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香港廉政公署的历史经验值得学习
总结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人们可以得出很多结论。作为一个从事廉政学术研究的学者,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独立性。上个世纪70年代,香港的腐败是系统性腐败,从香港警察到香港公立医院的护理人员,从贩夫走卒到政府高级官员,腐败无处不在。如果依靠香港自身的力量解决腐败问题,比登天还难。正因为如此,香港当局采取的策略是,在体制之外,建立独立的香港廉政公署,负责查处香港的腐败案件。为了召募香港廉政公署的官员,香港当局采取了一种极为特殊的方式,那就是既往不咎,确保香港廉政公署工作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事实证明,建立直接对香港最高长官负责的廉政公署,既可以摆脱香港这个身份社会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同时又可以确保香港管理团队不会因为掀起反腐倡廉暴风骤雨而彻底瘫痪。当然,在任何一个地区实行法律豁免都会引起巨大的争议。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初期,豁免了一大批违法犯罪的工人员,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逍遥法外。但是,万事开头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香港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反腐败队伍,从而使香港廉政公署能更好解决腐败增量问题。
第二,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惩治腐败为发端,充分考虑到香港是一个商业化国际大都市,在制度设计和执法的过程中,把反腐倡廉深入到商业活动的各个方面,不仅高度重视受贿犯罪,同时也高度重视行贿犯罪,通过对不法商人采取强制措施,起到震慑作用,从而确保香港反腐败深入人心。
香港廉政公署在反腐败过程中,针对一些举报活动,全方位调查。不会因为嫌疑人不是公务人员,而放一马。也不会因为当事人之间长期存在礼尚往来,而从轻发落。在规则设计上强调事无巨细,只要是收受礼品,都必须上报。在执法过程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而使香港廉政公署执法机构工作非常有效率。
绝大多数案件之所以出现腐败,根本原因就在于内部工作流程混乱。香港廉政公署在执法过程中,高度重视内部分工协作,在相互配合、互相监督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香港廉政公署的立案和执法是分开的。如果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立案机构可以进行监督,香港廉政公署的其他机构也可以进行监督。这样做可以确保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不会根据个人的意愿,对案件随意处置,从而确保香港廉政公署的内部不会出现非常严重的腐败问题。
事实上,香港廉政公署的内部相互监督,是确保香港廉政公署秉公执法的重要环节。事实证明并且将继续证明,如果执法机关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长官可以随时决定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或者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撤销案件,那么,香港廉政公署的廉洁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加强内部流程管理,接到举报之后,建立非常完善的案件管理系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会出现隐匿案件现象,是香港廉政公署成功的重要秘诀。
第四,香港廉政公署最宝贵的经验就在于,充分瞭解香港作为商业社会的特点,从商业交易的各个环节入手,对腐败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从已经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香港廉政公署善于从商业案件中发现蛛丝马迹,对于案件的线索层层调查,从而确保腐败分子无处遁形。
香港廉政公署的许多经典案例,都是从商业活动中发现的。获取线索之后,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人员不是就事论事,而是根据商业活动的一般特点,把商业活动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性调查,把那些“错位”的交易调查清楚,从而使许多隐秘的腐败案件浮出水面。
在香港这样一个法制社会,腐败分子不会直接进行权钱交易,往往是通过各种复杂的活动,将犯罪隐藏起来。香港廉政公署在调查过程中,根据商业活动的一般特点,譬如,异常的交易价格,对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活动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最终发现交易异常背后的秘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比香港廉政公署在查处腐败案件中的做法,内地许多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就事论事,从而使许多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值得借鉴。
香港廉政公署最为宝贵的经验就在于,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对于任何举报都没有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而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抽丝剥茧,深入调查,从而将隐藏在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调查清楚,将当事人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香港廉政公署在查处案件方面之所以取得非凡的业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洞察人心,充分瞭解商业活动的秘密。可以设想,如果香港廉政公署工作人员不瞭解商业的一般规律,对人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那么,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放过许多细小的线索,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第五,香港廉政公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惩治腐败的同时,重视预防和教育工作。香港廉政公署不仅通过新闻媒体刊登香港廉政公署的宣传口号,鼓励香港居民公开举报,而且更主要的是,香港廉政公署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确保香港廉政公署真正拥有“顺风耳千里眼”。
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人员有限,而香港又是一个公务员队伍庞大的地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及时发现线索,防患于未然。事实上,这种发动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做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正是由于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宣传香港法律规定,起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事实证明,并且将继续证明,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减少反腐败的压力。只有发动群众,才能使腐败分子无处遁形。祖国内地在反腐败制度设计上,充分借鉴了香港反腐败的经验,但是,在教育、预防腐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案件,被纪检监察机关推诿的现象不时出现。举报者被追究责任的案件屡见不鲜。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诬告者的法律责任,表面上看是为了树立正气,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恐吓的作用,使一些群众感到悲观,认为官官相护,反腐败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祖国内地纪检监察机关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出现不良情况,及时公开腐败案件查处结果,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相信随着越来越多居民加入到反腐败的行列,祖国内地反腐败效果会越来越好。
总结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人们可以得出很多结论。作为一个从事廉政学术研究的学者,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独立性。上个世纪70年代,香港的腐败是系统性腐败,从香港警察到香港公立医院的护理人员,从贩夫走卒到政府高级官员,腐败无处不在。如果依靠香港自身的力量解决腐败问题,比登天还难。正因为如此,香港当局采取的策略是,在体制之外,建立独立的香港廉政公署,负责查处香港的腐败案件。为了召募香港廉政公署的官员,香港当局采取了一种极为特殊的方式,那就是既往不咎,确保香港廉政公署工作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事实证明,建立直接对香港最高长官负责的廉政公署,既可以摆脱香港这个身份社会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同时又可以确保香港管理团队不会因为掀起反腐倡廉暴风骤雨而彻底瘫痪。当然,在任何一个地区实行法律豁免都会引起巨大的争议。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初期,豁免了一大批违法犯罪的工人员,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逍遥法外。但是,万事开头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香港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反腐败队伍,从而使香港廉政公署能更好解决腐败增量问题。
第二,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惩治腐败为发端,充分考虑到香港是一个商业化国际大都市,在制度设计和执法的过程中,把反腐倡廉深入到商业活动的各个方面,不仅高度重视受贿犯罪,同时也高度重视行贿犯罪,通过对不法商人采取强制措施,起到震慑作用,从而确保香港反腐败深入人心。
香港廉政公署在反腐败过程中,针对一些举报活动,全方位调查。不会因为嫌疑人不是公务人员,而放一马。也不会因为当事人之间长期存在礼尚往来,而从轻发落。在规则设计上强调事无巨细,只要是收受礼品,都必须上报。在执法过程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而使香港廉政公署执法机构工作非常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