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新生儿奖金加倍涉庞大财政负担 不可行

香港立法会(中评社 卢哲摄)

  中评社香港11月9日电(记者卢哲)香港特区立法会8日举行大会。《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多项鼓励生育的措施,多名议员对此谈到不同建议,例如子女免税额引入累进制、生得越多免税额越多;也有建议指新生婴儿两万元奖励金应该加倍。但政府认为涉及庞大财政负担,表示不会采纳。

  特区政府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在回复议员关于鼓励生育措施的提问时说,生育率下跌是全球所有国家或地方都要面对的事实,香港也不例外。香港出生率持续处于低水平,在二○二二年下跌到0.9的低点。同时,香港是全球最长寿的地区之一,65岁及以上长者占全港人口比例,将在未来10年内由两成攀升至近三分之一。

  面对这个情况,政府必须谋划提高生育率的措施。在《施政报告》的谘询过程中,要求政府采取措施的诉求亦很清楚。因此,行政长官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以组合拳的方式,公布了一系列鼓励生育措施,包括提供优先拣楼上楼、加强托儿支援、增加税务优惠、发放新生婴儿奖励金等安排,以缔造一个有利生育的环境、鼓励市民生育,向社会发出一个强烈信息──就是政府鼓励市民生育婴儿──以逆转本港生育率低迷的情况,为本港的长远经济发展提供所需人力,以及缓减人口老化的问题。

  在新生婴儿奖励金计划下,政府会向合资格的父母(即父母其中一方必须在提出申请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就每名于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后在香港出生的婴儿,给予2万元的现金奖励,计划为期三年。

  卓永兴说,质询提出向基层市民的每名新生婴儿每年发放4万元,直至其年满5至6岁,即是向每名新生婴儿在5至6年间,发放20至24万。有关建议涉及的支出,初步估计可达数百亿,这是十分庞大的财政负担,也不是资源的良好运用,政府没有计划采纳有关建议。“正如我开头所说,发放新生婴儿奖励金,只是整套鼓励生育措施中的其中一个。由构思政策措施开始,政府并不认为单靠推行新生婴儿奖励金计划,便可有力提高生育率。”卓永兴强调,“所以,我们提出的是一系列的措施,其中给予配额供相关家庭抽籖及优先选购资助出售单位及缩短公屋轮候时间的措施,是政策上的突破,也很具吸引力,加上强化的托儿支援和税务优惠等措施,我们希望可以令年轻的家庭多积极考虑增添新的成员。”

  卓永兴表示,由二○二三至二四课税年度起,子女基本免税额及子女出生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已经由12万元提升至13万元。此外,为支持有新生子女的家庭,行政长官在刚公布的《施政报告》提出由二○二四至二五课税年度起,如纳税人与在今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后首个出生的子女同住,其“居所贷款利息扣除”或“住宅租金税项扣除”的最高限额,将由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直至该名同住子女满18岁为止。“我们认为这些现有或已公布的税务措施有助减轻纳税人供养子女的负担。”

  卓永兴解释,政府在考虑薪俸税免税额的建议时,必须考虑建议对公共财政带来的影响,以及有关建议是否符合税制简单和公平的原则,力求在减低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和维持公共财政稳健之间取得平衡。根据初步估算,如果纳税人可就第一、第二及第三名子女分别申索15万元、30万元及60万元的免税额,预计政府每年的收入将减少约42亿元,相当于二○二二至二三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收入的约5%。由于有关建议将会大大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政府未有计划采纳有关建议。

  卓永兴补充,就有关设立聘请外籍家庭佣工开支扣税的建议也一样,政府在考虑税务措施(包括是否引入新的扣税项目)时,必须小心审视建议对公共财政带来的影响,以及建议是否符合税制简单和公平的原则,以求在减低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和维持公共财政稳健之间取得平衡。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已公布一系列措施,以多管齐下的方式鼓励生育。就设立聘请外籍家庭佣工开支扣税的建议,政府未有计划采纳有关建议。

香港立法会(中评社 卢哲摄)

  中评社香港11月9日电(记者卢哲)香港特区立法会8日举行大会。《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多项鼓励生育的措施,多名议员对此谈到不同建议,例如子女免税额引入累进制、生得越多免税额越多;也有建议指新生婴儿两万元奖励金应该加倍。但政府认为涉及庞大财政负担,表示不会采纳。

  特区政府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在回复议员关于鼓励生育措施的提问时说,生育率下跌是全球所有国家或地方都要面对的事实,香港也不例外。香港出生率持续处于低水平,在二○二二年下跌到0.9的低点。同时,香港是全球最长寿的地区之一,65岁及以上长者占全港人口比例,将在未来10年内由两成攀升至近三分之一。

  面对这个情况,政府必须谋划提高生育率的措施。在《施政报告》的谘询过程中,要求政府采取措施的诉求亦很清楚。因此,行政长官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以组合拳的方式,公布了一系列鼓励生育措施,包括提供优先拣楼上楼、加强托儿支援、增加税务优惠、发放新生婴儿奖励金等安排,以缔造一个有利生育的环境、鼓励市民生育,向社会发出一个强烈信息──就是政府鼓励市民生育婴儿──以逆转本港生育率低迷的情况,为本港的长远经济发展提供所需人力,以及缓减人口老化的问题。

  在新生婴儿奖励金计划下,政府会向合资格的父母(即父母其中一方必须在提出申请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就每名于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后在香港出生的婴儿,给予2万元的现金奖励,计划为期三年。

  卓永兴说,质询提出向基层市民的每名新生婴儿每年发放4万元,直至其年满5至6岁,即是向每名新生婴儿在5至6年间,发放20至24万。有关建议涉及的支出,初步估计可达数百亿,这是十分庞大的财政负担,也不是资源的良好运用,政府没有计划采纳有关建议。“正如我开头所说,发放新生婴儿奖励金,只是整套鼓励生育措施中的其中一个。由构思政策措施开始,政府并不认为单靠推行新生婴儿奖励金计划,便可有力提高生育率。”卓永兴强调,“所以,我们提出的是一系列的措施,其中给予配额供相关家庭抽籖及优先选购资助出售单位及缩短公屋轮候时间的措施,是政策上的突破,也很具吸引力,加上强化的托儿支援和税务优惠等措施,我们希望可以令年轻的家庭多积极考虑增添新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