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海棠投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除前述问题外,海棠投资的问题还包括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部分投资者未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材料。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后,立即开展整改规范工作,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整改结束后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除前述问题外,海棠投资的问题还包括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部分投资者未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材料。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后,立即开展整改规范工作,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整改结束后及时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