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业在台湾中华文化认同中的重要地位初探
【摘要】祭祀公业因祭祀活动而设,是移台家族基于共同祖先这一血缘象征形成的社团组织,祖先崇拜为其精神支柱;祭祀公业在台湾经过清代、日据时期、1949年后的演变发展,直至今日依旧活跃;如今,基于血缘关系的祭祀公业更是台湾同胞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对增强台湾民众中华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遏制民进党当局“文化台独”活动。
202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祖先崇拜是中华民族最独特的文化资产。祭祀公业是移台家族基于共同祖先这一血缘象征形成的社团组织,虽然带有企业经营性质,但是祭祀公业始终以祖先崇拜为精神支柱。共同的祖先崇拜使得两岸文化认同有着深厚的基础。本文通过祭祀公业看台湾社会的祖先崇拜,幷试图探讨祭祀公业对当前台湾民众文化认同的意义和价值。
一、祭祀公业在台历史演变与现状
台湾祭祀公业经过清代、日据时期、1949年后的演变发展,直至今日依旧活跃。祭祀公业不会因为任何外来力量的改变而消失,相反它会以不同的形式来适应变化的社会环境。
(一)台湾祭祀公业在台的开启与发展
家族是基于某一共同祖先且具有某种共同财产而形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家族组织建构可分为建祠、修谱、置族田三个阶段。通过家族社会建构,每个个体很自然地藉助血缘关系形成一定的组织,在家族组织里,每个族中成员认为自己是其中一分子。清代迁台家族在拓垦台湾的过程中,以血缘为纽带,逐渐形成家族组织,幷通过建立祭祀公业或宗祠完善家族组织。到了19世纪中期,清代迁台家族设立祭祀公业的风潮达到高峰。祭祀公业渊源于祖地的“祭田”,具体表现为保留一部分为祭祀祖先目的而不得处分的财产,以之作为祭祀公业,好让全体子孙易于担任祭祀责任。虽然祭祀公业和祭田两者共通之处在于祭祀祖先,但是祭祀公业又带有自身特色,即兼具企业经营性质的组织。祭祀公业“公”指公家,多指全族所有;“业”指田地、山地、林木、房屋等不动产,实质上就是以祭祀公业为载体的土地经营机制,但又因其“祭祀”功能,故成为台湾相当特殊的社会团体。“业”来源于创置者纠集族人集资或后人捐助补充,这些田产权益只有创置者的直系后裔才能分享,即台湾地区所讲的“派下员”资格。迁台家族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将家族祭祀制度与土地开发经营活动相结合,由此建立起新的家族组织。在这个过程中,“祖先崇拜”的儒家礼教思想是贯穿于一切家族活动的精神支柱。因此,清代祭祀公业实质上是中华祭祖文化在台湾社会的继承和创新。
(二)祭祀公业在日据时期持续发展,表现出顽强的中华文化认同
中日甲午战争后,台湾被迫割让给日本,自此日本对台湾长达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我们习惯上将1895年到1945年这一段时间称为日据时期。在日据时期,日本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包括推行严厉的“皇民化运动”,向民众灌输日本文化,甚至将原本中国人的姓氏改为日本人姓氏。虽然日据时期对中国文化造成了冲击,但祭祖观念在中国人心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光绪甲午之战,割让台湾与日本,顿使台海两端失去联络,莫不叫人心痛。幸赖十七世仁字辈,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继承香火,年节奉祀未敢稍怠,幷定仁、义、礼、智、信为十七世,而后五代昭穆,以期叔侄族人能知雁行辈分,长幼有序之道也。”①由此可见,尽管面临困境,台湾同胞仍然尽力保持和传承祭祖的传统和观念。资料显示,日据时期台海两岸交通困难,台湾祭祀公业数量却大量增加。1907年台湾“总督府”调查在台祭祀公业,“台湾之祭祀公业,迄公元1895年台湾沦陷日本后,仍未见设立风气之减退,依当时明治41年(公元1907年)台湾督府调查告所列之数字,总数约为22199件,财产额达二亿日元,可见其盛行”。②祭祀公业数量的增加,表明日据时期台湾民众祭祖观念幷未受日本殖民文化影响。祭祀公业依旧保持着年节奉祀祖先活动,时刻提醒在台裔孙以共同的祖宗为精神纽带,充分显示台湾社会慎终追远、尊祖敬宗的中华传统美德。
