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与两岸统合前景

要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必须要经过一个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过程。

  中评社╱题:《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与两岸统合前景 作者:李毓峰(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公共事务与公民教育学系副教授

  作者回顾并反思自《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来大陆对台政策发展与演变,接着分析与阐述“叶九条”、“邓六条”设定之对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策方针。而后在各阶段“江八点”、“胡六点”、“习六点”提出的政策安排与构想显示,江、胡、习都认识到,要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必须要经过一个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过程。尤以最近的新“习五条”所倡议的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最具务实性、积极性和战略性。基于上述“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和平统一实践构想,提出“从两岸统合到和平统一”的讨论思路,循着从融合发展走向两岸统合的阶段性进程,构建“两岸统合模式”,并探索“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及其实践路径,冀有助于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进展,以期完成两岸和平统一的历史使命。

  一、前言

  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示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两岸关系发展由此揭开新的历史篇章。《告台湾同胞书》是两岸关系从军事对抗走向和平交流的重要历史分水岭。今年正是《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在此40周年之际,总的回顾与检视《告台湾同胞书》后对台政策的演变和两岸关系的发展,以从中发掘历史转变的动因和政策调整的智慧,对今后对台政策的创新作为以及两岸关系发展的与时俱进,可以给出跨时代的思考与建设性的启发。

  自《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衍生出“叶九条”以及“邓六条”,明确了对台政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其后的“江八点”、“胡六点”、“习六点”都一贯秉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路径和原则,进行两岸经济、文化、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

  今年1日2日,习近平主席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新“习五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讲话中他以较多篇幅谈论一国两制,并首度倡议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习近平表示,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并由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

  二、《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中共对台政策和两岸关系发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决定,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中国的发展从此进入历史新时期。《告台湾同胞书》就是在这个重要历史背景下发表的,正式宣告对台政策由解放台湾转变为和平统一。

  当时,以邓小平为主的中共领导阶层体认到,台湾问题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是历史造成的民族隔阂。这种状况不仅给台湾同胞,也给整个中华民族都带来很大创伤。面对这种不幸的局面,如果再诉诸武力,骨肉相残,必将带来更多的伤害和不幸。同时也必须看到,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台湾不仅形成与大陆很不相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而且它还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适时把握战后国际社会出现的历史机遇,经济获得很快的发展。而且,处理台湾问题的外部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1978年8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签订,同年12月中旬中美两国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这就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争取到了一个很好的国际环境。在综合考虑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任务、基本思路、发展战略中,逐渐形成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和平统一的战略思想。

  《告台湾同胞书》的发表标志着大陆对台政策理论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个历史文件发出了几个重要资讯:一是明确表示“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二是《告台湾同胞书》明确提出,“我们寄希望于一千七百万台湾人民,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三是《告台湾同胞书》明确倡议,通过商谈结束台湾海峡军事对峙状态,“中国政府已经命令人民解放军从今天起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台湾海峡目前仍然存在着双方的军事对峙,这只能制造人为的紧张。我们认为首先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商谈结束这种军事对峙状态,以便为双方的任何一种范围的交往接触创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环境”;四是撤除阻隔两岸同胞交往的藩篱,推动自由往来,实现通航、通邮、通商,开展经济文化交流。“我们认为,这种藩篱没有理由继续存在。我们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台湾和祖国大陆,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这些年来,经济联系不幸中断。现在,祖国的建设正在蓬勃发展,我们希望台湾的经济日趋繁荣。我们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

  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后,大陆确立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体现在1981年9月30日人大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重要讲话,把和平统一方针具体归纳为九条(叶九条)。其内容包括建议国共第三次合作完成统一;为两岸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等达成协议;统一后,台湾享高度自治权,保留军队,北京不干预台湾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等。“叶九条”已经包含了“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邓小平在1984年12月会见英国首相柴契尔夫人时曾明确指出:“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大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该谈话中的六条主要内容如下(邓六条):

  (一)和平统一已经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构成国共合作的基础。

  (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制度可以不同。

  (三)自治应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

  (四)统一后的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制度;可以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终审权;台湾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去台湾,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均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五)和平统一是谁也不吃掉谁。

