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让黄珊珊“善后”是“请鬼拿药单”?

  中评社香港8月19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9日发表富权文章:让黄珊珊“善后”是“请鬼拿药单”?以下为文章内容。

  正当民众党内外都有一股强大声音要求黄珊珊辞去“不分区立委”甚至退党,以对政治献金假账案负责之际,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昨日却作出一个重大决定,推动四项党务改革,包括,建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建立长期合作的律师团、建立紧急应变小组,及成立善后小组等。柯文哲还郑重地表示,已经委请时任竞选总干事黄珊珊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定期把查帐进度向社会大众报告,更正“监察院”的申报,也回应外界的质疑,先承担该负的责任。柯文哲甚至还表示,黄珊珊为履行该项职责,将会每天都举行记者会,向外界报告查账的进度。
  
  柯文哲让黄珊珊统筹善后小组,并每天都举行记者会向外界报告查账进度的决定,等于是拒绝了要黄珊珊辞去“不分区立委”甚至退党或是被开除出党的呼吁,相反还展示更为重视及依赖黄珊珊。因此,民众党中评会本周五举行的会议,事关黄珊珊的部分,可能将会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给予最轻的“警告”处分。
  
  实际上,根据《台湾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准则》,党员违纪行为处分,依程度可分三种方式处理:警告、停权、除名。如果是对黄珊珊实施“停权”或“除名”处分,黄珊珊都将失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的资格。现在柯文哲委请黄珊珊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并每天举行记者会,就等于是黄珊珊将会继续留在党内并行使党权,因而仍然保持“不分区立委”。而且,每天举行记者会,使她每天都能曝光并聚焦于媒体版面及屏幕,还可以借助正式发声渠道为自己辩解,黄珊珊的能见度仍将维持在高位。
  
  其实,民众党中央委员会上周决议将黄珊珊、时任竞总财务长李文宗、财务部委托的会计师端木正移送到中评会议决,而中评会于上周五开会讨论惩处,但开会两个小时仍未能作出裁定,这就藏有“猫腻”。当时中评会公布的理由是,依据“违纪调查执行办法”,应请当事人出席陈述说明,而当天却未有执行此程序,因而决议下周邀请当事人黄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场说明再进行议处。中评会为何没有通知黄珊珊等三位当事人到会?显然是当时尚未能对三位当事人尤其是黄珊珊的处分有所“拿捏”,因而要“缓一缓”。
  
  而从柯文哲昨日作出的决定看,柯文哲的“惩处倾向”已定。一方面,假账风暴确实惨烈,必须要有人“背锅”,因而李文宗和端木正的被开除出党,已经是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中评会对黄珊珊的处分,将会是最轻的“警告”一档,亦即黄珊珊还可以留在党内并继续行使党权,因而仍将能保留“不分区立委”。
     柯文哲之所以不顾党内外的呼声,继续重用黄珊珊,并委请其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其公开的理由,一方面是此时应先稳住阵脚,解决问题,再讨论究责;另一方面是,黄珊珊当时是竞选总部总干事,总绾竞选帐目,熟悉情况,因而应由其负责查账。
  
  这两个理由表面上看,有其道理。但假账案的发生,正因为是当时身为竞选总部总干事的黄珊珊,拉来亲朋戚友承担与财政密切相关的事务,而自己又疏于监管,才发生的,其本身就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及监管责任。现在却又让她“查账”,届时可能会将自己的责任撇除得一干二净,将责任全部推卸给反正将要遭受党纪处分的李文宗、端木正,这岂非是“请鬼拿药单”?
  