(三)通过制定特别条例的方式,完成了对祭祀公业的立法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鉴于在大陆的惨败,蒋介石接受美国建议,从农业入手,改革土地制度。1949年到1953年间实行了“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改革政策。在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时,将祭祀公业之出租耕地予以征收后放领于自耕农民,以致于祭祀公业日渐衰微。除了政治力量的影响,祭祀公业历史遗留问题也较多。因祭祀公业年代久远,且受日据时期影响,“派下权”问题复杂,故常常发生许多法律争讼的问题。为了明确权属,健全祭祀公业土地地籍管理,2007年台湾地区制定《祭祀公业条例》,推进习惯法原则的成文化,幷于2008年7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虽然《祭祀公业条例》对传统习惯有所变更,但对于维持宗族之意识、发扬崇祖睦亲之传统,仍作出了重要的立法确认。条例总则第一条肯定了祭祀公业“祭祀祖先发扬孝道,延续宗族传统”的作用。③以台北土城魏公盛祭祀公业为例,“旋即向地方政府登记本祭祀公业幷取得法人资格,公业事务亦蒸蒸日上,族人裔孙为工作或营生,纷迁往板桥、台北及台湾各地,但本公业为联系派下子孙情感,每年清明扫祭、春节、重阳祭祖均隆重举行,以求堂上祖宗能佑嗣孙身体安康、合家平安、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更进宏扬祖德、敦亲睦族、仰瞻祖泽、团结宗谊之目的”。④祭祀公业作为法律认可的社会团体,其“派下员”对祭祀公业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自此祭祀公业从民间传统血缘社会自治组织蜕变为具有法律保护的团体组织。
目前台湾祭祀公业数量众多。自2008年7月1日祭祀公业条例公布施行后,祭祀公业规定继承人不分男女原则均推定为派下现员,无性别限制。截至2021年底为止,台湾完成登记的祭祀公业法人共有1007家,派下现员总人数计204118人。⑤以迁台魏氏为例,因祭祀祖先需要,共成立了9个祭祀公业,包括台中潭子光裕堂所属的“魏油香香油祭祀公业”、台积电总裁魏哲家所属的亦位于台中潭子栗林村的“魏六有祭祀公业”、另有新竹县枋寮“魏氏巨鹿堂祭祀公业”“魏顺宁祭祀公业”、台北县贡寮乡的“巨鹿堂祭祀公业”、台中丰原三合村的“魏春诚祭祀公业”“魏秋旺祭祀公业”、台北市北投“巨鹿堂祭祀公业”、台北市土城的巨鹿堂“魏公盛祭祀公业”。其中魏油香香油祭祀公业登记各房派下员共1056人(包括女性约270人)。
二、祭祀公业在台湾中华文化认同中的重要地位
祭祀公业不仅为祖地祭祖习俗的延续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也为台湾民众中华文化认同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
(一)基于血缘关系的祭祀公业是台湾同胞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基因
中国最早的家族组织是由血缘关系构成。在原始社会时期,家族组织主要以母系家族为主,随着聚落内部组织形态的复杂化,最终父系血缘组织取代了母系血缘组织,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父系家族组织不仅仅是一个血缘组织,还是一个经济组织和军事组织。后来西周分封制形成血亲等级制度,对于儒家的血缘等级规范化产生了重要影响,由此儒家设计出祭祀制度。儒家经典《尚书》:“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又曰:“思念其祖,终其信德。”《孝经》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由此可见,儒家认为德与孝紧密相关,孝是德行的根本。既然由祭祖得以观德,那么提倡祭祖就是提倡孝道。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葬之以礼”对应“慎终”,“祭之以礼”对应“追远”。儒家强调了最为完备的祭丧之礼,把祭祀与血缘相结合,强调血缘亲情与孝心的弘扬,形成了中国独特的祭祖文化。迁台家族将原乡祭祖文化带入台湾,以共同祖先为精神纽带,建立祭祀公业,春祀秋尝,继承了慎终追远的中华传统,在周而复始的循环中代代传承。
