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追杀柯只能是为渊驱鱼 巩固蓝白合作

  中评社香港12月27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7日发表富权文章:追杀柯文哲只能是“为渊驱鱼”巩固“蓝白合作”。以下为文章内容。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入“京华城案”及“政治献金案”,经过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和廉政署进行约七个月的侦查,并对柯文哲实施五个多月的羁押禁见措施,台北地检署昨日宣布侦结并公布起诉书。长达八百九十一页的起诉书,依《贪污治罪条例》等法律指控柯文哲涉嫌收贿、图利、侵占、背信四项罪名,向法院求处总计二十八年六月徒刑,几乎接近无期徒刑,求刑相当重,出乎许多人甚至是法界人士的意料之外。另外,台北地检署也起诉了同案的李文宗、彭振声、黄景茂、邵琇佩、沈庆京、应晓薇、吴顺民、张志澄、李文娟、端木正等十人,求刑的长短程度不等。
  
  柯文哲的羁押期至二零二五年一月四日,而且依《刑事诉讼法》不能再声请延押,因而他即使是已经被起诉,届时仍可申请保外候审。对此,台北地检署主张对柯文哲实施“审判中羁押”,并与“侦讯中羁押”实行“无缝衔接。因此,起诉书明确列出柯文哲有延押必要的四点理由,包括财产来源不明、木可小物折扣码争议、北市科及南港转运站BOT等其他案件在调查,以及“橘子”仍尚未到案,倘柯文哲交保恐有串供之虞。
  
  因而台北地方法院于昨日傍晚召开接押庭,控辩双方在接押庭上就上述四点接押理由进行攻防,直到本文执笔时,仍然未能作出裁决。按照一般理解,在上述的四点理由中,因为“橘子”没有到案,柯文哲若交保可能会有串供之虞,最有说服力。因此,接押庭裁决羁押柯文哲的机率甚高。
  
  台北地检署公布对柯文哲的起诉书后,除了是民众党上下极为不满及愤怒之外,“小草”更是进行了“肢体抗议”,并在昨日举行群体活动,除了是在北检门外集结进行抗议之外,也意图以“旁听”的身份混进北院接押庭。甚至有“小草”冲动地叫喊要“杀掉赖清德”。
  
  从“小草”的这种反应看,民进党当局追杀柯文哲的其中一个“司法以外”的意图,可能破产。实际上,在台北地检署开始侦查柯文哲之后,坊间就有议论,柯案表面上是刑事贪贿案,实质上却是“政治案”,就是赖清德要清除其在“二零二八”争取连任的障碍,及迫使支持柯文哲的“小草”回流民进党。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实行“无罪推定论”,在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之前,被告人都是属于无罪。因此,倘司法机关未能在“二零二八”大选的参选人登记日结束之前,对柯案完成所有的司法审判程序,“煮死”柯文哲,民进党当局的第一个意图,就将会不能得逞。因而相信,台湾地区的三级法院,将会卯足了劲,以超常的效率,争取在二零二七年十一月受理参选人登记申请之前,终审定谳“煮死”柯文哲。
     至于第二个意图,就更是可能会完全落空。因为检调机构在侦查“柯案”过程中的政治意图极为明显,而且还涉嫌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不断地喂料特定媒体“爆料”,而这些“爆料”内容竟然与起诉书极为接近,这个污名化过程已经摧毁了柯文哲的人设,因而反而激怒了“小草”等柯文哲的年青支持者。除了一些可能会“看破红尘”者灰心丧意之外,更为仇恨民进党,坚定地在支持柯文哲,而根本不会流向民进党。甚至还将会成为“青鸟”的对立面,为民众党党团在“立法院”的活动保驾护航。因此,民进党当局此举,等于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那些本来可以拉一那就可以拉过来的青年人,推到自己的对立面去。
  
  当然,在“立法院”的层面,本来民众党党团就已经在一些关键性的法案是与国民党党团进行程度不同的合作,但这个合作基础是并不太牢固的,民进党总是要觑准机会,破坏“蓝白合作”,将民众党党团拉到自己的一部。上在柯文哲被起诉后,民进党党团就完全断了争边。如果不是“追杀”柯文哲,或者会有可能成事,尤其是民众党党团中有“立委”与民进党的关系良好,甚至还有“小英女孩”之说。而柯文哲的被“追杀”,就完全断了“绿白合作”的路,民众党党团必定会以“为柯主席报仇”的心理,与国民党党团进行高密度的“蓝白合作”,锐意封杀民进党当局的各项法案,甚至是主动引带国民党党团“枪毙”民进党当局的敏感法案。今后民进党当局的“少数执政”环境将会更为艰难。
  
