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恢复多个“一中”节日具有积极意义
  台湾地区“立法院”昨日下午三读通过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出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草案,未来台湾地区的公定假日将新增小年夜、九月二十八日孔子诞辰纪念日、十月二十五日台湾光复暨金门古宁头大捷纪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行宪纪念日”等四天,而劳动节则从劳工放假改为全台放假。此为上述的“4+1”法定假日,“台湾光复节”及“行宪纪念日”都具有极为强烈的“一个中国”的意涵,而“孔子诞辰纪念日”亦即“教师节”也具有中华文化传统的意涵,在一定角度上体现了台湾地区属于中国,因而具有积极意义。不过,将在日期上刚好是重迭的“台湾光复”和“金门古宁头大捷”捆绑起来,则具有浓烈的“反共”意识,但也可被解读为台湾问题是“国共内战”的延续,有利于反制民进党的“一中一台”及“两岸互不隶属”的谬论。但由于民进党党团曾经极力阻挡上述法案的通过,而亲绿罢团又叫嚣,将在成功罢掉国民党“立委”后,把这些假日“再收回来”,亦即是待到“立委”补选民进党占据“立法院”多数议席后,提出修法提案删除上述具有“一中”意涵的节假日,因而仍然有隐忧。
  
  现行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是“内政部”颁布的行政法规,仅是属于行政命令层级,因而在陈水扁、蔡英文掌政期间,以“一休一例”等各种借口,先后删除了多个具有“一中意涵”的法定假日及纪念日,包括“台湾光复节”、“行宪纪念日”,及一月二日的“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三月二十九日的“青年节”(纪念黄花岗起义)、九月二十八日的“教师节”孔子诞辰)、十月三十一日的蒋介石诞辰纪念日、十一月十二日的孙中山先生诞辰纪念日等。相反,陈水扁针对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周,以“崇尚和平守护台湾”为由,将每年的三月十四日定为“反侵略日”,纳入“实施办法”,成为纪念日;后来又将每年的七月十五日,定为“解严纪念日”。同时,配合民进党当局“台湾加入联合国”的诉求,又把台湾当局早已在被驱逐出联合国后撤销的十二月二十四日(《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日”纳入,也成为纪念日。
  
  在过去,曾经有许多国民党“立委”提案立法,希望能够恢复“台湾光复节”和“行宪纪念日”为法定假日。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民党在举行“行宪纪念日”活动时,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发文表示,他承诺在当选就职后,会将“行宪纪念日”恢复为“国定”假日。今年初,朝野“立委”有共识将《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由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阶,同时也研拟增加法定假日天数,但各党“立委”提出的八件相关提案中,各版本增加的法定假日不一。民进党原有陈莹、伍丽华、王美惠、许智杰提出四个法案,但先后撒案。国民党则以以牛煦庭“立委”的版本加上修正动议,作为方案;民众党以党团版本、加上修正动议为讨论方案;另外再加上无党籍的高金素梅版本。经过“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后,昨日将“牛煦庭提案”付交院会讨论表决。虽然民进党全体“立委”投下反对票,但国民党党团得到民众党全体“立委”奥援,因而挟多数议席优势获得通过。
  
  民进党“立委”当然是“激得生虾咁跳”,以各种借口诋毁该法案。而有个别民进党“立委”和亲绿罢团叫嚣,将在成功罢掉蓝委后,把这些假日“再收回来”。因而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呼吁,坚决抵制民进党的“大罢免”,捍卫此次立法的成果。
  