(二)家族祭祀是中华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
迁台家族所崇拜的祖先通常是这个家族中第一个定居于此地的人。祭祀公业在农历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冬至等岁时节令祭拜祖先,一方面缅怀先人,寄托后人的思念之情;另一方面祈求祖先庇佑、祈福消灾。这种祭祀活动需要有家族存在继嗣,换句话说,他必须传下子孙,继承其姓氏。因此,祖先崇拜又同家族组织相联系,祭祀祖先成为家族组织的重要行为。《礼记》云:“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迁台家族在台定居后,随着移垦规模扩大,经济实力增强,人口繁衍和家族内部不断分支,遂产生建立祭祀公业的想法。透过祖先这个血缘联系的象征,祭祀公业把已经分裂的各个房支集合起来,凝聚同族之力,强化同宗同祖意识,维护家族社会地位。祭祀公业以同宗同祖观念,强化族人彼此之间的关联,发挥着聚合族众力量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尤其重要。
(三)祖宗、祖祠、祖墓是两岸同胞的根脉与割不断的精神纽带
虽然两岸之间隔着一道自然的、人为的“海峡”,但是两地人民血浓于水的亲情,在民间依旧延续着,祖宗、祖祠、祖墓是割不断的精神纽带。这种浓厚的祖先崇拜形成了一个有着共同地域特征的闽台文化圈,使得两岸文化认同有深厚的基础。祭祀公业是迁台家族为延续祖地习俗定时祭祀祖先而建,透过共同祭祀祖先的仪式活动,唤起迁台族人“根”的意识,由此不忘记自己的根祖成为台湾宗亲固定的文化意识。“迁台”“往台”“葬于台”的记载屡屡见于闽南祖地族谱,而台湾族谱均有闽南祖地名称的记录。不仅如此,祭祀公业沿革史更详细记录开台祖艰辛创业史,这种由开台祖迁台而生发的闽台两地血缘关系是不会被割断的。根祖意识把台湾同胞和祖地乡亲紧密联系在一起,由此形成闽台两地共同的文化交集。
祭祀公业具有公共性,通过集体性的祭祀行为,让个体的感恩与尊敬之情在祭祀过程中得以发挥。
1.社会效度。通过作用于人的内在情感而发挥社会功能。祭祀活动呈现出人们以什么方式去处理与祖先的关系,其中蕴含着个人与他人相处的独特之道。在祭祀过程中,个人是联系祖宗与子孙之间的一环。因此,祭祀过程看似个体行为,却具有连结性。这种连结不仅是个人与祖辈的关系,还涉及家庭关系、家族关系,甚至还有社会关系,由此形成中国人的集体意识。换言之,中国人在尊亲孝思的基础上,与父母、祖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国人的整合观念是垂直的代际关系。《大学》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就构成了中国家族社会从家到国的内部纵向关系。家国同构把“家”和“国”这两个维度密切结合起来,体现个人命运与集体命运的结合,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的结合。祭祀公业通过集体性祭祖行为,饮水思源,让每个祭祀者不忘祖,不忘根,不忘本。正是因为人们的行为在这些情感的控制和影响之下,才使得一个有序的社会生活得以存在和持续。每个人都必须处理自身与家庭、家族、社会的和谐共处关系。在当今台湾社会,这种和谐共处、紧密团结的中华文化显得尤为可贵。
2.情感价值。《礼记·祭统》曰:“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内心要极其虔诚、尽其心志,才是祭祀的用心,因此祭祀依靠的内在情感必须是感恩与尊敬。中国人敬畏天地,不忘祖先,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外在力量的强迫。因此,祭祖是个体自觉自愿自发的行为。文化认同是联系两岸的精神纽带,祖国的统一需要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祭祀公业从清代延续至今,不受外来政治因素影响,可见台湾民众对于中华文化的认同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在共同的中华认同基础上,致力于文化融合拉近两岸民众的心灵距离更是关键所在。
