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频出错商家不可滥用“反悔权”
商家标价出错让消费者“空欢喜一场”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如在去年,“元气森林被薅羊毛损失200万元”事件就引发舆论热议,元气森林方面解释是“运营事故”,对于消费者“薅”的“羊毛”也并没有发货,而是劝消费者退款。
一些商家所谓以低价吸引客源,实际是打着“薅热度”的如意算盘。绝少商家如实按照超低价发货,大多以“失误”搪塞下单人。即便如此,但鲜见消费者为此诉诸公堂维权的。究其原因,无非是维权证据难查,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收益又太少。于是商家们“失误”连连,有的商家甚至“一错再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如果因为“价格设定失误,导致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可以诉请进行撤销,经营者有“反悔权”。这也是一些商家屡屡通过这一手段进行恶意营销的原因。
但《民法典》保护的是诚信行为,如果经营者通过刻意制造价格漏洞进行营销,就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同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与财产权益。况且,就算能够因价格设定错误撤销合同,但也并非可以完全免除赔偿责任,比如消费者因为已经付款或下单而产生了其他损失,商家也要进行赔偿。还有一些商家,通过“双11”等节点进行促销,消费者利用商家提供的优惠活动购买商品,结果等消费者点击进入或下单购买时,却发现根本不会发货,这样的做法也不算是“价格设定失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合同真实有效,商家如果单方面撤销,要承担三倍赔偿。
商家标价出错让消费者“空欢喜一场”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如在去年,“元气森林被薅羊毛损失200万元”事件就引发舆论热议,元气森林方面解释是“运营事故”,对于消费者“薅”的“羊毛”也并没有发货,而是劝消费者退款。
一些商家所谓以低价吸引客源,实际是打着“薅热度”的如意算盘。绝少商家如实按照超低价发货,大多以“失误”搪塞下单人。即便如此,但鲜见消费者为此诉诸公堂维权的。究其原因,无非是维权证据难查,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收益又太少。于是商家们“失误”连连,有的商家甚至“一错再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如果因为“价格设定失误,导致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可以诉请进行撤销,经营者有“反悔权”。这也是一些商家屡屡通过这一手段进行恶意营销的原因。
但《民法典》保护的是诚信行为,如果经营者通过刻意制造价格漏洞进行营销,就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同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与财产权益。况且,就算能够因价格设定错误撤销合同,但也并非可以完全免除赔偿责任,比如消费者因为已经付款或下单而产生了其他损失,商家也要进行赔偿。还有一些商家,通过“双11”等节点进行促销,消费者利用商家提供的优惠活动购买商品,结果等消费者点击进入或下单购买时,却发现根本不会发货,这样的做法也不算是“价格设定失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合同真实有效,商家如果单方面撤销,要承担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