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纳吉布在涉及23亿林吉特(约合35亿元人民币)的“一马公司”(1MDB)案中被控25宗罪,案件于25日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复审。法庭向加影监狱发出指令,要求押送被告人纳吉布出庭。
纳吉布被控25项控罪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林吉特;另外21项罪名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林吉特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