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罢瑶”重连署让陈智菡“将功补过”?
五月间是民进党针对中国国民党“立委”及县市议员发动的“大罢免”向“中选会”呈交第二阶段连署书的日程,在民进党主席赖清德下令“三十五席全过”(注:可能因为过于显眼而否认)下,民进党及其侧翼罢团已经基本上完成第二阶段连署,有的罢团为了提高保险系数,加征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连署书,并准备在这几天陆续向各县市“选委会”呈交。昨日就传出,台中市罢免国民党“立委”的罢团将于今日举行“台中制霸六区全罢”,送件联合记者会,将罢免国民党“立委”颜宽恒、杨琼璎、廖伟翔、黄健豪、罗廷玮及江启臣的第二阶段连署书送交台中市“选委会”审查,打响了第二阶段送件的第一炮。
而在国民党以青年军等为主发动的罢免民进党“立委”的“以罢制罢”行动,由于国民党中央判断及决策失误,加上起步太迟,在第一阶段提议连署法定期限截止前,只有十五宗“达标”,可以进入第二阶段连署。但有多个县市党部或区分党部遭到检调当局搜索并带走主委等高级党工甚至是羁押禁见。而且“船破偏遇顶头风”,在这“绿色恐怖”高压态势下,曾经在检调机构四月十四日首波搜索中遭到传唤的罢免民进党台北市第一选区(北投、士林)民进党“立委”吴思瑶的领衔人张克晋,虽然当时是“获准请回”,但也已经撑不下去了,于五月一日发表声明,他将不续任领衔人,而且发出声明后就彻底失联。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没有关于领衔人“退出”的条文,张克晋声明的“退出”,是表达自己不愿再行使领衔人法定权利,等于第二阶连署期限一到,即便是罢团能够征集到足够到法定送件“门槛”的连署书,但若原领衔人张克晋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权任何人送件,罢免吴思瑶“立委”的第二阶就会结束、罢免活动终止。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七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死亡或经提议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者,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并以一次为限”。但并未提及领衔人“退出”的处置办法。按照“中选会”的解释,像张克晋的这种情况,可以适用“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的规定,但必须“经提议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而经“中选会”查核,吴思瑶罢免案第一阶段合格提议人数为四千一百零八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就是超过二千零五十四人。
赖苡任指出,“中选会”规定第一阶送件时,罢免团体必须留一份提议人名册影本,因而“地动删瑶”罢团存有“罢瑶”第一阶段连署书的影印本。但当初没有请提议人留下电话,因此要找到这些人,唯一方式是根据地址寄出同意书并逐一回收。要在余下的三十多天内,一方面继续征集“罢瑶”第二阶段的连署书,另一方面又要对“罢瑶”第一阶段提议连署书的连署人,逐个上门征求“变更领衔人同意书”,工作量极大,而且征集同意书的流程不像征集连署书那样是在街头进行,在“绿色恐怖”高压下被征求者未必愿意签件。
如果“此路不通”,那就只有“另起炉灶”,重新发动对吴思瑶的“立委”罢免案。然而,将会遇到更为复杂艰巨的难题。其一是按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曾经参加此前“罢瑶”第一阶段提议连署的四千一百零八名选民,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罢瑶”第一阶段提议连署;其二,是在由蓝白两党强力推动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生效后,因一阶、二阶都要附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几乎不太可能街头连署。
赖苡任似乎是担心在三十多天内难于完成倾向于逐个上门征求“变更领衔人同意书”,及在“绿色恐怖”淫威下,无法动员备位领衔人“詹先生”“升格”为领衔人,曾经倾向于“重起炉灶”。他自告奋勇担任领衔人,并主张邀请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办公室主任陈智菡出任备位领衔人。因为一方面可以体现蓝白合作,另一方面因为陈智菡是士林北投人,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当然,赖苡任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理由”,那就是让陈智菡在此举中“将功补过”,让其获得蓝白两党尤其是柯文哲的支持者的谅解。
实际上,“蓝白合”的破局,就是出于黄珊珊及陈智菡的阻挠。否则,就已经实现了“下架民进党”的六成民意愿望,而且也不会有柯文哲的被政治及司法追杀。
曾经有报导说,在柯文哲被捕后,陈智菡曾经私底下对阻挠“蓝白合”表达后悔。而在《蔡正元讲座》接受专访时,她也公开表示,当时是担心输了“总统”大选,政党票也输了,但却是估票能力不足,“对不起,我们太没经验了”。
陈智菡对于赖苡任曾想找她当重启罢免案后的备位领衔人,昨日回应说,在地选民非常急切甚至可以说是热烈的要罢免吴思瑶,据瞭解原本就有一位詹姓的备补领衔人,该罢团也正准备让他依法递补,绝对不要让民主引擎熄火,大家继续分工合作,淘汰不适任的“立委”吴思瑶。
陈智菡一方面是赞同罢免吴思瑶,另一方面却以罢团有詹姓备补领衔人为由,而对赖苡任的建议“耍手拧头”。
可能是赖苡任有见于此,昨晚最终表态,“重起炉灶”太累了,不找陈智菡作备位领衔人了。
一种“蓝白合”的新型方式,也就此“破局”。
五月间是民进党针对中国国民党“立委”及县市议员发动的“大罢免”向“中选会”呈交第二阶段连署书的日程,在民进党主席赖清德下令“三十五席全过”(注:可能因为过于显眼而否认)下,民进党及其侧翼罢团已经基本上完成第二阶段连署,有的罢团为了提高保险系数,加征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连署书,并准备在这几天陆续向各县市“选委会”呈交。昨日就传出,台中市罢免国民党“立委”的罢团将于今日举行“台中制霸六区全罢”,送件联合记者会,将罢免国民党“立委”颜宽恒、杨琼璎、廖伟翔、黄健豪、罗廷玮及江启臣的第二阶段连署书送交台中市“选委会”审查,打响了第二阶段送件的第一炮。
而在国民党以青年军等为主发动的罢免民进党“立委”的“以罢制罢”行动,由于国民党中央判断及决策失误,加上起步太迟,在第一阶段提议连署法定期限截止前,只有十五宗“达标”,可以进入第二阶段连署。但有多个县市党部或区分党部遭到检调当局搜索并带走主委等高级党工甚至是羁押禁见。而且“船破偏遇顶头风”,在这“绿色恐怖”高压态势下,曾经在检调机构四月十四日首波搜索中遭到传唤的罢免民进党台北市第一选区(北投、士林)民进党“立委”吴思瑶的领衔人张克晋,虽然当时是“获准请回”,但也已经撑不下去了,于五月一日发表声明,他将不续任领衔人,而且发出声明后就彻底失联。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没有关于领衔人“退出”的条文,张克晋声明的“退出”,是表达自己不愿再行使领衔人法定权利,等于第二阶连署期限一到,即便是罢团能够征集到足够到法定送件“门槛”的连署书,但若原领衔人张克晋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权任何人送件,罢免吴思瑶“立委”的第二阶就会结束、罢免活动终止。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七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死亡或经提议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者,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并以一次为限”。但并未提及领衔人“退出”的处置办法。按照“中选会”的解释,像张克晋的这种情况,可以适用“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的规定,但必须“经提议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而经“中选会”查核,吴思瑶罢免案第一阶段合格提议人数为四千一百零八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就是超过二千零五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