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楼住可扣税 上限10万元
为落实今年《财政预算案》提出的“住宅租金开支扣税”措施,帮助减轻市民租住私楼的压力,最新发出的个别人士报税表中新增第10A部分,纳税人可就自己或同住配偶签署的住宅租约填报租金,每年扣税上限10万元。公屋租户、租住单位的业主是配偶或父母等相联人士均不享此项扣税。由于有关扣税措施尚待立法会通过,税款将反映于下年度暂缴薪俸税,料可惠及43万纳税人。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昨日在记者会表示,昨日发出的2021至22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包括56万份电子报税表、191万份纸本报税表,纳税人须在7月2日或之前填妥寄回,网上报税则可于8月2日或之前递交。今次报税将落实《财政预算案》提出的税务宽免,包括宽减百分百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税,上限一万元,市民毋须提出申请,宽减会在评税中反映。
无持物业 租约须已打厘印
新增的住宅租金开支扣税,每年上限10万元,不设年期限制,纳税人及同住配偶在香港无持有任何住宅处所,物业须为纳税人用作主要居所,以及所订的租赁须已加盖印花(已打厘印);如果租金连泊车位,但未有分租,会视为处所一部分。纳税人的配偶、家人、合伙人、受纳税人或配偶所控制的法团等相联者将不获扣除。
谭大鹏表示,为免措施被滥用,例如纳税人可能透过相联者或关系密切者,制造类似租楼的情况,将本来的“家用”当作“租金”,而事实上并没有租楼,局方制定“反避税”措施。
两人申请 每人平分扣税5万
他又说,如市民与同住配偶或家人一同申请住宅租金开支扣税,10万元扣税会按合租租客人数比例计算,例如两人申请,每人最多可获5万元扣税。如租约期不足12个月,扣除税项亦会按比例计算,例如租期半年,最多可获5万元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