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陆配如当选却不准就职 法理台独难逃

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炮轰民进党搞“两国论”。

  中评社台北11月11日电(评论员 林淑玲)台湾民众党拟将嫁到台湾30年的陆配徐春莺列入不分区“立委”名单,陆委会搬出《“国籍”法》强调陆配欲担任公职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被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炮轰是搞“两国论”。接下来,若徐春莺被列入安全名单,也当选了“立委”,却因此无法就职,这应是民进党与法理“台独”最近的距离。

  针对该案,陆委会本周四例行记者会仅回应表示,按照法令规定,当选任职时,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对外界质疑搞“两国论”,陆委会则表示是将单纯法律说明无限上纲所做的不必要推想。

  陆委会对陆配从政搬出来的《“国籍”法》第20条第4项,条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然而依据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也是“中华民国”。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开宗明义,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陆委会援引《“国籍”法》规范陆配从政,等于直指大陆是“外国”。

  蔡政府上任近8年,经常在“主权”上打擦边球,例如不接受九二共识、将双十节的英文称为“Taiwan National Day”,乃至于教科书的部份表述。但这些“两国论”的表达,尚未涉及法的部份,亦即没有踩到大陆最在意的法理“台独”红线。虽然民进党不接受两岸同属一中,《“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就在那里,绿营不敢动,也无力“修宪”修法去动它。

  但陆配这案可能就不一样了。接下来,陆配徐春莺如果真的当选“立委”,新“立委”报到及宣誓就职依惯例是在2024年2月1日举行,不论大选结果如何,520前都还是民进党执政,若蔡政府还是坚持依《“国籍”法》来规范陆配担任“立委”,徐春莺没有在就职前办理放弃大陆国籍,蔡政府拒绝让她宣誓就职,这问题就大条了。   一旦僵局走到这里,民进党政府实然已踩到了法理“台独”红线。如果是民进党继续执政,僵局无法解,已当选“立委”的陆配无法就职,将产生“宪政”争议、政治冲突;或是未来走向“释宪”,亲绿大法官占多数的大法官会议做出蔡政府处置“合宪”的解释,极可能成为两岸进一步恶化的引爆点。

  最近绿营内部氛围甚微妙,日前台湾观光界席开700桌挺国民党候友宜后,“交通部”受到极限施压随即宣布,将开放旅行社组大陆旅游团,可望明年3月选后开放,但陆委会事后又说两岸团客旅游应该要恢复双向才有意义,不肯明确押出禁团令解除时间。赖清德日前宣布陆生纳健保,“卫福部”也随之宣布可望明年9月上路,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又称内部杂音大,有些绿委反对。显示民进党政府两岸政策并未走出抗中保台主轴,选前或更尖锐。

  民进党政府把大陆当成“他国”,一旦进入法律层次,等于推翻两岸关系法律定位,否定现有的两岸一中、一国两区法制,这对台湾安全是极其危险的事。

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炮轰民进党搞“两国论”。

  中评社台北11月11日电(评论员 林淑玲)台湾民众党拟将嫁到台湾30年的陆配徐春莺列入不分区“立委”名单,陆委会搬出《“国籍”法》强调陆配欲担任公职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被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炮轰是搞“两国论”。接下来,若徐春莺被列入安全名单,也当选了“立委”,却因此无法就职,这应是民进党与法理“台独”最近的距离。

  针对该案,陆委会本周四例行记者会仅回应表示,按照法令规定,当选任职时,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对外界质疑搞“两国论”,陆委会则表示是将单纯法律说明无限上纲所做的不必要推想。

  陆委会对陆配从政搬出来的《“国籍”法》第20条第4项,条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然而依据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也是“中华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