  (六)实现统一的适当方式是举行国共两党平等会谈,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但不允许外国势力插手。

  邓小平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宣导者,邓六条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完备、充实,更加系统化。自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成了大陆对台政策的核心思想与基本原则。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江泽民在这个讲话中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进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八项看法和主张(江八点)。江八点创造性地继承了邓小平等老一辈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思想,并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在当时及其以后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大陆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江八点的提出,是继1979年叶九条之后的又一次重要声明,在海峡两岸和国际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与叶九条相比,江八点更加具体,也更具有针对性,其表现在: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二是提出了关于和平谈判的思想,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分步骤进行两岸谈判,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的构想,提出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结束敌对状态,建立一个军事互信机制,海峡两岸各自承担国家领土主权一部分的防御,第二步在时机成熟时再谈统一问题﹔三是赋予了对台经济、文化交流新的时代含意,提出要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来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已经把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置于经济全球化这个概念之下,而且提出要以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作为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四是深化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思想,提出了台湾同胞无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

  2004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小组会上发表四点意见(胡四条)。他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2005年4月1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连战率领的国共经贸论坛台方人士的时候说,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宿﹔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平等协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2006年4月,他再次会见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时,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并且呼吁两岸同胞携起手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个主题,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藉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的机会,发表了《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公开讲话,提出了六点对台政策方针(胡六点)被视为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后中共对台政策的新纲领。其要点为:

  1.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是实现祖国统一,目的是维护和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追求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应该把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作为政治基础,把深化交流合作、推进协商谈判作为重要途径。

  3.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六点意见:

  ⑴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⑵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⑶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⑷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⑸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⑹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习近平主政之后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对台思想论述:两岸命运共同体、两岸一家亲、心灵契合、融合发展等。其中”融合发展”政策最为关键最为重要,并以落实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政策的具体措施,来统筹体现两岸一家亲、命运共同体以及心灵契合。2016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公开提出大陆将“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灵距离,增强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在这个论述中,他将“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作为增进两岸民众情感与福祉的路径,通过这个路径,两岸同胞就能拉近心灵距离,达成增强对两岸命运共同体的认知。

  2016年11月1日,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和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晤。在习洪会谈中,习近平就两岸关系发展提出六点意见(习六点):第一,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第二,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核心利益,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第三,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第四,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第五,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第六,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此外,习近平在今年《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新“习五条”,包括:一、携手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和平统一目标。二、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维护和平统一前景。四、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五、实现同胞心灵契合,增进和平统一认同。习近平强调,“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自《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来,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自1987年11月2日,台湾政府开放民众前往大陆探亲,开启两岸各项互动交流,迄今已逾三十年。三十多年来,两岸交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不断扩大深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格局,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社会联系与融合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准。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两岸实现直接全面双向三通,形成一日生活圈。两岸经贸从零起步,年贸易额平均约1900亿美元,增长了120多倍,大陆成为台湾第一大交易伙伴,是台湾最大出口市场、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最大岛外投资目的地。两岸人员往来年均近千万人次,三十年来累计达1.23亿人次,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和学生来大陆交流、实习,寻找发展机会。在大陆的台商、台生、台干、台属、台青、台配等如今已达到200多万。相对的,赴台学习、旅游、投资的陆客、陆生、陆商每年超过400多万。三十年来两岸经济社会日益扩大的交流融合使两岸的连结程度与共同利益达到历史的新高。

  同时,两岸的官方、半官方交流往来也非常频繁。1992年,两岸达成“九二共识”,双方在此基础上举行首次“汪辜会谈”。1993年以来,受权协商团体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在达成和确认“九二共识”的基础上,至今一共举行了12次会谈,签署27项协议,就两岸有关经济社会民生诸多领域作出制度性安排。虽然两岸政府授权的海基会与海协会,曾经于1995年6月李总统访美与1999年7月9日提出特殊”两国论”而两度中断,但在2008年5月20日,马英九总统就位后,双方对所谓”九二共识”具有政治互信而得以恢复制度化协商。除了两岸两会外,两岸事务主管部门,陆委会与国台办也建立制度性的会晤与联系机制。甚至在2015年11月7日,两岸领导人马英九与习近平更在新加坡举行历史性的“马习会”。总体来看,两岸关系在过去三十年的交流合作可谓取得了丰硕成果,使两岸民众共同享受到和平发展的福祉。

