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遇袭案嫌犯

  中评社香港1月4日电/韩联社报导,使用凶器刺伤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的犯罪嫌疑人金某(67岁男性)4日被批捕。

  釜山地方法院当天下午决定签发检方前一天提交的金某逮捕令。法院方面表示,根据犯罪内容、犯罪危险性和严重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后认定嫌疑人存在逃跑之虞。

  金某涉嫌于本月2日上午10时29分许使用凶器刺伤在釜山视察的李在明,警方在现场抓获金某并正在进行调查。此后,釜山警察厅于3日晚7时35分以涉嫌杀人未遂罪向釜山地方检察厅申请逮捕金某,检方随即于3日晚11时8分向法院提请批捕。法院则于当天对金某进行了逮捕必要性审查,并在约2个小时后同意予以批捕。

  警方此前还对位于忠清南道的金某的房屋、办公室、车辆等进行扣押搜查,确保其个人电脑、笔记型电脑和水果刀等物品。截至目前的调查结果显示,金某自去年6月起跟随李在明行程踩点6次,为犯罪做了周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