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中国外贸的三大引擎需加快经济转型

  中评社北京4月27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4月15日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闭幕;4月15日,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广州开幕。接踵而至的商品交易会和即将在中国上海举办的国际进口博览会,成为中国货物贸易发展三大引擎。

  作为历史最为悠久的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持续到2023年5月5日。它是疫情发生之后第一次线下举办的展览面积和参加展览企业数量最多的商品交易会。这说明品牌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服务质量竞争,以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增长。

  中国经济发展面临困难的时候,“减税降费”成为常用的手段。短期内,通过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但是,这种贸易发展模式弊端显而易见。

  首先,会出现不公平的问题。国际贸易中的公平概念和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概念存在差异。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概念是建立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平等基础之上。而国际贸易中的公平概念是建立在国际规则和竞争实力基础之上的。

  中国对外贸易强调公平原则,其核心就是要遵守国际规则,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假如在税收制度上做文章,试图通过降低关税,开展“税收竞争”,那么,不仅会导致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体系发生紊乱,而且更重要的是,会把国际贸易领域的公平竞争,异化为国家之间的纠纷。依靠降低关税促进贸易发展,显然不是上策。

  在我国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从长期来看,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必须彻底摒弃传统的竞争观念,尽可能地杜绝“税收制度竞争”,大力提倡“服务质量竞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税收竞争”通常是指国家之间为了争夺投资而开展的竞争。从20国领导人会议文件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反对“税收竞争”。美国为了防止其他国家通过降低税率,吸引投资者,提出了15%的税率概念,要求所有国家都必须把企业税率提高到15%。这当然是为了贯彻落实美国政府刺激经济政策。从各国税收制度来看,除了爱尔兰等少数国家企业税率低于15%之外,绝大多数国家企业税率都高于15%,因此,他们对美国提出的税率政策不持异议。

  中国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当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比例正处在调整时期。如果一些地方为了刺激经济的增长,制定所谓特殊关税政策,那么,必然在国内出现严重的“税收竞争”。虽然这种竞争具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但是,对于建立统一的大市场极为不利。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建设经济特区,加快中国经济转型发展,允许部分地区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情有可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如果仍然强调“税收竞争”的重要性,人为地实行差别待遇,允许一些地方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必然会导致市场运行机制被扭曲,资源出现异常流动。

  当然,如果从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来看,借助于税收制度差异加快资源的流动,可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但是,这样的经济增长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

  中央应当高度重视税收竞争的副作用,鼓励各个地方革新挖潜,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促进我国贸易健康发展。假如各级地方政府伸手要政策,进行所谓的税收竞争,那么,最终必然会导致我国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竞争变成“政策竞争”。

  展览经济,是中国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展览会、交易会、博览会,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必须重视投入产出问题,把短期的贸易增长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不能人为地营造摩肩接踵的繁荣景象。

  数字经济发展到今天,人们可以轻易地通过网络找到贸易合作伙伴,举办传统的博览会和交易会,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刺激作用。但是,从成本考虑,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作用,建立可靠的交易平台。这样做不仅可以解决我国网络平台经营的垄断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节约交易成本。   我国一些大型网络平台经营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不断地提高交易费用,中国网络平台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转折时期。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积极作为,一方面建立大型商品交易网站,提供免费的服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政府网站可以作为我国网络平台经营企业网站的有益补充,确保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稳定运营。

  我们的建议是:第一,必须高度重视“税收制度竞争”产生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市场主体在公平税收制度下拓展自己的市场,在平等基础之上开展竞争。国家应当系统梳理我国自由贸易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区的各项税收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尽快修改我国税收法律制度,通过制定税收基本法,将我国税收减免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法律化。

  第二,必须高度重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通过提高服务贸易水平,加快我国货物贸易发展步伐。

  许多参加交易会和博览会的企业普遍意识到,在资金筹集和结算问题上,遇到了许多困难。在广交会和海南消费品博览会上,很少能看到金融机构的柜台。他们的融资需求得不到的满足,开展国际贸易申请信用证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只有把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和我国的商品贸易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作用,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我国对外贸易才能持续增长。

  第三,彻底摒弃传统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是各自为政。必须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促进贸易发展过程中,强调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严格禁止垄断。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许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需要清理。商务部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有待进一步修改。电子商务企业的“拼价”行为值得高度重视。具有传统“消费合作社”性质的“团购”应当得到肯定。只有不断完善我国商品流通法律制度体系,鼓励新型的经营业态和营销模式出现,我国进出口贸易才能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在对外贸易发展的问题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税收制度竞争”负面作用,尽可能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建立国内统一大市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新型的经营业态,鼓励创新,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我国国内国外双循环发展战略得以实现。   中评社北京4月27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4月15日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闭幕;4月15日,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广州开幕。接踵而至的商品交易会和即将在中国上海举办的国际进口博览会,成为中国货物贸易发展三大引擎。

  作为历史最为悠久的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持续到2023年5月5日。它是疫情发生之后第一次线下举办的展览面积和参加展览企业数量最多的商品交易会。这说明品牌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服务质量竞争,以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增长。

  中国经济发展面临困难的时候,“减税降费”成为常用的手段。短期内,通过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但是,这种贸易发展模式弊端显而易见。

  首先,会出现不公平的问题。国际贸易中的公平概念和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概念存在差异。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概念是建立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平等基础之上。而国际贸易中的公平概念是建立在国际规则和竞争实力基础之上的。

  中国对外贸易强调公平原则,其核心就是要遵守国际规则,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假如在税收制度上做文章,试图通过降低关税,开展“税收竞争”,那么,不仅会导致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体系发生紊乱,而且更重要的是,会把国际贸易领域的公平竞争,异化为国家之间的纠纷。依靠降低关税促进贸易发展,显然不是上策。

  在我国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从长期来看,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必须彻底摒弃传统的竞争观念,尽可能地杜绝“税收制度竞争”,大力提倡“服务质量竞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