3.经济价值。祭祀公业往往拥有相当面积的田产。这种基于共同财产关系的团体组织,在经过时代的变迁后,除了继续维持祭祖活动,还给族人带来很多的经济利益。如魏公盛祭祀公业与房产商合作,在公业原拥有的田地上盖三层高楼数百栋,其中“派下员”共分得七十二栋钢筋水泥新式房舍。这些房舍依五大房子孙分配,每房各得十二栋,另倒堂兴建一座美轮美奂的巨鹿堂宗祠。此外,有些祭祀公业田产价值高达新台币数十亿元,这些共同财产存期越长、利息越多,累积起庞大的公共财产。这些公共财产不但是祭祀祖先、养育族人、提携后进的主要基金,而且是举办各项慈善、教育文化事业的资金来源。
三、祭祀公业对增强台湾民众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意义
祭祀公业虽经历不同时期,间有波折,却一直维持着,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具体表现为祭祖活动的延续。祭祀公业既保证祭祖活动得以持续,又时刻提醒在台裔孙不忘祖地本源。在今日“去中国化”氛围笼罩的台湾社会,祭祀公业对增进台湾民众中华文化认同意义重大。
(一)祭祀公业是台湾祭祖文化的延续与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体现
近日台湾当局“去中国化”政策表现得极为明显,包括台湾安全部门发表“认同中华文化是统战”的言论,大陆电视剧、“抖音”“小红书”都被民进党称为“文化统战”,其心可诛。而祭祀公业在台湾的延续恰恰是台湾同胞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体现。
1.两岸共祭中华民族祖先。祭祖文化是深深烙印在台湾同胞血脉里的传统。台湾祭祖文化深厚,这体现在对黄帝、伏羲等中华民族人文始祖的祭拜。这些祭祀活动不仅是对先祖的追思与尊敬,更是传承中华文化,也是对中华文化的认同。2024(甲辰)年海峡两岸共祭中华人文始祖伏羲典礼在台湾新北市举行,数百位台湾民众在现场共襄盛举,统计资料显示两岸同步共祭人文始祖伏羲活动已持续了11年。
2.祭祀公业沿袭祭祖活动。台湾祭祀公业的普遍存在,是移台族人对祖先的崇拜和血缘的追寻。创建祭祀公业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让全体子孙承担祭祀祖先责任,二是为后代子孙的祭祖活动准备了物质条件。台湾魏氏祭祀公业历史悠久,每年元宵及冬至均在台湾光裕堂祖祠举行春祀秋尝的祭祖仪式,派下子孙各自返回祭祖会亲,香火十分鼎盛。在祭祀公业的支持下,台湾魏氏在2023年12月22日冬至和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都举行了盛大祭祖活动。
(二)祭祀公业成为台湾民众交流的重要平台
祭祀公业不但为台湾民众祭祖活动提供一个最好的平台,而且社会功能十分广泛,主要包括编修家族族谱、联络台湾宗亲、组织宗亲回乡谒祖等。
1.祭祀公业为编修族谱提供了经费支持。随着人口不断繁衍,家族成员不断分支,族人昭穆失次等问题逐渐显现,于是族谱编纂提上日程。家族编修族谱的条件,既需要人丁繁衍兴旺,也需要充足的财力。台湾魏氏分别在1973年修《魏氏大族谱》《魏家大宗谱》《魏氏族谱》;2000年修《魏氏大族谱——台北土城魏氏宗祠(巨鹿堂)》;2005年修成《台湾魏氏公谱》,这些都离不开祭祀公业的经费支持。
2.强化家族成员向心力。台湾祭祀公业同姓宗亲间来往密切,最深层次的原因是认同“同根同祖”。通过敬拜祖先形成了血缘祭祀圈,使家族成为联系最密切、凝聚力最强的团体。魏氏在台裔孙形成多个以各自祖先为中心的祭祀公业,主要分布于台中潭子村、新竹县枋寮、台北县贡寮乡、台中丰原三合村、台北市北投、台北市土城等。2023年9月16日,台中市魏油香香油祭祀公业举行改制后第一届派下员大会,台湾各地魏氏宗亲均派员道贺幷献花篮庆祝大会圆满成功,会后还举行恳亲大会,密切了台湾魏氏宗亲之间的交往。