  应当说,在“蓝白合作”的议题上,民众党党团比民众党中央更有诚意,而且往往也较具独立性,与曾经幻想“绿白合”的民众党中央拉开一定的距离。因此,尽管国民党极为痛恨民众党中央的几位党工、党职破坏“蓝白合/侯柯配”的行为,并认为柯文哲也应该对“蓝白合/侯柯配”的破局负有重大责任,但在“立法院”的法案攻防战中,虽然国民党及其盟友的“立委”议席多于民进党,但却未能过半,因而必须与民众党党团合作,才能掌握“立法院”议事的主动权。实际上,过去一年多来几项重要事项,都是在“蓝白合作”下获胜的。在台北地检署起诉柯文哲下,民众党与国民党在“立法院”内的“蓝白合作”,将更为紧密坚强。这是国民党党团甚至中央都是乐见的。
  
  但在国民党中央与民众党中央的关系上,可能不会像“立法院”那么亲密,甚至还将会疏远。因为破坏“蓝白合/侯柯配”的党工、党工还在民众党中央党部任职,而且还很当时得令,国民党人的恨意难以消弭。其实,可能还有一些国民党人,对作为“蓝白合/侯柯配”破局罪魁祸首之一的柯文哲本人不抱同情:如果“蓝白合/侯柯配”成功,柯文哲会有今日的下场吗?   中评社香港12月27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7日发表富权文章:追杀柯文哲只能是“为渊驱鱼”巩固“蓝白合作”。以下为文章内容。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入“京华城案”及“政治献金案”,经过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和廉政署进行约七个月的侦查,并对柯文哲实施五个多月的羁押禁见措施,台北地检署昨日宣布侦结并公布起诉书。长达八百九十一页的起诉书,依《贪污治罪条例》等法律指控柯文哲涉嫌收贿、图利、侵占、背信四项罪名,向法院求处总计二十八年六月徒刑,几乎接近无期徒刑,求刑相当重,出乎许多人甚至是法界人士的意料之外。另外,台北地检署也起诉了同案的李文宗、彭振声、黄景茂、邵琇佩、沈庆京、应晓薇、吴顺民、张志澄、李文娟、端木正等十人,求刑的长短程度不等。
  
  柯文哲的羁押期至二零二五年一月四日,而且依《刑事诉讼法》不能再声请延押,因而他即使是已经被起诉,届时仍可申请保外候审。对此,台北地检署主张对柯文哲实施“审判中羁押”,并与“侦讯中羁押”实行“无缝衔接。因此,起诉书明确列出柯文哲有延押必要的四点理由,包括财产来源不明、木可小物折扣码争议、北市科及南港转运站BOT等其他案件在调查,以及“橘子”仍尚未到案,倘柯文哲交保恐有串供之虞。
  
  因而台北地方法院于昨日傍晚召开接押庭,控辩双方在接押庭上就上述四点接押理由进行攻防,直到本文执笔时,仍然未能作出裁决。按照一般理解,在上述的四点理由中,因为“橘子”没有到案,柯文哲若交保可能会有串供之虞,最有说服力。因此,接押庭裁决羁押柯文哲的机率甚高。
  
  台北地检署公布对柯文哲的起诉书后,除了是民众党上下极为不满及愤怒之外,“小草”更是进行了“肢体抗议”,并在昨日举行群体活动,除了是在北检门外集结进行抗议之外,也意图以“旁听”的身份混进北院接押庭。甚至有“小草”冲动地叫喊要“杀掉赖清德”。
  
  从“小草”的这种反应看,民进党当局追杀柯文哲的其中一个“司法以外”的意图,可能破产。实际上,在台北地检署开始侦查柯文哲之后,坊间就有议论,柯案表面上是刑事贪贿案,实质上却是“政治案”,就是赖清德要清除其在“二零二八”争取连任的障碍,及迫使支持柯文哲的“小草”回流民进党。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实行“无罪推定论”,在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之前,被告人都是属于无罪。因此,倘司法机关未能在“二零二八”大选的参选人登记日结束之前,对柯案完成所有的司法审判程序,“煮死”柯文哲,民进党当局的第一个意图,就将会不能得逞。因而相信,台湾地区的三级法院,将会卯足了劲,以超常的效率,争取在二零二七年十一月受理参选人登记申请之前,终审定谳“煮死”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