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诚信经济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自动续费”的猫腻,与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符,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法经营必将行之不远,这样简单的道理,“任性”的运营者并非不懂,只是心存侥幸罢了。打破这种侥幸心理,需治理发力。相关监管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级消协发起公益诉讼,都是促使APP运营者合规经营、尊重消费者权益的治理手段。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说到底,数字经济是诚信经济,而非一锤子买卖。无论互联网平台还是APP运营者,不断提升信息服务品质是王道,当用户的消费体验趋优,自然会有消费黏性,又何须藏着掖着的“留客之道”?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何鼎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