3.促进海峡两岸一家亲。随着时间的推移,迁台家族与福建原乡家族之间的关系,更多是体现在同宗同祖的文化观念上。如台湾魏氏宗亲元宵祭祖文所述:“身居在外,心实思乡,每逢佳节,内心尤惶。”“内心尤惶”是漂泊在外的仿徨,它内含中国人“家”的意识,尽管漂泊多年,终要落地归根。1988 年9 月8 日,魏油香香油祭祀公业派下成员共八人回南靖梅林祖地祭祖。1992年,魏公盛祭祀公业管理人与族长数次组织“谒祖访亲团”远赴大陆。2017年6月26日,台湾桃园祭祀公业李我任公裔孙一行二百多人在李永兴宗长的带领下,到上杭李氏大宗祠寻根谒祖,由此可见血缘家族的纽带把台湾同胞和祖地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祭祀公业有助于台湾民众追根溯源,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台湾当局企图切断两岸历史联结,忽视中华民族对台湾的开发建设,抹灭绝大多数台湾人从中国大陆迁徙过去的历史事实。但祭祀公业的存在和发展有助于台湾民众追根溯源,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粉碎台当局的企图。
1.带有祖先名字的祭祀公业本身就是对历史的溯源。带有迁台祖姓名的祭祀公业,清楚地告诉子孙后代祖先是谁、从何而来?台湾岛与大陆什么关系?诸如此类的祭祀公业有“魏六有祭祀公业”“魏顺宁祭祀公业”“魏春诚祭祀公业”“魏秋旺祭祀公业”等。这些自带祖先名字的祭祀公业,总是会引起后辈“溯源、找根、寻魂”的好奇心。
2.祭祀公业沿革史清晰记录迁台家族移台过程。如《台湾魏氏宗祠巨鹿堂魏公盛祭祀公业沿革史》记载了迁台始祖达胤公前往台湾,第二代成利公创立魏公盛祭祀公业的历史。“时至大清康熙年间,十二世祖永达公秉承家业务农维生。雍正年间,十三世祖达胤公,因祖居地山多田少,且兄弟叔侄众多,庄稼收获不易维生。乾隆初叶开放海禁,族亲叔侄前往南洋海外日多,遂于乾隆二十年间,由龙海出海过澎湖至淡水渡台营生,后迁至台北厅摆接堡清水坑,择一地理佳地开山务农维生,数年后博有赢收,即再返唐山,将十二世永达公之骨骸携往台湾清水坑择一风水宝地安葬。十三世祖达胤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开创基业、肇基立业,实为我渡台丰功伟业开台始祖。”⑥祭祀公业沿革史清清楚楚地呈现了迁台家族的移台过程,这是“台独”分子抹不掉的历史。
(四)弘扬祭祀公业有助于遏制民进党当局的“文化台独”活动
民进党当局在岛内大搞“去中国化”,在历史、文化、教育等领域推进“台独”,目的是削弱台湾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通过建构“台独史观”,降低汉语重要性,推动制订淡化中华文化的台湾“文化基本法”等,割裂中华文化与台湾之间的联系。“文化台独”是对两岸文化交流的严重破坏,两岸关系在这样的气氛下幷不乐观。祭祀公业之所以特殊,全部都是围绕着“祭祀”而发生的。在祭祀祖先的活动中,每个个体、家庭、家族都在传承着孝道,这对于台湾年轻一代而言,是一种潜移默化的道德教育。透过共同祭祀祖先的仪式活动,唤起移台族人“家”的意识。这个“家”具有弹性,可以是单个家庭,也可以是家族,甚至可以上升到国家。“两岸同胞一家亲,谁也不能割断我们的血脉。两岸同胞一家亲,根植于同胞共同的血脉和精神,扎根于我们共同的历史和文化。这是与生俱来、浑然天成的,是不可磨灭的。”⑦我们只有坚持弘扬中华文化,用中华文化融解“台湾本土文化”,才能有效遏制“文化台独”影响。透过祭祀公业,理解台湾民众最深层的文化基因,从而增进相互瞭解,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意识。
“文化认同是融合发展和心灵契合的重要前提,是一个民族最重要的精神依托,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国家认同感的重要基础。”⑧这种文化认同不仅表现在血缘的追寻和祖宗文化观念的层面,更具体体现在台湾祭祀公业的祭祖活动。大量存在的祭祀公业用事实说明台湾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不是民进党当局大搞“文化台独”所能轻易改变的。
注释:
①④⑥佚名:魏氏大族谱,漳台族谱对接网,http://www.zzszx.gov.cn/cms/html/zxzzswyh/2022-05-07/1580434881.html.