  2016年5月民进党再度上台执政,两岸关系面临了更为复杂的形势,遭遇更大的挫折与挑战。虽然蔡英文总统在其就职演说中,提出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来处理两岸事务,间接回应外界关注的两岸关系的性质与定位,但国台办也立即发表声明,认定这是没有完成的答卷,两岸关系遂陷入僵局,至今仍未能打开。关键在于蔡英文政府一直回避接受九二共识,以致原有的对话与联系机制因而完全中断。在欠缺沟通与互信的情况下,两岸之间的敌意螺旋不断攀升,形成恶性循环、对抗增强、冲突升高的状态。目前,蔡英文政府也难以跳脱上次执政的陈水扁政府(2000-2008)否定一个中国所造成的两岸困局,这已经成为民进党执政的惯性与宿命。

  三、从两岸统合到和平统一

  为遏阻李登辉执政后期以来日益膨胀的台湾分离主义与台独势力,江、胡、习都一再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坚决反对台独”的立场,坚守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表明一中是大陆的底线,台独是大陆的红线,绝不会有丝毫模糊和松动。同时,江、胡、习都认识到,要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必须要经过一个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过程。基此认识,江、胡、习均各自提出了两岸关系的相关安排与政策构想。

  江泽民对统一前的安排提出要分两步走,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的构想:第一步进行两岸谈判,先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第二步在时机成熟时再谈统一问题,且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

  胡锦涛则以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作为统一前的安排。他强调,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平等务实协商,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正式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通过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并且呼吁两岸同胞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总结胡锦涛两岸统一前“和平发展”思维的特色,就是由和平发展走向和平统一,由完成国家统一走向实现民族复兴。

  2008年马英九上台后,虽然两岸关系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取得实质快速的进展,走向了所谓的和平发展时期。然而,这十年来台湾内部对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认同不仅没有扩大,反而出现了两岸越交流、一个中国原则越不被台湾民众所认同的奇异现象。因此,习近平在反思并总结2008年以来对台工作经验教训后,提出了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思维。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阐述“融合发展”的内涵和措施:“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生活方式,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我们将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

  在今年《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更表示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让大家有更多获得感。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可以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

  然而,融合发展政策主要是推动两岸经济社会的融合,而非政治法律的融合。众所皆知,两岸在政治制度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在意识形态的分歧下还存在对立,所以两岸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虽然可以相互借鉴,却不可能仅以经济社会融合的方式就解决双方政治和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就现实政治层面而言,首先是台湾的政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民主化、多元化、本土化和主体意识高涨。选举时代,一切以民意为主,使得通过两岸执政党谈判,实行和平统一的模式,已经难以实施;而如何争取民意,成为和平统一的最大问题。其次是台独势力在内外因素的支持下,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实现了第二次执政。蔡政府上台以来,回避承认九二共识,架空了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致使两岸官方、半官方往来全面停止,两岸关系再度陷入冷对抗的泥淖中。正是在这种政治情势的影响和塑造下,台湾民众,特别是在青年一代中出现台湾主体意识高涨、而对中国认同不断降低的趋势,造成两岸对一个中国的认同出现明显分歧。

  诚然,融合发展可以为两岸和平统一奠定基础,但并不能保证两岸必然沿着这一途径走向统一。从欧盟发展的经验可知,经济、社会的功能性合作与融合并无法带来对政治的溢出效果(spillover effect),而两岸的和平统一终究需要一个政治协商和政治决定的过程才可能达成。而且,两岸融合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肯定会进入瓶颈期,因为经济社会融合所衍生的问题,仍必须经由政治层面处理,否则无法获得解决,融合发展也就很难再往前推进,甚至有可能会有反弹或逆流(如英国脱欧、美国退群等逆全球化潮流)。可见,单单依靠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并不能保证两岸走向政治统一。

