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沐:借鉴大湾区经验探索闽台融合新路
中评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子宁)由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与香港两岸智库联谊会共同主办的“思想者论坛”10月20日下午在北京联合大学举行。论坛上,中国评论通讯社编委兼研究部主任、中评智库基金会研究员束沐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平台”前海、横琴、南沙、河套在推动融合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制度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试点和推广。
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平台”是“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融合发展试验区
束沐表示,2021年9月以来,中央先后印发《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南沙方案》、《河套规划》,“四大平台”规划建设全面提速。“四大平台”不仅标志着香港、澳门进一步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也意味着中央决定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划出部分地区允许一些港澳制度法规在当地实施、适用或衔接,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
他认为,这是“一国两制”实践25年来在理念、制度、实践上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可以归纳为四个重点:第一,边境设立“特区”,实行更加特殊灵活、自由开放的管辖权安排;第二,建立共同治理机制,港澳人士可以参与当地事务管理;第三,司法、税务制度在一定范围内相互适用;第四,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接轨。
束沐指出,“四大平台”区位条件不同、产功能定位各有侧重,但都是以内地有条件的地区为试验田,在“两制”的基础上整合、汇聚彼此先进制度要素,形成一个更具有包容性、稳定性的行政管理制度和现代化治理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融合试验 产生“第三空间”与“融合第三制”的理论概念和实践概念
束沐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四大平台”融合发展先行先试的过程中,一些重要经验也具有相似和共通之处,一些成功模式也值得福建融合示范区借鉴和推广,归纳起来有四点:一是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安全四组关系;二是兼顾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上下结合推动制度创新;三是以吸引人才、基建先行为统领,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才高地;四是以“共同生活圈”塑造“重迭认同”,促进同胞心灵契合。
他分析,如果以空间理论看待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平台”规划与建设,可以总结出三个先行先试作用:一是,大湾区“四大平台”为港澳同胞创造了更加广阔的治理空间、经济空间、社会文化空间和国际活动空间。二是,大湾区“四大平台”绝不为任何反中乱港乱澳、分裂国家、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留下任何空间。三是,大湾区“四大平台”在内地与港澳不同制度之间创造了具有“重迭空间”意义的“第三空间”,并在此范围内展开“两制融合试验”。
两岸可建立闽台共商共治机制 共建“融合第三制”方案
束沐认为,只有回到“九二共识”政治基础、恢复两岸协商,台湾方面才会直接参与或授权金门、马祖地方政府与大陆进行公权力对接,涉及“新四通”建设、“同城生活圈”政策配套、两岸规则对接等各项工作,才会真正逐步落实。
对此,他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根据《意见》精神,设立厦金“深度融合示范区”和福马“生态融合示范区”。第二,在厦金、福马两个示范区,建立两岸共同决策、执行、监督、咨询制度。第三,在平潭对标RCEP、CPTPP规则设立“经贸深度合作区”,突出ESG方向创新两岸融合治理。第四,完善制度配套提升台胞参与感,深化“闽台亲上亲”认同感。
论坛由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维一和中评智库基金会董事长郭伟峰主持。与会者包括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港澳所副所长李环,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教授李义虎,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教授巫永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李振广,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台湾政党政治研究所所长、教授陈星,中美交流基金会政策顾问、《思考香港》执行总编辑李剑诸,香港亚太战略安全研究所所长、香港亚太研究中心秘书长李风,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中观研究所所长刘澜昌,香江智汇副主席、香港新闻联副主席郭一鸣,香港《超讯》总编辑纪硕鸣,香港两岸客家研究中心董事长林菁菁,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中评智库基金会执行长罗祥喜,中评智库基金会研究部主任、研究员束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台湾事务部副部长肖洪、二级巡视员魏敬东和一级调研员潘世杰以及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全体教师、研究人员出席论坛。
中评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子宁)由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与香港两岸智库联谊会共同主办的“思想者论坛”10月20日下午在北京联合大学举行。论坛上,中国评论通讯社编委兼研究部主任、中评智库基金会研究员束沐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平台”前海、横琴、南沙、河套在推动融合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制度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试点和推广。
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平台”是“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融合发展试验区
束沐表示,2021年9月以来,中央先后印发《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南沙方案》、《河套规划》,“四大平台”规划建设全面提速。“四大平台”不仅标志着香港、澳门进一步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也意味着中央决定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划出部分地区允许一些港澳制度法规在当地实施、适用或衔接,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
他认为,这是“一国两制”实践25年来在理念、制度、实践上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可以归纳为四个重点:第一,边境设立“特区”,实行更加特殊灵活、自由开放的管辖权安排;第二,建立共同治理机制,港澳人士可以参与当地事务管理;第三,司法、税务制度在一定范围内相互适用;第四,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