②许宋、廖宗庆:祭祀公业土地问题的研究,土地问题研究季刊2卷4期,2003:12。
③祭祀公业条例,祭祀公业及神明会解释函令丛编,台“内政部”资料。
⑤祭祀公业法人派下员统计,台“内政部”资料。
⑦习近平:两岸同胞要携手同心共圆中国梦,人民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2/18/c_119393683.htm.
⑧邓文金:以闽南文化为纽带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光明网,https://news.gmw.cn/2023-10/31/content_369 30673.htm.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5年1月号,总第325期,P104-109)
【摘要】祭祀公业因祭祀活动而设,是移台家族基于共同祖先这一血缘象征形成的社团组织,祖先崇拜为其精神支柱;祭祀公业在台湾经过清代、日据时期、1949年后的演变发展,直至今日依旧活跃;如今,基于血缘关系的祭祀公业更是台湾同胞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对增强台湾民众中华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遏制民进党当局“文化台独”活动。
202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祖先崇拜是中华民族最独特的文化资产。祭祀公业是移台家族基于共同祖先这一血缘象征形成的社团组织,虽然带有企业经营性质,但是祭祀公业始终以祖先崇拜为精神支柱。共同的祖先崇拜使得两岸文化认同有着深厚的基础。本文通过祭祀公业看台湾社会的祖先崇拜,幷试图探讨祭祀公业对当前台湾民众文化认同的意义和价值。
一、祭祀公业在台历史演变与现状
台湾祭祀公业经过清代、日据时期、1949年后的演变发展,直至今日依旧活跃。祭祀公业不会因为任何外来力量的改变而消失,相反它会以不同的形式来适应变化的社会环境。
(一)台湾祭祀公业在台的开启与发展
家族是基于某一共同祖先且具有某种共同财产而形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家族组织建构可分为建祠、修谱、置族田三个阶段。通过家族社会建构,每个个体很自然地藉助血缘关系形成一定的组织,在家族组织里,每个族中成员认为自己是其中一分子。清代迁台家族在拓垦台湾的过程中,以血缘为纽带,逐渐形成家族组织,幷通过建立祭祀公业或宗祠完善家族组织。到了19世纪中期,清代迁台家族设立祭祀公业的风潮达到高峰。祭祀公业渊源于祖地的“祭田”,具体表现为保留一部分为祭祀祖先目的而不得处分的财产,以之作为祭祀公业,好让全体子孙易于担任祭祀责任。虽然祭祀公业和祭田两者共通之处在于祭祀祖先,但是祭祀公业又带有自身特色,即兼具企业经营性质的组织。祭祀公业“公”指公家,多指全族所有;“业”指田地、山地、林木、房屋等不动产,实质上就是以祭祀公业为载体的土地经营机制,但又因其“祭祀”功能,故成为台湾相当特殊的社会团体。“业”来源于创置者纠集族人集资或后人捐助补充,这些田产权益只有创置者的直系后裔才能分享,即台湾地区所讲的“派下员”资格。迁台家族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将家族祭祀制度与土地开发经营活动相结合,由此建立起新的家族组织。在这个过程中,“祖先崇拜”的儒家礼教思想是贯穿于一切家族活动的精神支柱。因此,清代祭祀公业实质上是中华祭祖文化在台湾社会的继承和创新。
(二)祭祀公业在日据时期持续发展,表现出顽强的中华文化认同
