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宪院裁定代总统未任命宪院法官侵权违法
宪院当天以法官全员一致意见作出上述裁决。宪院表示,申请人(国会议长禹元植)选出马恩赫为宪院法官,但被申请人(崔相穆)未予任命,侵犯《宪法》对申请人赋予的权利,即申请人选出宪院法官组建审判团队的权利。
宪院表示,如果申请人选出的3名宪院法官候选人具备《宪法》和《宪法裁判所法》所规定的资格,且选出过程符合《宪法》和《国会法》相关规定,(崔相穆)承担任命候选人以消除法官空缺问题的作为义务。总统无权任意拒绝或甄别任命申请人选出的宪院法官候选人,只有候选人未具资格或国会选出过程存在违规行为,才可暂缓任命或要求国会重新选出候选人。
宪院未接纳崔相穆方面所提出的“任命候选人须朝野协商一致”的主张,称朝野曾就选出方案达成协定,执政党后因政治局势剧变缺席人事听证程式,故很难将其视为朝野未经协商。宪院法官多数意见认为,禹元植未经国会全会而申请许可权争议审判的做法不存在问题。
但宪院驳回国会有关对马恩赫赋予法官地位的请求。宪院表示,申请人请求法庭认可马恩赫的法官地位,并裁决被申请人立即任命马恩赫为法官,这被理解为申请人请求宪院做出对马恩赫赋予法官这一法律地位的裁定。但《宪法》和《宪法裁判所法》上没有相关规定,相关诉求不属于许可权争议审判的对象,故予以驳回。
国会曾选出郑桂先、马恩赫、赵汉畅为宪院法官候选人,但崔相穆久拖任命,去年12月31日仅任命郑桂先、赵汉畅两人为宪院法官,并以朝野没能达成一致为由未任命马恩赫。禹元植1月3日就此申请宪院进行许可权争议审判,指控崔相穆未任命法官侵犯国会组建审判团队、选出法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