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独”潜伏内外 国安之墙须筑牢

  中评社北京6月2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欧洲议会早前通过所谓涉港决议,继续攻击抹黑香港国安法,为黎智英等反中乱港分子撑腰张目,幷呼吁欧盟理事会“制裁”包括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内的中央和特区官员。欧洲议会完全无视甚至藐视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为此,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予以严厉谴责。发言人指出:“欧洲议会政客不以国计民生为己任,反而利用香港问题造势作秀,假借‘人权’‘民主’‘自由’之名恶意诋毁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法治,叫嚣制裁中方官员,为违法犯罪者开脱说项,不过是因为不能再从香港‘之乱’中浑水摸鱼,又被香港‘之兴’刺痛神经,才疯狂对香港‘之治’攻击抹黑。此种甘受反中乱港势力怂慂蛊惑、只为捞取政治资本的卑劣行径不啻为一场拙劣的政治表演!”

  “独”意没有彻底根除

  如果说香港经常被美西方当作大国博弈之间的一颗棋子,反中乱港分子则是为了捞取私利,不惜一切代价与西方反华势力联手“共舞”,献上了一场场拙劣的政治表演,配合了美西方的霸凌行径。那么,有些人在社交媒体发布煽动“港独”信息,则又暴露了香港社会中不设防的人心和不易根除的“暗独”。

  6月15日,警方国安处正式落案起诉一名23岁女子“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违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0)(1)(a)条,成为了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以来首宗引用“域外效力”的案件。据媒体披露,该名在日本留学的女子,被控于2018年9月7日至今年3月8日期间,多次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关于“港独”、极具煽动意图的帖文及照片,其中包括一些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憎恨的内容及鼓吹“港独”等字句。

  欧洲议会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留日香港女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港独”信息,这两个事件看似互不关联,即前者关于香港在国际博弈中的被动性;后者是香港市民以身试法,无视历史和“一国两制”的现实。但这两者在本质上都引发了一个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即在国安法颁布实施后,为什么香港内外的“独”意没有彻底根除,甚至可能出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势头呢?<nextpage>

  笔者认为,这恰恰涉及到香港社会自身对于维护国安的主体性问题,即与香港是否真正铸造了一把属于自己的维护国安之利剑有关。换而言之,国安法的“金刚罩”虽然强大,但这一把“保护伞”是因为“黑暴”暴露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短板“倒逼”中央出手打造的,用起来顺手,但有时候会难以“顺心”。

  对于香港社会而言,维护国家安全不是新问题,但却是一个“心”问题。这个“心”问题尤其涉及到特区政府是否可以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守护香港繁荣稳定的主动权。其中,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是一个拆解这个“心”问题之“锁”的关键点。

  今年4月,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幕典礼致辞时表示,政府会尽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积极履行特区的宪制责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进而增强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加强和深化市民国安意识

  我们应该意识到,对香港社会而言,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意义幷不在于完成立法这一结果,而是在于通过推进立法这一过程中,让特区政府乃至香港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得以加强和深化,从而形成一个全民理解和参加维护国安的社会氛围。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我们不难发现,这条文中“自行”二字是关键的字眼。所谓“自行”,一方面是对特区政府的信任和嘱托,另一方面也要求特区政府有意识地去主动完成立法过程,掌握维护国安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在立法过程中特区政府要展现出行动力,让香港社会、全港市民信服。<nextpage>

  国安法打好了香港安全稳定的基础,但要夯实基础,要筑牢维护国安的城墙,则要香港社会同心同力铸造一把维护国家安全之利剑。笔者期望特区政府能尽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