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梁美芬论香港法律具有独特优势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林艶摄)

  中评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林艶袁晓麦)2024年全国两会在京召开,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就《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的意义、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成立后的建设方向、“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香港法律界的独特优势、香港如何为外来人才创造更具吸引力的环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梁美芬法学教授,1960年出生于香港,先后于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香港大学完成中学、大学、硕士、博士及法律专业学位课程。梁代表自2008年起担任香港立法会议员,现为香港经济民生联盟副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香港执业大律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香港基本法教育委员会会长,回归前已在法律界开办了多个推广中国法律的课程,自1989年开始在香港城巿大学法律学院任教,曾任副院长,专长于中国法律、香港基本法,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的法律冲突。她于2000年当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以推动中港法律交流工作的杰出表现而获奖)。

  香港须尽快完成23条立法工作为市民创造稳定发展的环境

  中评社记者:香港近期已经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谘询,预计在今年可以完成立法工作。您如何看待23条立法对于维护香港法治和社会长远发展的意义?

  梁美芬:首先,香港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较为落后。实际上近年来在各地,特别是这些普通法的国家都纷纷修改了他们的国家安全法。因为国际形势转变,随时都可能有国家安全风险,所以他们都制定了严格的国家安全法律。相反,香港一直只是靠英治时代遗留下来的零零散散的一些法律,以致它没有为公众提供一个清晰的法律底线。这种法律漏洞就为2014年的违法“占中”和2019年“黑暴”提供了温床。因此这两次事件都典型的表明香港现在的法律是落后的,如果法律稍微健全就不会发生了。

  其次,科技发展得很快,但我们的法律还没修改过,法律本应该是与时俱进的。我认为,香港现在的市民跟2003年的时候是不一样的。2003年时的香港市民对于国家安全的概念很陌生,但今天我们的市民都知道没有国家安全,我们连家都回不了,我们的课也上不了,生意也做不成,所以我认为如今香港社会在这方面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我们已经有了比较高的民意基础和共识,就可以团结一致。因为对于香港来说,我们26年都没有好好地完成宪法的功课。23条立法是宪法的责任,否则就是国家为我们去做了。澳门在2009年就已经完成了23条立法,效果是至今没有人因为触犯该条例而受到惩罚,那就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说明立法就是发挥预防和教育的作用。市民清楚了法律的底线,也教育了市民,法律很重要,国家安全也很重要。因此立法是有作用的,澳门就是一个好例子。香港是先于澳门成为特别行政区的,但我们在完成23条立法方面却落后14年了,这就说明我们真的是需要把先前遗留的功课好好完成。

  全世界国家的安全法律都是中央自己去做的,只有香港澳门才获授权,能够自己根据自己的法律文化制定保护国家的安全的法律。这显示了什么?这体现的就是国家对香港和澳门无限的关爱和信任。现在大家需要做的是珍惜23条立法的机会,因为没有一个国家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是真空的,没有国安法律,就无法保障普通市民的生活,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任何的安全感,所以我们说国安才能家安。香港市民对国家依然很有情怀,我们也要始终铭记香港作为特区的责任,不要让特区成为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的漏洞。所以,我认为必须让市民要明白香港需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安全网建好了,市民反而不会因为误解而犯法,更好的保障香港市民生活,一起专心发展经济。

梁美芬认为,必须让市民要明白香港需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安全网建好了,市民反而不会因为误解而犯法,更好的保障香港市民生活,一起专心发展经济。(中评社 林艶摄)

  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在即香港大有可为

  中评社记者:我们注意到,《建立国际调解院公约》政府间谈判会议近期在香港顺利举行,国际调解院总部将会落户香港,成为首个总部设址香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您如何看待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呢?

  梁美芬:香港实行的普通法是我们对外的法律语言桥梁,所以我相信这也是国家选中香港作为国际调解院办公室地点的重要原因。香港因为有国家做后盾,所以才能成功争取到国际调解院在香港坐落在香港。

  国际调解它不单单是一个普通的调解,它也会包括重大的商业纷争,主权国之间的纷争,我相信它的可塑性还是很高。将来如果能够发挥我们香港中西结合的优势,吸引更多国家来香港调解纷争,我们就能为世界和平发挥更多贡献,我想这也是国际调解院的历史任务。

  广纳海内外法律专家学者展现香港独特法律优势

  中评社记者:李家超特首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在今年内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您认为该学院的成立对于香港的发展而言有何重大意义呢?您对学院的建设又有何建议呢?