  由于融合发展不必然会走向两岸统一,故除了循序渐进,发挥融合发展的阶段性效果之外,更要与时俱进,突破融合发展的有限性功能,不断寻求更新和平统一的论述与机制,才能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最终完成。爰此,笔者以为,目前两岸已由和平发展阶段走入融合发展阶段,未来若再从融合发展阶段走向两岸统合阶段,那么待更深度、更全面的两岸统合发展成熟之后,和平统一自然就水到渠成。基于“从两岸统合到和平统一”的思路,探索以“两岸统合”为内涵和框架的两制方案应是一个务实可行的构想。

  四、探索“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

  承上所述,鉴于融合发展的阶段性和有限性,两岸要顺利完成和平统一,在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之后,尚必须经过一个两岸统合的阶段,以推动两岸政治、法律、经济、社会体制的统合与治理,逐步完善两岸一体化整合机制,方能达到国家最后的完全统一。因此,关于“两制”方案的探索可以“两岸统合”为核心内涵和基本框架来进行讨论。

  就统合(integration)或一体化的路径而言,因两岸关系的特殊情况和历史遗留,所以在考虑两岸统合发展的方式与进程时,必须符合两岸的实际状况,无法模仿或遵循现有的欧洲统合模式或一体化经验。欧洲统合是在欧洲各主权国家间,在同质性的政治、法律、经济、社会体制之下进行的一体化过程,这与两岸关系的性质与两岸统合的背景完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因此,探索“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必须先构建合乎两岸现实情况的“两岸统合模式”。本文依此思路进行初步探索,对于构建“两岸统合模式”提出以下三个基本原则与主要范畴:

  1.两岸统合是两个政治实体之间的统合,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统合

  两岸统合的核心问题是政治统合,政治问题是两岸统合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构建“特殊的两岸统合模式”的关键问题。因此,在两岸达成政治终局解决方案,完成国家完全统一之前,有必要在统合发展阶段找出一个暂时过渡方案(modus vivendi)来处理两岸的高阶政治问题。

  如何定位两岸政治关系一直是两岸诸多政治难题中的最重中之重的问题,它关系到两岸关系的性质,关系到两岸的法理架构。如果这一难题无法解决,则政治僵局就难以突破,两岸之间要建立和平稳定的政治架构也无从谈起。然而两岸政治定位的关键问题正是主权问题,所有两岸之争无不以主权之争为核心。这既是两岸关系60多年来争议的关键问题,也是我们处理两岸关系必须把握的主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后,一个中国境内出现了中华民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两个政权分庭抗礼的局面,这一局面延续至今。就客观事实而言,自1949年至今,两岸的政治关系已演变为两个并立的平等的政治实体(中国北京与中国台北)。也就是说,中国的主权没有分裂,在一个中国主权之下,两岸各自治理,北京政府行使在大陆地区的治权,台北政府行使在台湾地区的治权,60多年来一直处于分治状态。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所谓“合情合理的安排”是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结果的描述,“安排”可以理解为两岸通过政治协商,处理两岸一直存在的政治对立。在法理上,目前两岸处于“主权同一共有,治权平等并立”的分治状态。在现实上,两岸之间存在着一个中国主权、两个政治实体、两个政府的独特情况。所以,目前两岸的政治关系应是,在一个中国主权之下的两个政治实体的特殊关系,这样的安排与定位,实属合情合理。

  探索“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构建“两岸统合模式”需要有创新的思维,需要突破历史成规,需要大格局的规划。两岸的统合具有独特性,不能用欧洲统合的概念来思考和理解,其中根本的差别在于,欧洲统合是在各主权国家之间进行治权的统合,而两岸统合仅是在一个中国主权之下,两个政治实体之间进行治权的统合,绝不是国与国之间的统合。有鉴于此,两岸在完全统一之前可界定为一个中国、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来定位政治关系,并在此政治基础上构建“两岸统合模式”,推动和实践“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从而能以和平方式达成最终的完全统一。

