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考试院”为废除“五权“宪法”试水温?

  中评社香港12月13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民进党仗着在“立法院”人多势众,继续强攻法案。就在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下令一定要在年底前强力通过《反渗透法》之际,已经于本月十日强渡关山,主控“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考试院”组织法》,将十九名“考试委员”调降为七至九名,任期由六年改为四年,下届起适用。而且还规定,“考试委员”不得赴中国大陆地区兼职,若违反规定,即丧失“考试委员”资格。

  民进党要瘦身“考试院”,既有远因,也有近因。在近因而言,由于现行的《“考试院”组织法》规定,“考试院”正、副“院长”和“考试委员”的任期为六年,与“总统”和“立委”的四年任期不一致,因而具有维护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和制衡的作用。实际上,现有的“考试院”正、副“院长”和“考试委员”,多是在国民党执政时由马英九提名,因而即使是蔡英文上台,他们因有任期保障而不能撤换。因而“考试院”就敢于在蔡政府为“促转会”、“党产会”等东、西厂“违宪黑机关”的成立及进用大批约聘人员,及以约聘人员派驻国外担任政治组组长和机要,“违宪”将省政府预算归零实质废除,以至于“借调”常任文官到公私合营公司担任总经理等侵蚀文官体系根基的“违宪”违法情事,在“考试院”的院会上一再提出质疑。虽然不具实质效力,但却仍然被蔡政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但要计划在蔡英文获得连任后,“考试院”本届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的任期届满时,全部撤换之,并运用“总统”的提名权,提名“自己友”出任“考试院”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必须经“立法院”行使同意权,以出席“立委”过半同意为通过)之外,还将其任期改为四年,就是要赢者全拿,因为新一届“考试院”的任期,从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开始,与第十五任“总统”就职的五月二十日,高度契合。而第十届“立法院”的任期,则是从二月一日开始,倘民进党嚷嚷的“国会”过半”得以侥幸实现,连同蔡英文已经提名了大批“自己友”取代马英九提名的“监察委员”的“监察院”,及由蔡英文提名“院长”和“大法官”的“司法院”,还有民进党“家天下”的“行政院”,民进党就将真正地“全面执政”了。

  在远因方面,当然就是要实现民进党“废除五权“宪法”,建立正常国家”的“宪政“台独”图谋。此前,分别在李登辉、陈水扁的主导下,台湾地区进行了七次“修宪”,解决了在两岸分裂分治的情况下,“宪法”的一些条文规范,不适应这一变化而产生的诸多问题。但却仍然不敢“制宪”,而是参考美国“修宪”的方式,以不动“宪法”本文的前提下,增列“宪法”增修条文”的方式,进行“修宪”,并对“宪法”增修条文”的第一句,特意表述为“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表明这是追求“终极统一”的“宪法”。   当然,民进党人并不满足于此,从各个角度研究实现“宪制“台独”的途径及方法,并罗列了以下几种方式:其一是按照现行方式,在保留现行“宪法”的框架下继续“修宪”,但须经逾半数国民公民投票同意,难度较高。其二是顺应两岸现状,制定适合现实情况的“第二共和“宪法”,把“领土”范围限制为台澎金马,同样涉及“修宪”,实际上当年陈明通就曾在陈水扁的授意下,撰写了《“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共和)》草案。此举同样也必须经逾半数国民公民投票同意,难度也较高。其三是制定以台湾岛为主体的“新“宪法”,终结“中华民国”政权,台湾成为“正常国家”。这是货真价实的“台独”,民进党的“台独党纲”及《正常国家决议文》,都是走这条路线。

  由于民进党在现阶段不能、也不敢完全废除现行“宪法”,因此就只能从废除“监察院”、“考试院”开始。把现行“宪法”的权力结构先由“五权”改成“三权”,达至“废宪”,为“台独”铺路。因此,就以引进西方的“三权分立”“普世价值”为由,要废除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亦即保留“行政院”、“立法院”和“司法院”,废除“监察院”和“考试院”,将“监察院”的业务并入“立法院”,并将“考试院”的业务并入“行政院”。

  但是,民进党虽然有意废除“考试院”、“监察院”,却因“修宪”门槛”很高,在目前阶段很难得逞。因而就只能藉由修正《“考试院”组织法》虚化“五权分立”,走向“三权分立”,使得“中华民国”成为“正常国家”。

  其实,早在陈水扁刚上台时,邱义仁就已经抛出“废除五权“宪法”的议题。当时就有不少人指出,“五权“宪法”是遵照孙中山先生的意志而制定,因而“废除五权“宪法”等于是“制宪”而不是“修宪”。而“制宪就是“宪政“台独”了。