紧接着是“台湾光复暨金门古宁头大捷纪念日”。其中的“台湾光复节”部分,原本就是公众假期。但在一九九六年,首位由民选产生的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按照其此前在与日本右翼作家司马辽太郎的谈话中,以“外来政权”来称呼国民党政权的逻辑,全面推行“本土化”,因而透过“周休二日、取消法定假日休假”的方式,决定十月二十五日只是纪念,不能放假。二零零零年陈水扁上台后,当年十二月就颁布经修订正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将包括“台湾光复节”在内的许多节日取消放假。并将“台湾光复节”篡改为“终战纪念日”,刻意淡化“台湾光复”的重大历史意义。现在国民党和民进党党团“把被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对于民进党当局的“去中化”及“恋日情结”,是沉重打击。
不过,国民党“立委”将“台湾光复节”与“古宁头大捷”捆绑起来,可能是出于担心被扣上“红帽”的考虑,会使之蒙上阴影。实际上,“金门战役”是在“国共内战”后期,让一路溃败的蒋介石有一个喘气的机会,并成为确立“两岸分治”的重要转捩点。但也唯其如此,却“错有错着”地彰显了两岸关系是国共内战”的延续,在客观上对民进党当局的“两岸互不隶属”谬论具有强烈的反证作用。
“行宪纪念日”是为纪念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于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而设立。一九六三年台湾地区“行政院”将“行宪纪念日”定为“国定假日”,放假一天。直至二零零零陈水扁上台,籍着二零零一年起公务人员实施“周休二日”,宣布“行宪纪念日”不再放假。相反,却将二月二十八日定为“和平纪念日”,并放假纪念。
台湾地区现行的“宪法”,是一部“一中宪法”,而且其“增修条文”更是劈头一句强调“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因而是追求国家统一的基本法律。而其党纲要“台独建国”的民进党,在窜夺台湾地区的管治权后,却否认台方以“一中宪法”为基础的“九二共识”,打着“中华民国”的旗号行“台独”之实。因此,恢复“行宪纪念日”,就是彰显“宪法”的“一中”原则及追求国家统一的夙愿。
  台湾地区“立法院”昨日下午三读通过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出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草案,未来台湾地区的公定假日将新增小年夜、九月二十八日孔子诞辰纪念日、十月二十五日台湾光复暨金门古宁头大捷纪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行宪纪念日”等四天,而劳动节则从劳工放假改为全台放假。此为上述的“4+1”法定假日,“台湾光复节”及“行宪纪念日”都具有极为强烈的“一个中国”的意涵,而“孔子诞辰纪念日”亦即“教师节”也具有中华文化传统的意涵,在一定角度上体现了台湾地区属于中国,因而具有积极意义。不过,将在日期上刚好是重迭的“台湾光复”和“金门古宁头大捷”捆绑起来,则具有浓烈的“反共”意识,但也可被解读为台湾问题是“国共内战”的延续,有利于反制民进党的“一中一台”及“两岸互不隶属”的谬论。但由于民进党党团曾经极力阻挡上述法案的通过,而亲绿罢团又叫嚣,将在成功罢掉国民党“立委”后,把这些假日“再收回来”,亦即是待到“立委”补选民进党占据“立法院”多数议席后,提出修法提案删除上述具有“一中”意涵的节假日,因而仍然有隐忧。
  
  现行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是“内政部”颁布的行政法规,仅是属于行政命令层级,因而在陈水扁、蔡英文掌政期间,以“一休一例”等各种借口,先后删除了多个具有“一中意涵”的法定假日及纪念日,包括“台湾光复节”、“行宪纪念日”,及一月二日的“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三月二十九日的“青年节”(纪念黄花岗起义)、九月二十八日的“教师节”孔子诞辰)、十月三十一日的蒋介石诞辰纪念日、十一月十二日的孙中山先生诞辰纪念日等。相反,陈水扁针对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周,以“崇尚和平守护台湾”为由,将每年的三月十四日定为“反侵略日”,纳入“实施办法”,成为纪念日;后来又将每年的七月十五日,定为“解严纪念日”。同时,配合民进党当局“台湾加入联合国”的诉求,又把台湾当局早已在被驱逐出联合国后撤销的十二月二十四日(《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日”纳入,也成为纪念日。
  
  在过去,曾经有许多国民党“立委”提案立法,希望能够恢复“台湾光复节”和“行宪纪念日”为法定假日。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民党在举行“行宪纪念日”活动时,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发文表示,他承诺在当选就职后,会将“行宪纪念日”恢复为“国定”假日。今年初,朝野“立委”有共识将《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由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阶,同时也研拟增加法定假日天数,但各党“立委”提出的八件相关提案中,各版本增加的法定假日不一。民进党原有陈莹、伍丽华、王美惠、许智杰提出四个法案,但先后撒案。国民党则以以牛煦庭“立委”的版本加上修正动议,作为方案;民众党以党团版本、加上修正动议为讨论方案;另外再加上无党籍的高金素梅版本。经过“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后,昨日将“牛煦庭提案”付交院会讨论表决。虽然民进党全体“立委”投下反对票,但国民党党团得到民众党全体“立委”奥援,因而挟多数议席优势获得通过。
  
  民进党“立委”当然是“激得生虾咁跳”,以各种借口诋毁该法案。而有个别民进党“立委”和亲绿罢团叫嚣,将在成功罢掉蓝委后,把这些假日“再收回来”。因而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呼吁,坚决抵制民进党的“大罢免”,捍卫此次立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