  2.两岸统合是两种政经社会体制的统合

  两岸在分治的60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分别发展出各自的政经社会体制,大陆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人民民主专政的体制,台湾则采取了西方的资本主义结合民主自由的政经社会体制。政经体制的不同形成了两岸政权的相互对峙与政治对立,也是造成两岸人民政治认同和生活方式差异的根本因素。

  马英九在其2008年的就职演说中就曾强调台湾的民主价值、民主经验和民主成就,并“由衷盼望中国大陆能继续走向自由、民主与均富的大道,为两岸关系的长远和平发展,创造双赢的历史条件”。蔡英文也在去年的双十庆典演讲中表示,“要捍卫台湾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以及台湾人民选择未来的权力。”她每每强调台湾的民主制度是台湾坚持的核心价值,希望大陆能够充分认知台湾是一个民主社会等等。

  虽然两岸在政经体制与政治认同上存有明显的差异,不过随着大陆与台湾都不断地推进政治经济的发展与现代化,加上双方自2008年马英九政府执政后开启的大交流、大合作的潮流,也因此创造了一些有利于化解彼此差异、增进理解的条件。习近平在19大报告中强调:“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管道,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提出了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六个要求,其中列在首位的赫然是“民主”!由此可见,尽管两岸对民主体制的形式和运作机制的理解存在差别,但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价值的肯定已经是两岸政府及人民共同的认知与追求。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为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发表了《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讲话中指出:“两岸复归统一,不是领土和主权的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习近平也曾在不同场合重申和强调这个论述。而所谓两岸统合发展就是要结束两岸在不同发展道路上的对立与差异,是复归统一的最佳途径。习近平在会见马英九时也表示:“六十多年来,两岸走上不同发展道路,实行不同社会制度。道路和制度的效果如何,要由历史去检验,让人民来评判。两岸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彼此对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选择,避免让这类分歧干扰两岸交流合作,伤害同胞感情。”换言之,两岸之间应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与干扰,以求同存异的态度对彼此的政经社会体制保持相对肯定的立场。

  按“一国两制”的基本构想,统一之后虽然两种制度会同时存在,但双方都可接受并相互尊重彼此的制度差异。习近平也在19大报告中表示尊重台湾的社会制度:“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据此,两岸都应以实质、优质的民主转型为政治发展的共同目标,建设符合双方实际条件下的民主制度,让两岸的政经社会制度之间形成良性竞争、相互影响,在两岸经过密切交流合作的和平发展阶段,而进入深度经济社会融合的融合发展阶段之后,更进一步地走向统合发展阶段,消弭两岸的体制差异,彼此做出适当的调整而相合趋同,共同构建最终完全统一的、创新的、民主的“一国良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这样的认知和立场之下,推动和实践“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即是对“一国两制”与时俱进的发展和完善。

  3.两岸统合是两套法律宪制之间的统合

  由于历史遗留的因素,目前两岸各自有以宪法为根本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1947年在大陆颁布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现今依然在台湾地区延续。这部宪法虽经李登辉、陈水扁多次修宪,却都未曾撼动其中有关“一中”的条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现在实行的则是1982年制定的所谓“八二宪法”,两者在法理意涵与主权范围上皆同属“一中框架宪法”。

  自1949年以后,两岸政府依据各自的宪法都宣称对中国拥有合法的代表性,彼此隔海分治。彼岸从未放弃对台湾的国家主权,此岸也宣称主权及于大陆地区,而且对宪法规定的领土范围未曾修改。将近70年来,两岸各自的宪法、法律与治权均无法适用到对方地区。由此可见,两岸各自在其宪法主张的主权与领土基本是重迭同一的,但在宪政治权上则分别有各自的管辖范围(宪法主权同一共有、宪政治权平等并立)。尽管两岸政府所管辖的土地和人口有明显的大小之分,但彼此一直互不隶属,处于平等分治的地位。也就是说,两岸各自主张的主权和治权系来自于各自的“一中宪法”,这与港澳拥有的管治权情形显然不相同。由于港澳基本法的法源是大陆宪法第31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港澳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治权。要言之,目前两岸存在两部“一中宪法”,各有自己的宪政运作和管辖区域,也在其各自管辖区域内拥有有效的治权。

