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编译:美方对于当前美日同盟的评估概述
日本和美国是如何成为盟国的?
1951年,与正式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旧金山条约》同时签署的《美日共同安全条约》是一项为期十年、可延期的协议,其中概述了日本如何根据其和平宪法,在日本恢复主权后允许美军继续驻扎在其领土上。这一早期协定与吉田主义相吻合——吉田茂首相制定的战后战略认为,日本的安全需求依赖于美国,这样日本就可以集中精力重建经济。吉田政府于1954年成立了自卫队,尽管日本国内根据战后宪法第九条提出了强烈反对,因为该条款禁止维持或使用军队解决国际争端。
1960年,日美修订了协议,给予美国在群岛上建立基地的权利,以换取在日本受到攻击时保卫日本的承诺,这些基地使美军首次在亚洲永久驻扎。多年后,美国在越南战争期间利用这些基地支持作战行动,引发了日本国内的抗议。
1967年,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制定了"无核三原则"(不拥有、不生产、不引进),部分原因是为了消除驻日美军基地的核武器会使日本遭受攻击的担忧。此后,日本一直依靠美国的核保护伞来威慑潜在的侵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