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国会就弹劾尹锡悦事由不含内乱罪争议表态

  中评社香港1月7日电/韩联社消息,南韩总统尹锡悦弹劾审判申请人国会的法律代理人团7日与媒体记者座谈,明确表示一切涉及“12·3紧急戒严事态”的行为均属审判对象,并就“弹劾事由不含内乱罪”争议表态。

  代理人团在会上表示,申请人(国会)在针对被申请人(尹锡悦)的指控中“内乱头目扰乱国家宪法秩序”的表述一字不变,审判对象涵盖一切内乱行为并无变化。

  代理人团指出,国会在弹劾事由一栏填写被申请人扰乱国家宪法秩序的具体行为,并未请求宪院裁定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内乱罪。弹劾议决书之所以提及“内乱罪”,是因为国会要强调“被申请人扰乱国家宪法秩序的行为严重违反《宪法》,足够构成内乱罪”,而非将“构成内乱罪”列为弹劾事由。代理人团强调,弹劾审判并非裁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某种犯罪的程式。

  若宪院认可国会的说法,将在庭审中梳理紧急戒严相关争议,但不会裁定尹锡悦是否构成《刑法》规定的内乱罪,而判断其行为是否有违《宪法》。

  代理人团还提出,若弹劾审判进程缓慢恐将给治国理政造成混乱,且申请人不更改弹劾事由,因此无需另行进行议决。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内乱罪,应由刑事法庭审理裁决。

  尹锡悦方面则主张,“是否构成内乱罪”在弹劾事由中所占比重为80%。若排除这一部分,宪院应驳回国会提出的弹劾审判请求。宪院就此重申,该问题全权由审判庭自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