  习近平在19大报告中就特别突显宪法地位的至高性、宪法实践的重要性以及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由此可见,习近平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心和意志,健全依宪、依法完成两岸和平统一进程的法律基础。

  基于上述两岸各自“一中宪法”的特殊偶合状态,在进入统合阶段时期,必须共同对各自的宪法秩序与法律制度进行彼此相适应的调整、连结与整合,而逐渐构建出能够包容和统合两岸各自法律体系的共同法制框架,并以此作为未来完全统一时制定两岸新的、共同的宪法体系的基础。除此之外,随着愈来愈多的台湾民众在大陆生活工作,大陆许多政策法规也需要逐步配合统合发展的目标而做出修订,以促进并保障台湾民众权益,并让台湾民众逐渐增强对大陆法制体系的认同。换言之,“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其中的一个重要层面,就是在各自“一中宪法”的法理基础上,逐步进行两岸宪法和法律制度的一体化。

  五、结语

  习近平在2019年1日2日《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纪念会的讲话,最重要的一段,就是他揭示了新“习五条”,其中特别值得重视和思考的就是第二条: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这对于推动和平统一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所以,本文回顾反思了自《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来中共对台政策发展与演变,分析阐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策方针。基于“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和平统一实践构想,提出“从两岸统合到和平统一”的思路,尝试构建“两岸统合模式”,并探索“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及其实践路径。

  就“两岸统合”的内涵和目标来说,其与“一国两制”是一致而相符合的。因此,探索以“两岸统和”为内涵和框架的“两制”方案应是一个可行的途径。本文提出有别于欧洲统合的“两岸统合模式”,作为“两制”方案的一种探索与建议,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是政治层面,两岸统合是两个政治实体之间的统合,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统合。第二是体制层面,两岸统合是两种政经社会体制的统合。第三是法制层面,两岸统合是两套法律宪制之间的统合。两岸唯有在这三个层面都进行相互统合与共同治理:高阶政治与行政事务的统合治理、政经社会体制的统合治理、法律与宪制体系的统合治理,才能真正建构出合乎实际的、有效适用的、特殊的两岸统合模式。

  “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复杂的工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政治思维、政策观念、法律制度和运作机制等方面都有突破性的做法。如果两岸双方能够以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和伟大复兴这一大局为重,并在逐渐统合的过程中推进两岸“善治”,则两岸关系的双赢愿景将在共同利益的不断累积过程中实现,且双方透过日益增加的功能性合作之融合发展以及不断扩大的经济、社会、法制、政治体制之统合发展与共同治理,逐步形成两岸的“一国良制”。未来,两岸若能共同推动“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完善两岸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的一体化机制,最终应可循序渐进、分阶段地达成国家的完全统一。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9年10月号,总第262期)

要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必须要经过一个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过程。

  中评社╱题:《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与两岸统合前景 作者:李毓峰(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公共事务与公民教育学系副教授

  作者回顾并反思自《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来大陆对台政策发展与演变,接着分析与阐述“叶九条”、“邓六条”设定之对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策方针。而后在各阶段“江八点”、“胡六点”、“习六点”提出的政策安排与构想显示,江、胡、习都认识到,要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必须要经过一个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过程。尤以最近的新“习五条”所倡议的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最具务实性、积极性和战略性。基于上述“渐进发展、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的和平统一实践构想,提出“从两岸统合到和平统一”的讨论思路,循着从融合发展走向两岸统合的阶段性进程,构建“两岸统合模式”,并探索“两岸统合”之两制方案及其实践路径,冀有助于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进展,以期完成两岸和平统一的历史使命。

  一、前言

  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示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两岸关系发展由此揭开新的历史篇章。《告台湾同胞书》是两岸关系从军事对抗走向和平交流的重要历史分水岭。今年正是《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在此40周年之际,总的回顾与检视《告台湾同胞书》后对台政策的演变和两岸关系的发展,以从中发掘历史转变的动因和政策调整的智慧,对今后对台政策的创新作为以及两岸关系发展的与时俱进,可以给出跨时代的思考与建设性的启发。