  但某些民进党人却仍然要“一条路走到黑”,以“新潮流系”为主导,一直在进行“废除五权“宪法”的研究及推动。比如,其“流刊”《台湾新社会智库》前年九月三十日的一期,就以《修正“考试院”组织法作为实质废除“考试院”的第一步》为题,进行操作技术性的分析。看来,目前民进党党团的做法,就是依此思路而具体执行操作。   当然,无论是“修宪”还是“制宪”,“门槛”都很高。不容易达成,因而就以权宜的手法,逐步“温水煮蛙”。必须看到,在民进党提出的“不分区“立委”名单中,“正常国家促进会”的精神领袖游锡堃的排名很前,笃定会当选。实际上,蔡英文是规划由他代表民进党参选“立法院长”的。他倘能当选,必定会全力推动由他主导通过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将之法律化。不过,倘若届时民进党的“立委”议席失去现在的优势,要推动就较为困难,除非是国民党“立委”放弃职守。因此,民进党党团就要抢在“立法院”本届任期结束前强行通过修订《“考试院”组织法》。

  “考试院”是根据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五权“宪法”,于一九二八年筹备,一九三零年正式成立的,明年就是九十周年了。其筹备人、首任院长是戴传贤(戴季陶)。他是最年轻的“五院”院长,年仅三十七岁,且他在任“考试院”院长一职长达二十年。当时的“考试院”就已具备了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分别设置了考选部(主管包括公务人员考试在内的各种考试)、铨叙部(负责公务人员的任免、考绩、升迁、褒奖、抚恤、退休等事项)、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等机构。可以说,只要成为公务人员,从录用考核、任免升迁到退休养老,都由“考试院”管。

  一九四九年国民党当局撤退到台湾时,“考试院”也迁往台湾。此后,尽管“考试院”及其各种制度随时代变化有些调整,做出过一些妥协与折中,但总体上它仍然是“五权分立”中的重要一环,也成为政党政治的制衡手段。   中评社香港12月13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民进党仗着在“立法院”人多势众,继续强攻法案。就在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下令一定要在年底前强力通过《反渗透法》之际,已经于本月十日强渡关山,主控“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考试院”组织法》,将十九名“考试委员”调降为七至九名,任期由六年改为四年,下届起适用。而且还规定,“考试委员”不得赴中国大陆地区兼职,若违反规定,即丧失“考试委员”资格。

  民进党要瘦身“考试院”,既有远因,也有近因。在近因而言,由于现行的《“考试院”组织法》规定,“考试院”正、副“院长”和“考试委员”的任期为六年,与“总统”和“立委”的四年任期不一致,因而具有维护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和制衡的作用。实际上,现有的“考试院”正、副“院长”和“考试委员”,多是在国民党执政时由马英九提名,因而即使是蔡英文上台,他们因有任期保障而不能撤换。因而“考试院”就敢于在蔡政府为“促转会”、“党产会”等东、西厂“违宪黑机关”的成立及进用大批约聘人员,及以约聘人员派驻国外担任政治组组长和机要,“违宪”将省政府预算归零实质废除,以至于“借调”常任文官到公私合营公司担任总经理等侵蚀文官体系根基的“违宪”违法情事,在“考试院”的院会上一再提出质疑。虽然不具实质效力,但却仍然被蔡政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但要计划在蔡英文获得连任后,“考试院”本届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的任期届满时,全部撤换之,并运用“总统”的提名权,提名“自己友”出任“考试院”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必须经“立法院”行使同意权,以出席“立委”过半同意为通过)之外,还将其任期改为四年,就是要赢者全拿,因为新一届“考试院”的任期,从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开始,与第十五任“总统”就职的五月二十日,高度契合。而第十届“立法院”的任期,则是从二月一日开始,倘民进党嚷嚷的“国会”过半”得以侥幸实现,连同蔡英文已经提名了大批“自己友”取代马英九提名的“监察委员”的“监察院”,及由蔡英文提名“院长”和“大法官”的“司法院”,还有民进党“家天下”的“行政院”,民进党就将真正地“全面执政”了。

  在远因方面,当然就是要实现民进党“废除五权“宪法”,建立正常国家”的“宪政“台独”图谋。此前,分别在李登辉、陈水扁的主导下,台湾地区进行了七次“修宪”,解决了在两岸分裂分治的情况下,“宪法”的一些条文规范,不适应这一变化而产生的诸多问题。但却仍然不敢“制宪”,而是参考美国“修宪”的方式,以不动“宪法”本文的前提下,增列“宪法”增修条文”的方式,进行“修宪”,并对“宪法”增修条文”的第一句,特意表述为“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表明这是追求“终极统一”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