中日甲午战争后,台湾被迫割让给日本,自此日本对台湾长达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我们习惯上将1895年到1945年这一段时间称为日据时期。在日据时期,日本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包括推行严厉的“皇民化运动”,向民众灌输日本文化,甚至将原本中国人的姓氏改为日本人姓氏。虽然日据时期对中国文化造成了冲击,但祭祖观念在中国人心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光绪甲午之战,割让台湾与日本,顿使台海两端失去联络,莫不叫人心痛。幸赖十七世仁字辈,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继承香火,年节奉祀未敢稍怠,幷定仁、义、礼、智、信为十七世,而后五代昭穆,以期叔侄族人能知雁行辈分,长幼有序之道也。”①由此可见,尽管面临困境,台湾同胞仍然尽力保持和传承祭祖的传统和观念。资料显示,日据时期台海两岸交通困难,台湾祭祀公业数量却大量增加。1907年台湾“总督府”调查在台祭祀公业,“台湾之祭祀公业,迄公元1895年台湾沦陷日本后,仍未见设立风气之减退,依当时明治41年(公元1907年)台湾督府调查告所列之数字,总数约为22199件,财产额达二亿日元,可见其盛行”。②祭祀公业数量的增加,表明日据时期台湾民众祭祖观念幷未受日本殖民文化影响。祭祀公业依旧保持着年节奉祀祖先活动,时刻提醒在台裔孙以共同的祖宗为精神纽带,充分显示台湾社会慎终追远、尊祖敬宗的中华传统美德。
(三)通过制定特别条例的方式,完成了对祭祀公业的立法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鉴于在大陆的惨败,蒋介石接受美国建议,从农业入手,改革土地制度。1949年到1953年间实行了“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改革政策。在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时,将祭祀公业之出租耕地予以征收后放领于自耕农民,以致于祭祀公业日渐衰微。除了政治力量的影响,祭祀公业历史遗留问题也较多。因祭祀公业年代久远,且受日据时期影响,“派下权”问题复杂,故常常发生许多法律争讼的问题。为了明确权属,健全祭祀公业土地地籍管理,2007年台湾地区制定《祭祀公业条例》,推进习惯法原则的成文化,幷于2008年7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虽然《祭祀公业条例》对传统习惯有所变更,但对于维持宗族之意识、发扬崇祖睦亲之传统,仍作出了重要的立法确认。条例总则第一条肯定了祭祀公业“祭祀祖先发扬孝道,延续宗族传统”的作用。③以台北土城魏公盛祭祀公业为例,“旋即向地方政府登记本祭祀公业幷取得法人资格,公业事务亦蒸蒸日上,族人裔孙为工作或营生,纷迁往板桥、台北及台湾各地,但本公业为联系派下子孙情感,每年清明扫祭、春节、重阳祭祖均隆重举行,以求堂上祖宗能佑嗣孙身体安康、合家平安、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更进宏扬祖德、敦亲睦族、仰瞻祖泽、团结宗谊之目的”。④祭祀公业作为法律认可的社会团体,其“派下员”对祭祀公业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自此祭祀公业从民间传统血缘社会自治组织蜕变为具有法律保护的团体组织。
目前台湾祭祀公业数量众多。自2008年7月1日祭祀公业条例公布施行后,祭祀公业规定继承人不分男女原则均推定为派下现员,无性别限制。截至2021年底为止,台湾完成登记的祭祀公业法人共有1007家,派下现员总人数计204118人。⑤以迁台魏氏为例,因祭祀祖先需要,共成立了9个祭祀公业,包括台中潭子光裕堂所属的“魏油香香油祭祀公业”、台积电总裁魏哲家所属的亦位于台中潭子栗林村的“魏六有祭祀公业”、另有新竹县枋寮“魏氏巨鹿堂祭祀公业”“魏顺宁祭祀公业”、台北县贡寮乡的“巨鹿堂祭祀公业”、台中丰原三合村的“魏春诚祭祀公业”“魏秋旺祭祀公业”、台北市北投“巨鹿堂祭祀公业”、台北市土城的巨鹿堂“魏公盛祭祀公业”。其中魏油香香油祭祀公业登记各房派下员共1056人(包括女性约270人)。
