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预付款监管仍待细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对教培行业实行“组合拳”整治。
记者了解到,面对新政策,不少教育机构早做打算提前退出,但由此产生的消费者退款难,甚至机构恶意“跑路”问题,正困扰着广大消费者。事实上,不只是教育培训机构,近年来在健身、食品等行业流行多年的预付式消费带来的“后遗症”,已引起监管重视,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监管账户、“冷静期”等治理措施。
多位专家向人民网表示,相关制度探索将有效帮助遏制“退费难”“商家跑路”等问题,同时期待监管部门继续细化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简便的维权渠道,并呼吁大家理性消费,减少自身损失风险。
强化资金监管倒逼机构回归初衷
去年9月28日,多名消费者向河南省濮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孩子在某传媒公司少儿模特、口才培训班学习期间,公司突然关门,家长多次与培训班负责人协商退款无果。
据中消协2月发布的《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透露,预付费类消费纠纷近年来显着增加,办卡前后差别大、商家跑路、办卡易退卡难等正是投诉“重灾区”。
在某互联网投诉平台,搜索关键字“培训”,投诉数量多达30966条,涉及虚假宣传、退款失败、服务欠佳等多个方面。
预付式消费是在消费者与商家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后,由消费者先付费,商家后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告诉记者,目前从民法和经济法的角度来看,预付卡模式虽受到额度、用途、支付方式等多方面限制,但亦存在合法路径。
《“双减”意见》明确,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目前,安徽合肥市上线“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服务系统”,设置有家长查询、机构预警等功能;福建福州市教育局要求新设立或设立不足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内留存资金最低余额不少于10万元,设立一年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最低余额不少于30万元;北京市石景山区则要求所有开展预付费业务的商户必须将预付费的20%纳入银行存管。当出现问题时,银行部门将启动保证金监管机制,冻结商户剩余资金。
肖飒认为,第三方托管与风险储备金模式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常见手段。根据以往经验来看,如能做到第三方托管机构及其款项独立于商家控制,风险储备金与预收款始终形成合理比例,即可有效遏制预防预付式消费带来的诸多问题。
设置“冷静期”防止顾客“上头”消费
家住北京的小沐(化名),是掉进预付费“深坑”的受害者之一。2019年,他一时冲动,在某理发店充值数万元,事后后悔,却遭到商家拒绝。“不得已,我只好托朋友把卡号发在多个公司的办公群里,希望有人用我的打折卡消费,再把钱转给我。”由于要找陌生人套现,小沐有时候一天就需要确认多达十几个消费验证码。对于像小沐这样的消费者,多地陆续推出了“冷静期”制度。据肖飒介绍,“冷静期”制度也称“后悔权”制度,原则上消费者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无条件退货。这是将线上渠道的无理由退货拓展至线下渠道,是针对充卡问题所设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
今年1月1日起,上海首批15个主要健身品牌的400余家门店正式针对办卡会员设置“七天冷静期”,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未开卡使用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后消费者应当及时与相关机构沟通,以快速惩治恶意商家并获得救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对教培行业实行“组合拳”整治。
记者了解到,面对新政策,不少教育机构早做打算提前退出,但由此产生的消费者退款难,甚至机构恶意“跑路”问题,正困扰着广大消费者。事实上,不只是教育培训机构,近年来在健身、食品等行业流行多年的预付式消费带来的“后遗症”,已引起监管重视,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监管账户、“冷静期”等治理措施。
多位专家向人民网表示,相关制度探索将有效帮助遏制“退费难”“商家跑路”等问题,同时期待监管部门继续细化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简便的维权渠道,并呼吁大家理性消费,减少自身损失风险。
强化资金监管倒逼机构回归初衷
去年9月28日,多名消费者向河南省濮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孩子在某传媒公司少儿模特、口才培训班学习期间,公司突然关门,家长多次与培训班负责人协商退款无果。
据中消协2月发布的《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透露,预付费类消费纠纷近年来显着增加,办卡前后差别大、商家跑路、办卡易退卡难等正是投诉“重灾区”。
在某互联网投诉平台,搜索关键字“培训”,投诉数量多达30966条,涉及虚假宣传、退款失败、服务欠佳等多个方面。
预付式消费是在消费者与商家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后,由消费者先付费,商家后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告诉记者,目前从民法和经济法的角度来看,预付卡模式虽受到额度、用途、支付方式等多方面限制,但亦存在合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