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观察:23条立法议事厅的罕见细节
中评社香港3月30日电(记者 卢哲)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023年在《施政报告》表明,2024年内完成23条立法。2024年1月底,宣布就23条立法谘询公众30日;3月8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同日立法会首读和召开法案委员会审议,连续开会至3月14日,最后草案于3月19日恢复二读,同日三读通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2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条例》于23日刊宪生效。笔者观察,这个快速而高效的过程中,隐藏了不少细节。
首先,筹备及审议期间的“特殊安排”。立法会首读和召开法案委员会审议时,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因香港许多议员身兼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需要赴京开会,香港立法会过去多年已形成惯例,3月首两周几乎都不会安排大会或会议工作。今年原本立法会的公开议程亦显示3月上旬无公开会议,但在草案公布刊宪及首读后,多位身兼代表及委员的立法会议员都特别从两会请假,连夜飞回香港出席会议,并在当日会议结束后再飞回北京。虽舟车劳顿但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第二,审议过程体现高质高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透露,在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进行公众谘询时,立法会就同时透过相关的小组委员会研究立法的政策事宜。当条例草案交付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后,小组委员会便化身法案委员会,并随即马拉松式开会近50小时,在合理时间内对条例草案作全面的逐条审议。“虽然法案委员会的工作紧凑,但安排有条不紊,委员义无反顾地连日开会,废寝忘餐地认真审议草案,务求令法例既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又能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廖长江说,小组委员会及法案委员会总共举行了25次会议,审议时间合共近50个小时,分别就政策性事宜进行审议和逐项审议条例草案条文。其中,法案委员会连续7天密集举行会议,几乎每天都朝9晚7,尚未计算准备时间。在审议过程中,法案委员会所有委员都履职尽责,审慎、深入而全面地审议每一项条文。“作为法案委员会主席,我并无就任何条文的审议时间划线,应问得问,应答得答,应讲得讲;从未有委员或立法会法律顾问想问而不得问,想讲而不得讲,官员想答而不得答。我们曾花了超过一小时审议草案第76条条文及超过一小时审议第113条条文,另外审议时间超过半小时的条文也不计其数,非常罕见。”
廖长江还强调,委员们提出近2000条问题,所有委员的提问都抓住了重点,“我完全无需就提问的相关性作任何裁决。”政府提出91项修正案,数目也非常罕见。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因应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订,官员的回答也是高质到位,互补性强,发挥了极好的团队精神。
第三,全方位配合,开设“特别会议”。法案委员会严谨高效地完成条例草案和修正案的逐条审议后,立法会在3月19日召开特别会议,恢复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一般来说,立法会大会大多安排在每周的周三召开。3月19日是周二,特别会议是专门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集中处理《条例草案》余下的立法程序,不会处理其他事项。
同时,周二原本是行政会议召开例会的日子,当天由于由于身兼立法会议员的行政会议成员需出席立法会会议,当天的行政会议亦取消。由此可见,政府及立法会全方位配合推动条例草案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第四,全方位努力,完成最后立法程序。
面对外部势力对23条立法的抹黑,致力做好解说及“讲好香港故事”的议员选择了不同的语言发言。议员李慧琼、周浩鼎、林琳、李梓敬等都以英语发言,议员尚海龙、严刚和谭岳衡则用普通话。官员方面,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上午9时已进场,大部分主要官员包括财政司长陈茂波、房屋局长何永贤等在二读尾声进入会议厅。何永贤在衣服上扣上紫色襟花,呼应23 条立法主题颜色。恢复二读时,多位议员亦穿上紫色外套。有议员带同自制标语放在席前。
还有一个细节颇为有趣。关心香港政制发展的人可能还记得,2015年香港立法会表决政改方案时曾出现“等埋发叔”的意外状况。而此次议事厅外的相关准备工作或许吸取了一些多年前的教训经验——笔者观察,全天会议期间,大部分议员都留在议事厅内,并未有如平日会议一般时常出入。有港媒报导指,议员在开会前已有协调,要保证六成以上议员在席,所有议员“轮流休息”,也不鼓励离开立法会大楼。还有媒体观察到,有多个政党助理在会议厅外记录议员出入情况,希望能尽量避免在席议员不足或出现来不及发言等意外状况。
特首李家超在三读通过《条例草案》后进入立法会会议厅发表演讲。他说:"今天是香港的历史性时刻,是香港等待26年8个月19天的历史时刻,政府与立法会共同完成光荣的历史使命,让国安获得保障。"李家超今次是根据《议事规则》第8条,提出酌情出席立法会会议。这样的安排在过去两任特首中均未曾见过,这与立法会主席主动参与投票,都属罕见做法。全体议员及李家超在会议后,在会议厅内合照,以纪录今天历史性一刻。这一全体人员笑容满面的画面是完善选举制度之前难以想象的,是如今行政立法爱国治港者共同携手完成使命的具有意义的合影。
笔者认为,回看整个立法过程,虽然时间浓缩在短短几个月,但成果是高效和优质的。正如廖长江所说,审议过程体现了有效性、专业性,程序绝对正当,审议也绝对严谨。笔者认为,在香港社会广大民意的支持下,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罕见的高效快速,审议过程体现了行政和立法机关良性互动、高效配合的新关系模式,不仅令法案更臻完备,也树立了优质立法工作的典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委员会中有近一半的委员是新晋议员,他们虽然经验尚浅但准备充分,提出问题的角度更加多元,这对立法会的承传起了良好作用。香港社会团结一致支持及推动23条立法,是立法高效的底气和信心。接下来,香港可在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中,全神贯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中评社香港3月30日电(记者 卢哲)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023年在《施政报告》表明,2024年内完成23条立法。2024年1月底,宣布就23条立法谘询公众30日;3月8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同日立法会首读和召开法案委员会审议,连续开会至3月14日,最后草案于3月19日恢复二读,同日三读通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2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条例》于23日刊宪生效。笔者观察,这个快速而高效的过程中,隐藏了不少细节。
首先,筹备及审议期间的“特殊安排”。立法会首读和召开法案委员会审议时,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因香港许多议员身兼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需要赴京开会,香港立法会过去多年已形成惯例,3月首两周几乎都不会安排大会或会议工作。今年原本立法会的公开议程亦显示3月上旬无公开会议,但在草案公布刊宪及首读后,多位身兼代表及委员的立法会议员都特别从两会请假,连夜飞回香港出席会议,并在当日会议结束后再飞回北京。虽舟车劳顿但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第二,审议过程体现高质高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透露,在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进行公众谘询时,立法会就同时透过相关的小组委员会研究立法的政策事宜。当条例草案交付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后,小组委员会便化身法案委员会,并随即马拉松式开会近50小时,在合理时间内对条例草案作全面的逐条审议。“虽然法案委员会的工作紧凑,但安排有条不紊,委员义无反顾地连日开会,废寝忘餐地认真审议草案,务求令法例既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又能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