  梁美芬:我很高兴现在香港能够成立这样的学院,希望政府能够好好的把它建设起来。如果这个学院建设的好,会有越来越多国际学者专家愿意来培训我们的律师,这样香港也能真正成为一个国际法律的枢纽。另外,学院的成立也可以让我们吸引多元化的国际法的人才,增强世界对香港法律制度的认可和信心,让香港成为促成国际交易和解决纷争的绝佳地点。

  我认为,如果香港能够请到高水平的国际法律专家来学院授课,那么对香港的法律界而言也是一次学习机会,还能吸引周边地区的法律人才前来学习交流,而这样的人才聚集效应也有助于香港打造一个国际法律品牌。同时,我也希望学院还能参考一些国际著名法律人才培训学院的建设经验,比方说荷兰海牙的国际法学院、联合国的法律人才培训课程等,这些学院和课程都能让参与的人感觉到很光荣。我也认为,学院的建设不宜操之过急,不要把学院建设得和以往的学院高度相似,需要突出我们这个学院的特色,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人参与。

梁美芬表示,香港因为有国家做后盾,所以才能成功争取到国际调解院在香港坐落在香港。(中评社 林艶摄)

  珍惜爱护外来人才创造公平发展环境

  中评社记者:您一直非常关心新来港人才留港发展问题,并为这些人才在香港得到公平公正机会而不断发声呼吁。您认为,对于新来港人士还有哪些政策可以进一步优化?

  梁美芬:对于新来港人才的留港发展,我认为关键在于让他们感受到香港是他们的新家。我们应以热情的态度欢迎他们,让他们真正成为香港社会的一部分。我们不应该将他们作为外来者看待,而应当珍视和关心他们,因为他们对香港的贡献是至关重要的。

  在帮助他们安顿方面,我们也应该在政策上为他们提供协助,确保他们能够在香港顺利生活和工作。许多人才来到香港后担心由于不够熟悉广东话可能会被排斥,因此我们需要努力消除对他们的任何不同待遇,并全面欢迎他们融入香港社会。最后,我们应当展现出对新来港人才的理解与关心,尤其是考虑到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可能已经在内地或海外有稳定的工作,而决定来港发展需要时间去安排住所和工作。我们的政策安排就应当体现出这种人文关怀,让他们能感受到香港就如同他们的第二个家。例如,允许他们在3000万港币的投资移民政策下,有一部分用于购置自住房产,这样的人性化调整更能体现出对人才的尊重和欢迎。

  共用香港法治品牌发挥香港普通法优势

  中评社记者: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您提出与大湾区有关的“共用香港法治品牌”提案得到了正面回应。能否请您谈谈这个设想背后的考虑?

  梁美芬:关于“共用香港法治品牌”的提案,这个想法源于在大湾区,尤其是前海已经实施的某些法律安排。前海允许当事方在涉及香港的境外纠纷中选择适用香港的普通法。作为一名香港大律师,我亲自参与了一个案件,提供了专家意见,帮助当事人依据香港法律解决纠纷。我的观点是,这种做法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不仅仅是金融。

  事实上,深圳、广州等成熟的大湾区城市完全有能力采纳这种模式,允许境外企业家在投资内地时选择适用香港法律。因为外国投资者通常非常重视普通法体系下的程序正义。通过共享香港的法治品牌,我们可以与内地的法律界人士合作,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商业舞台。比如接待跨国公司时,双方可以携手合作,这是因为世界各地普遍认可普通法体系,尤其是在合同商贸方面。

  如果我们能将这方面的优势与内地的法律和商业界结合起来,我相信这会非常成功。外国投资者将享有更多选择,尤其是那些不愿意参与内地法庭诉讼的人。这就相当于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遇到法律纠纷时,他们可以选择自己熟悉且信赖的法律体系来解决问题。

梁美芬表示,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的成立可以让我们吸引多元化的国际法的人才,增强世界对香港法律制度的认可和信心,让香港成为促成国际交易和解决纷争的绝佳地点。(中评社 林艶摄)

  搭建互信合作网络“一带一路”彰显香港法律优势

  中评社记者:去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香港也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一带一路”国际论坛。作为“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您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香港法律界有哪些独特的优势?又能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梁美芬:香港已经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一带一路”国际论坛,这证明我们已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此外,我们出版的研究成果多达三十几套中英文版,汇编各国制度重点,利于多边贸易合作,覆盖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适用法律,这些都是我们推动解决纠纷机制的基础。

  香港在举办研讨会之后,吸引了许多外国专家和法律界人士的重视。他们纷纷向我表示希望加强合作网络,探讨如何开展业务。这表明,香港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通过诚信的合作,我们可以将风险降低,转化为不同类型的商业活动,并寻找更多合作项目。这一切,归根结底都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投资者在考虑到一个新地方投资时,会谘询他们的顾问和专家,以评估该地的投资环境是否可靠。因此,搭建一个可靠的网络,并不仅仅是口号,而是需要持续建立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友谊和信任。通过这样的网络,我们才能真正开拓市场,这才是香港法律界可以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的最重要作用。

梁美芬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中评社 林艶摄)

  中评社记者:在即将到来的两会中,您将重点关注哪些问题?您准备提出哪些具体的建议或方案呢?

