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宪法法庭”果然是民进党开的
台湾地区“立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八日三读通过“国会改革五法”法案后,“行政院”提出覆议但遭“立法院”否决,“总统府”虽然随后于六月二十四日公布“国会职权修法条文”,并于六月二十六日日生效,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却先后派员到“司法院”递状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昨日,“司法院宪法法庭”裁准暂时处分,相关法律在“释宪案”宣判前应暂时停止执行。
也就是说,“宪法法庭”已经“废”了“国会改革五法”的“武功”,让其成为一张“废纸”。一方面,按照“宪法法庭”昨日的裁示,中国国民党和民众党的党团和“立委”,都不能使用“国会改革五法”条文的职权,包括要求“总统”前往“立法院”作“国情报告”并回答“立委”的问题,也包括追究被质询官员的藐视“国会”罪,亦包括“立法院”在行使对“审计长”、“大法官”、“监委”、“考试委员”等人事的同意权时,改采记名投票表决,更包括“立法院”得行使对政府机关的调查权,及举行听证会。此项“暂时处分”的效力,一直到“宪法法庭”对“释宪”声请作出裁决止。
另一方面,未来“宪法法庭”对“释宪案”作出的裁决,肯定是按照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的意见办理,亦即裁决“国会改革五法”“违宪”,必须停止执行。这从“宪法法庭”昨日对“释宪案”作出暂时处分的态度,就可有所预知。另外,也可从民进党发言人吴峥昨日早上接受资深媒体人黄暐瀚专访时脱口说出,“宪法法庭”审理“国会改革相关法案”当天就会有结果,看出轨迹。
吴峥的“早知裁决结果”,既可以说是“料事如神”,实际上后来他就自辩是按照常识惯例推理,也折射了“发言是民进党开的”的真相。因此,不少人都在质问,除了“大法官”以外,是哪个法界朋友这么神通广大,能预先知道“宪法法庭”的处分?
其实,从本来名列美国共和党全代会观选团名单的吴峥,却没有随团到美国,也让人“浮想联翩”,吴峥宁愿放弃这个“美差”,是否要留在台湾“处理宪法法庭”的事务?
也其实,当初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先后向“司法院”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时,人们就已经“打定输数”,“宪法法庭”作出的裁决,肯定有利于民进党当局,而不利于渴望“下架民进党”的六成民众。
实际上,现在在位的十五名“大法官”,都是由蔡英文一人提名的情况,颇为特殊。在此前,无论是陈水扁还是马英九当家时,在同一届“司法院”内,都有由不同领导人提名的“大法官”混杂其间。这当然是受到“司法院”改制,“大法官”的任期由四年改为八年有关。“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但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既然“宪法增修条文”规定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作为“宪法法庭”审判长的“司法院院长”,又岂敢不“睇”赖清德的“眼色”?否则,说不好赖清德就将以各种理由,将其撤职,换上乖乖听话的人。从赖清德敢于查办蔡英文的“一号心腹”,而且还是与自己同属于“新潮流系”的郑文灿的“狠劲”来看,“勿谓言之不预也”。
过去在国民党威权统治,以至是李登辉在民进党配合下发动“宁静革命”,并以“奶水”反哺民进党让其发展壮大,甚至是在民进党第一次掌权之后,每当各级法院对涉案的民进党人作出不利于其道判决时,民进党就会悲愤地高呼:“法院是国民党人开的”,并将此作为吸取选票的“犀利武器”,屡试不爽。
实际上,在国民党威权统治时期,不但是因为各级司法官早在求学时期就已集体加入了国民党,而且也是在国民党的威权统治下,有意或无意地为这部统治机器提供司法服务,而且当时的国民党政权既反共也反“独”,民进党成立之前,其前身有部份党外人士进行“台独”活动,法院按照“宪法”和《国家安全法》以及由此宪政体系下形式的《刑法》等法律的规范,判决“台独”分子有罪,因而民进党人就有“法院是国民党开的”之说。
但现在“风水轮流转”,民进党已经两度执政共十六年,虽然法官在判案时,是依法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但毕竟“不看僧面看佛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大批在高校就读时,就受到民进党影响甚至是参加民进党发动的各项活动的法学毕业生,在经过司法官考试及培训后进入了各级司法机关。因而反而轮到国民党人可以疾呼:“法院是民进党开的”了。
而“宪法法庭”昨日对“释宪案”声请所作出的裁决,就更是坐实了“法院是民进党开的”。
台湾地区“立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八日三读通过“国会改革五法”法案后,“行政院”提出覆议但遭“立法院”否决,“总统府”虽然随后于六月二十四日公布“国会职权修法条文”,并于六月二十六日日生效,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却先后派员到“司法院”递状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昨日,“司法院宪法法庭”裁准暂时处分,相关法律在“释宪案”宣判前应暂时停止执行。
也就是说,“宪法法庭”已经“废”了“国会改革五法”的“武功”,让其成为一张“废纸”。一方面,按照“宪法法庭”昨日的裁示,中国国民党和民众党的党团和“立委”,都不能使用“国会改革五法”条文的职权,包括要求“总统”前往“立法院”作“国情报告”并回答“立委”的问题,也包括追究被质询官员的藐视“国会”罪,亦包括“立法院”在行使对“审计长”、“大法官”、“监委”、“考试委员”等人事的同意权时,改采记名投票表决,更包括“立法院”得行使对政府机关的调查权,及举行听证会。此项“暂时处分”的效力,一直到“宪法法庭”对“释宪”声请作出裁决止。
另一方面,未来“宪法法庭”对“释宪案”作出的裁决,肯定是按照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的意见办理,亦即裁决“国会改革五法”“违宪”,必须停止执行。这从“宪法法庭”昨日对“释宪案”作出暂时处分的态度,就可有所预知。另外,也可从民进党发言人吴峥昨日早上接受资深媒体人黄暐瀚专访时脱口说出,“宪法法庭”审理“国会改革相关法案”当天就会有结果,看出轨迹。
吴峥的“早知裁决结果”,既可以说是“料事如神”,实际上后来他就自辩是按照常识惯例推理,也折射了“发言是民进党开的”的真相。因此,不少人都在质问,除了“大法官”以外,是哪个法界朋友这么神通广大,能预先知道“宪法法庭”的处分?
其实,从本来名列美国共和党全代会观选团名单的吴峥,却没有随团到美国,也让人“浮想联翩”,吴峥宁愿放弃这个“美差”,是否要留在台湾“处理宪法法庭”的事务?
也其实,当初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监察院”先后向“司法院”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时,人们就已经“打定输数”,“宪法法庭”作出的裁决,肯定有利于民进党当局,而不利于渴望“下架民进党”的六成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