  其实,黄珊珊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已经不是第一次。黄珊珊在负责统筹甄选民众党的“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名单时,竟然不知忌讳,不但将自己名列进去,而且还安排在笃定当选的第一名。在当时就引起政媒两界的哗然。
  
  那么,柯文哲作出“黄珊珊必须要留下来”决策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政媒两界由各种不同解读。而不可忽略的一条是,与其说是柯文哲“离不开”黄珊珊,不如说是黄珊珊“绑架挟持”了柯文哲。
  
  这种现象早就有之。在柯文哲签下“蓝白合六点协议”后,正是黄珊珊利用某些民调(现在有说是由民众党以超溢高价买来的疑似假民调),挟持柯文哲并自作主张撕毁“蓝白合六点协议”。柯文哲后来说“后悔没有『蓝白合』”,应当首先就怪罪于黄珊珊,但却是仍然继续重用黄珊珊。这有可能是与当初因为与黄珊珊有矛盾而离开民众党或党的权力核心的蔡壁如、谢立功、陈琬惠等人,目前正在“发功”要求开除其出党,黄珊珊抓住柯文哲所收到的政治献金中可能还有某些“私帐”的“辫子”,而“胁迫绑架”了柯文哲。
  
  另外,倘黄珊珊失去党权,就必须辞去“不分区立委”,这可能对民众党及柯文哲都并非是正面的事态。一方面,依序递补者的“战力”远不如黄珊珊;另一方面,倘假账案以至是“京华城”等三案继续恶化发展下去,柯文哲不能再担任党主席,由于是黄国昌在这些弊案中都处身度外,因而极有可能将会在补选中获胜,倘黄珊珊继续留在党内,还可获得“党内恐怖平衡”。毕竟,假账案除涉嫌“伪造文件”的端木正之外,其实都是“监察院”罚款了事,无需负刑事责任。而“京华城”等案却是含有刑事责任,但似乎与当时是台北市副市长的黄珊珊无涉。   中评社香港8月19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9日发表富权文章:让黄珊珊“善后”是“请鬼拿药单”?以下为文章内容。

  正当民众党内外都有一股强大声音要求黄珊珊辞去“不分区立委”甚至退党,以对政治献金假账案负责之际,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昨日却作出一个重大决定,推动四项党务改革,包括,建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建立长期合作的律师团、建立紧急应变小组,及成立善后小组等。柯文哲还郑重地表示,已经委请时任竞选总干事黄珊珊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定期把查帐进度向社会大众报告,更正“监察院”的申报,也回应外界的质疑,先承担该负的责任。柯文哲甚至还表示,黄珊珊为履行该项职责,将会每天都举行记者会,向外界报告查账的进度。
  
  柯文哲让黄珊珊统筹善后小组,并每天都举行记者会向外界报告查账进度的决定,等于是拒绝了要黄珊珊辞去“不分区立委”甚至退党或是被开除出党的呼吁,相反还展示更为重视及依赖黄珊珊。因此,民众党中评会本周五举行的会议,事关黄珊珊的部分,可能将会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给予最轻的“警告”处分。
  
  实际上,根据《台湾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准则》,党员违纪行为处分,依程度可分三种方式处理:警告、停权、除名。如果是对黄珊珊实施“停权”或“除名”处分,黄珊珊都将失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的资格。现在柯文哲委请黄珊珊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并每天举行记者会,就等于是黄珊珊将会继续留在党内并行使党权,因而仍然保持“不分区立委”。而且,每天举行记者会,使她每天都能曝光并聚焦于媒体版面及屏幕,还可以借助正式发声渠道为自己辩解,黄珊珊的能见度仍将维持在高位。
  
  其实,民众党中央委员会上周决议将黄珊珊、时任竞总财务长李文宗、财务部委托的会计师端木正移送到中评会议决,而中评会于上周五开会讨论惩处,但开会两个小时仍未能作出裁定,这就藏有“猫腻”。当时中评会公布的理由是,依据“违纪调查执行办法”,应请当事人出席陈述说明,而当天却未有执行此程序,因而决议下周邀请当事人黄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场说明再进行议处。中评会为何没有通知黄珊珊等三位当事人到会?显然是当时尚未能对三位当事人尤其是黄珊珊的处分有所“拿捏”,因而要“缓一缓”。
  
  而从柯文哲昨日作出的决定看,柯文哲的“惩处倾向”已定。一方面,假账风暴确实惨烈,必须要有人“背锅”,因而李文宗和端木正的被开除出党,已经是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中评会对黄珊珊的处分,将会是最轻的“警告”一档,亦即黄珊珊还可以留在党内并继续行使党权,因而仍将能保留“不分区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