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终裁高通公司缴纳52亿元罚款
韩联社消息,公正委2016年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以其1.0311万亿韩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公正委认为,高通持有生产手机所必需的行动通讯标准必要专利(SEP),将数据机晶片组的供应和专利权挂钩,规定不交专利费就无法使用“高通芯”,实际上限制了专利权的使用。高通还向手机厂商收取专利授权费用,甚至将晶片和专利许可“捆绑销售”,强迫签订不必要的专利权合约,或按手机整机售价抽取一定比例的分成。
高通次年提起上诉,首尔高等法院2019年裁定公正委下达的10项整改命令中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的8项合法,依照法定程式实施行政处罚。之后,高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