  自《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衍生出“叶九条”以及“邓六条”,明确了对台政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其后的“江八点”、“胡六点”、“习六点”都一贯秉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路径和原则,进行两岸经济、文化、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

  今年1日2日,习近平主席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新“习五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讲话中他以较多篇幅谈论一国两制,并首度倡议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习近平表示,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并由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

  二、《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中共对台政策和两岸关系发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决定,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中国的发展从此进入历史新时期。《告台湾同胞书》就是在这个重要历史背景下发表的,正式宣告对台政策由解放台湾转变为和平统一。

  当时,以邓小平为主的中共领导阶层体认到,台湾问题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是历史造成的民族隔阂。这种状况不仅给台湾同胞,也给整个中华民族都带来很大创伤。面对这种不幸的局面,如果再诉诸武力,骨肉相残,必将带来更多的伤害和不幸。同时也必须看到,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台湾不仅形成与大陆很不相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而且它还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适时把握战后国际社会出现的历史机遇,经济获得很快的发展。而且,处理台湾问题的外部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1978年8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签订,同年12月中旬中美两国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这就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争取到了一个很好的国际环境。在综合考虑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任务、基本思路、发展战略中,逐渐形成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和平统一的战略思想。

  《告台湾同胞书》的发表标志着大陆对台政策理论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个历史文件发出了几个重要资讯:一是明确表示“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二是《告台湾同胞书》明确提出,“我们寄希望于一千七百万台湾人民,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三是《告台湾同胞书》明确倡议,通过商谈结束台湾海峡军事对峙状态,“中国政府已经命令人民解放军从今天起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台湾海峡目前仍然存在着双方的军事对峙,这只能制造人为的紧张。我们认为首先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商谈结束这种军事对峙状态,以便为双方的任何一种范围的交往接触创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环境”;四是撤除阻隔两岸同胞交往的藩篱,推动自由往来,实现通航、通邮、通商,开展经济文化交流。“我们认为,这种藩篱没有理由继续存在。我们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台湾和祖国大陆,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这些年来,经济联系不幸中断。现在,祖国的建设正在蓬勃发展,我们希望台湾的经济日趋繁荣。我们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

  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后,大陆确立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体现在1981年9月30日人大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重要讲话,把和平统一方针具体归纳为九条(叶九条)。其内容包括建议国共第三次合作完成统一;为两岸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等达成协议;统一后,台湾享高度自治权,保留军队,北京不干预台湾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等。“叶九条”已经包含了“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邓小平在1984年12月会见英国首相柴契尔夫人时曾明确指出:“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大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该谈话中的六条主要内容如下(邓六条):

  (一)和平统一已经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构成国共合作的基础。

  (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制度可以不同。

  (三)自治应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

  (四)统一后的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制度;可以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终审权;台湾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去台湾,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均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五)和平统一是谁也不吃掉谁。

  (六)实现统一的适当方式是举行国共两党平等会谈,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但不允许外国势力插手。

  邓小平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宣导者,邓六条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完备、充实,更加系统化。自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成了大陆对台政策的核心思想与基本原则。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江泽民在这个讲话中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进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八项看法和主张(江八点)。江八点创造性地继承了邓小平等老一辈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思想,并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维。在当时及其以后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大陆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江八点的提出,是继1979年叶九条之后的又一次重要声明,在海峡两岸和国际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与叶九条相比,江八点更加具体,也更具有针对性,其表现在: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二是提出了关于和平谈判的思想,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分步骤进行两岸谈判,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的构想,提出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结束敌对状态,建立一个军事互信机制,海峡两岸各自承担国家领土主权一部分的防御,第二步在时机成熟时再谈统一问题﹔三是赋予了对台经济、文化交流新的时代含意,提出要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来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已经把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置于经济全球化这个概念之下,而且提出要以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作为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四是深化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思想,提出了台湾同胞无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

  2004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小组会上发表四点意见(胡四条)。他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2005年4月1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连战率领的国共经贸论坛台方人士的时候说,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宿﹔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平等协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2006年4月,他再次会见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时,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并且呼吁两岸同胞携起手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个主题,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