二、祭祀公业在台湾中华文化认同中的重要地位
祭祀公业不仅为祖地祭祖习俗的延续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也为台湾民众中华文化认同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
(一)基于血缘关系的祭祀公业是台湾同胞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基因
中国最早的家族组织是由血缘关系构成。在原始社会时期,家族组织主要以母系家族为主,随着聚落内部组织形态的复杂化,最终父系血缘组织取代了母系血缘组织,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父系家族组织不仅仅是一个血缘组织,还是一个经济组织和军事组织。后来西周分封制形成血亲等级制度,对于儒家的血缘等级规范化产生了重要影响,由此儒家设计出祭祀制度。儒家经典《尚书》:“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又曰:“思念其祖,终其信德。”《孝经》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由此可见,儒家认为德与孝紧密相关,孝是德行的根本。既然由祭祖得以观德,那么提倡祭祖就是提倡孝道。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葬之以礼”对应“慎终”,“祭之以礼”对应“追远”。儒家强调了最为完备的祭丧之礼,把祭祀与血缘相结合,强调血缘亲情与孝心的弘扬,形成了中国独特的祭祖文化。迁台家族将原乡祭祖文化带入台湾,以共同祖先为精神纽带,建立祭祀公业,春祀秋尝,继承了慎终追远的中华传统,在周而复始的循环中代代传承。
(二)家族祭祀是中华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
迁台家族所崇拜的祖先通常是这个家族中第一个定居于此地的人。祭祀公业在农历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冬至等岁时节令祭拜祖先,一方面缅怀先人,寄托后人的思念之情;另一方面祈求祖先庇佑、祈福消灾。这种祭祀活动需要有家族存在继嗣,换句话说,他必须传下子孙,继承其姓氏。因此,祖先崇拜又同家族组织相联系,祭祀祖先成为家族组织的重要行为。《礼记》云:“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迁台家族在台定居后,随着移垦规模扩大,经济实力增强,人口繁衍和家族内部不断分支,遂产生建立祭祀公业的想法。透过祖先这个血缘联系的象征,祭祀公业把已经分裂的各个房支集合起来,凝聚同族之力,强化同宗同祖意识,维护家族社会地位。祭祀公业以同宗同祖观念,强化族人彼此之间的关联,发挥着聚合族众力量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尤其重要。
(三)祖宗、祖祠、祖墓是两岸同胞的根脉与割不断的精神纽带
虽然两岸之间隔着一道自然的、人为的“海峡”,但是两地人民血浓于水的亲情,在民间依旧延续着,祖宗、祖祠、祖墓是割不断的精神纽带。这种浓厚的祖先崇拜形成了一个有着共同地域特征的闽台文化圈,使得两岸文化认同有深厚的基础。祭祀公业是迁台家族为延续祖地习俗定时祭祀祖先而建,透过共同祭祀祖先的仪式活动,唤起迁台族人“根”的意识,由此不忘记自己的根祖成为台湾宗亲固定的文化意识。“迁台”“往台”“葬于台”的记载屡屡见于闽南祖地族谱,而台湾族谱均有闽南祖地名称的记录。不仅如此,祭祀公业沿革史更详细记录开台祖艰辛创业史,这种由开台祖迁台而生发的闽台两地血缘关系是不会被割断的。根祖意识把台湾同胞和祖地乡亲紧密联系在一起,由此形成闽台两地共同的文化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