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裁定用强征劳工日企提存金赔偿受害者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此前就李某针对该日企提起的索赔诉讼作出终审裁决,判处日立向李某支付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8万元)的赔偿金和拖延利息。而在此之前,日立方面于2019年1月向法院申请终止强制执行赔偿金的同时向法院交纳了6000万韩元的保证金。这也是日企向韩国法院托管保证金的唯一事例。
李某方面随后向法院申请将该款项用作赔偿金,并于上月23日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取得追讨扣押许可,此次又获得了首尔高等法院的同意判决。由此,李某有望在该判决书送达日立造船后领取到赔偿款。
但若该判决书被退回,则可能需要另外再走公告送达程式,从而耗费更长时间。加上法院方面还需要走一系列的追加确认流程,预计实际领取到款项可能需要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李某律师方面表示,整个程式已进展过半,今后还将就剩余款项的运用问题积极探讨行政安全部旗下“日帝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提出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