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检方对李在明涉地产弊案调查结束
李在明涉嫌在担任京畿道城南市长时期作为慰礼新城、大庄洞开发项目的最终决策者,向民间开发商透露城南市和城南都市开发公司内部机密,使他们获得巨额收益。他还涉嫌决定删除超额利润回收条款,使城南市无法取得追加利润,给城南市造成巨额损失。
韩国检方认为,民间开发商通过官商勾结从大庄洞开发项目和慰礼新城开发项目中分别谋取788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3亿元)、21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6亿元)的不正当利益。检方还认为,李在明通过时任城南市长政策秘书郑镇相等亲信收受民间开发商提供的选举资金等援助。但李在明全盘否认相关嫌疑,称城南市从各种开发项目中收回了总价值550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0.2亿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