  梁美芬:今年我对人口问题比较关注。其中,我提出的一个建议就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当前这个法案的很多内容还是为一胎家庭而制定的,所以如果要鼓励人们生育,就要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和修改,比如让有条件又愿意生育的夫妻可生多过3名子女,增加多生育诱因,提高生育率等。

  另外,我建议把⼤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考虑到当前全球有许多企业破产,这些都是重大的案件。如果大湾区能成为解决破产问题的中心,并能够利用香港在破产法领域以及法庭方面与国际接轨的优势,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商机。香港的法律品牌和信誉可以带到大湾区,内地和国际企业都可以从中受益。我的这个建议并非孤立提出,而是在与广东省的人大代表共同讨论后形成的,他们也支持这个观点。

  我认为,企业重整意义重⼤,不仅能快速实现保主体、保就业和保税收,同时还有极强的产业联动性。包括:带动产业投资、⾦融服务和旅游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其关联规模达上万亿;还能对⼈才、技术和资⾦进⾏重新整合,有效提升⼤湾区全球招商的竞争⼒,以及倒逼⼤湾区经济服务⽔平的国际化。比如,法律、会计、评估和司法鉴定等领域。

  因此,我们建议:⼤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应摆上重要议事⽇程,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粤港澳⼤湾区重要战略思想抓⼿之⼀。当前迫切需要启动的事务有:⼀是完善相关法律。本届全国⼈⼤修订《企业破产法》,应加入跨境破产的规定。⼆是⼴东先⾏先试。授权⼴东在跨境企业重整⽅⾯进⾏探索,给予相应的特别立法授权及设立破产法院(待命名),从制度上提升⼴东在跨境破产实施、跨境司法合作的执⾏⼒。三是加强司法整合。建议在三地设立企业重整司法合作联席会议,赋予其相应的审批、协调权限。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定期研究企业重整中遇到的司法问题,确保形成合⼒为企业重整提供快速、便捷的专业服务。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林艶摄)

  中评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林艶袁晓麦)2024年全国两会在京召开,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就《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的意义、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成立后的建设方向、“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香港法律界的独特优势、香港如何为外来人才创造更具吸引力的环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梁美芬法学教授,1960年出生于香港,先后于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香港大学完成中学、大学、硕士、博士及法律专业学位课程。梁代表自2008年起担任香港立法会议员,现为香港经济民生联盟副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香港执业大律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香港基本法教育委员会会长,回归前已在法律界开办了多个推广中国法律的课程,自1989年开始在香港城巿大学法律学院任教,曾任副院长,专长于中国法律、香港基本法,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的法律冲突。她于2000年当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以推动中港法律交流工作的杰出表现而获奖)。

  香港须尽快完成23条立法工作为市民创造稳定发展的环境

  中评社记者:香港近期已经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谘询,预计在今年可以完成立法工作。您如何看待23条立法对于维护香港法治和社会长远发展的意义?

  梁美芬:首先,香港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较为落后。实际上近年来在各地,特别是这些普通法的国家都纷纷修改了他们的国家安全法。因为国际形势转变,随时都可能有国家安全风险,所以他们都制定了严格的国家安全法律。相反,香港一直只是靠英治时代遗留下来的零零散散的一些法律,以致它没有为公众提供一个清晰的法律底线。这种法律漏洞就为2014年的违法“占中”和2019年“黑暴”提供了温床。因此这两次事件都典型的表明香港现在的法律是落后的,如果法律稍微健全就不会发生了。

  其次,科技发展得很快,但我们的法律还没修改过,法律本应该是与时俱进的。我认为,香港现在的市民跟2003年的时候是不一样的。2003年时的香港市民对于国家安全的概念很陌生,但今天我们的市民都知道没有国家安全,我们连家都回不了,我们的课也上不了,生意也做不成,所以我认为如今香港社会在这方面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我们已经有了比较高的民意基础和共识,就可以团结一致。因为对于香港来说,我们26年都没有好好地完成宪法的功课。23条立法是宪法的责任,否则就是国家为我们去做了。澳门在2009年就已经完成了23条立法,效果是至今没有人因为触犯该条例而受到惩罚,那就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说明立法就是发挥预防和教育的作用。市民清楚了法律的底线,也教育了市民,法律很重要,国家安全也很重要。因此立法是有作用的,澳门就是一个好例子。香港是先于澳门成为特别行政区的,但我们在完成23条立法方面却落后14年了,这就说明我们真的是需要把先前遗留的功课好好完成。

  全世界国家的安全法律都是中央自己去做的,只有香港澳门才获授权,能够自己根据自己的法律文化制定保护国家的安全的法律。这显示了什么?这体现的就是国家对香港和澳门无限的关爱和信任。现在大家需要做的是珍惜23条立法的机会,因为没有一个国家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是真空的,没有国安法律,就无法保障普通市民的生活,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任何的安全感,所以我们说国安才能家安。香港市民对国家依然很有情怀,我们也要始终铭记香港作为特区的责任,不要让特区成为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的漏洞。所以,我认为必须让市民要明白香港需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安全网建好了,市民反而不会因为误解而犯法,更好的保障香港市民生活,一起专心发展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