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路报:口译哥是“加衔”或“实任”?

  中评社香港1月20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引起争议的“口译哥”赵怡翔已赴任驻美代表处政治组组长,舆论对这项人事派任的质疑,已导向涉及违反政府人事法制而破坏文官体制。该人事案的类型前所未有,一定程度上也证实这项人事安排是来自高层的授命,不得不“勉力而为”。然而,口译哥以契约定期聘用的“约聘人员”身分派驻美国,还以“加衔”方式授予其“政治组组长”身分对外办事,却非如“外交部”所称“一切合法”。

  中国古代就有“加衔”制度,所加者是无职务但比本职还高的官衔,薪俸和主掌事务均未改变。例如,王得禄是台湾人在清朝时官位最高者,生前嘉庆皇帝曾授其“一品”官秩的“太子太保”,而嘉义县的“太保市”即因王得禄生于斯,为了纪念与表彰该地出了位“一品大员”而命名。

  “太子太保”是王得禄的加衔,用意在于表彰他的战功,而王得禄死后再受追加“太子太师”官衔,而此衔和“太子太保”同为“一品”的虚衔。清朝的加衔基本上虽均是“虚衔”,但也有些加衔是为了方便协调沟通。例如,清朝的“总督”是文官职的封疆大吏,但总督有时因调度或协调军务之需,往往会再加个“兵部尚书”衔。换言之,尽管可能有数个总督加衔“兵部尚书”,但兵部实际掌事者仍为原本的满、汉各一位尚书。

  此外,1936-1969年间陆军曾有加衔的法律规定,依当时规定已合于晋任上将之中将,若因员额尚未出缺无法晋任时,得先加上将衔。而加衔的法律效果虽可着上将服制,且未来优先晋升上将,但薪俸和本职工作仍然不变。   专栏说,“外交部”对于驻外人员的加衔,其实已订有《驻外人员对外名义及加衔要点》可资依循。“外交部长”吴钊燮曾对外说明,给口译哥加衔“政治组组长”并不会占去职业外交官的职缺,因为“组长”只是任务编组的职衔,并非列有官等职等的法定编制职称。此一说法只是部分事实,而吴钊燮不敢说的是,该部依上开要点的附件“驻外人员本职与对外名义对照表”已有明订,政治组组长本是简任第12职等的“参事”担任,用于非邦交国驻外机构的对外名义。

  然而,吴钊燮曾表示目前因找不当适任的参事派驻美国,所以要用加衔的方式派“约聘人员”赵怡翔赴美担任政治组组长。但依上开要点第四点之规定,得予以加衔的情形为(1)派驻艰苦地区馆处服务者;(2)具有所任职务较高之资历者;(3)其他有利业务需要或对外交涉者。因此,约聘人员固然可比照适用加衔之规定,但却不应适用在“实任”政治组组长的职务。

  非邦交国驻外代表处的组长之下尚有“副参事”以“副组长”对外的名义,再之下还有简任第10职等的“一等秘书”。组长出缺依法规是由副组长代理或对外加衔为组长,此才为合法的正途。

  同时,加衔是仍执行本职工作,所加之衔虽使用于对外,但若同单位里较高职务者并未加衔,较低职位者加了比长官还高的衔,这实际上就非加衔。上开要点第八点明订“对外名义及加衔应兼顾驻外机构内部伦理”,赵怡翔仅是比照第9职等支领报酬的约聘人员,何以他能加衔为政治组组长呢?   中评社香港1月20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引起争议的“口译哥”赵怡翔已赴任驻美代表处政治组组长,舆论对这项人事派任的质疑,已导向涉及违反政府人事法制而破坏文官体制。该人事案的类型前所未有,一定程度上也证实这项人事安排是来自高层的授命,不得不“勉力而为”。然而,口译哥以契约定期聘用的“约聘人员”身分派驻美国,还以“加衔”方式授予其“政治组组长”身分对外办事,却非如“外交部”所称“一切合法”。

  中国古代就有“加衔”制度,所加者是无职务但比本职还高的官衔,薪俸和主掌事务均未改变。例如,王得禄是台湾人在清朝时官位最高者,生前嘉庆皇帝曾授其“一品”官秩的“太子太保”,而嘉义县的“太保市”即因王得禄生于斯,为了纪念与表彰该地出了位“一品大员”而命名。

  “太子太保”是王得禄的加衔,用意在于表彰他的战功,而王得禄死后再受追加“太子太师”官衔,而此衔和“太子太保”同为“一品”的虚衔。清朝的加衔基本上虽均是“虚衔”,但也有些加衔是为了方便协调沟通。例如,清朝的“总督”是文官职的封疆大吏,但总督有时因调度或协调军务之需,往往会再加个“兵部尚书”衔。换言之,尽管可能有数个总督加衔“兵部尚书”,但兵部实际掌事者仍为原本的满、汉各一位尚书。

  此外,1936-1969年间陆军曾有加衔的法律规定,依当时规定已合于晋任上将之中将,若因员额尚未出缺无法晋任时,得先加上将衔。而加衔的法律效果虽可着上将服制,且未来优先晋升上将,但薪俸和本职工作仍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