国五年规划在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中,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政府与市场来看,五年规划应该为政府配置公共资源、进行公共事务治理提供指南,同时为市场配置资源、进行竞争性市场领域治理提供预期导向。但以“十三五”规划纲要为例,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等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规划内容比较笼统,其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需进一步明确。而在应该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域,规划内容较多,干预较多。
政府与社会来看,规划编制应该为社会提供参与渠道,规划实施应该通过群团组织凝聚社会力量、积极搭建社会有序参与规划实施特别是公共产品供给的平台,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