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争投罢免票遭驳回 律师递状抗告
中评社台北7月25日电/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涉京华城案遭羁押禁见至今,他为了争取7月26日参与户籍地台北市大安选区“立委”罢免投票,提出行政诉讼及假处分声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5日认为,他声请的监所设投票所、通讯及戒护方式完成投票,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且考量影响选举结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损害及柯的个人损害后,裁定驳回柯的假处分声请。柯文哲已委任律师萧奕弘下午至法院完成递状,正式抗告。
柯文哲提出声请表示,他因刑事另案羁押台北看守所,投票日因人身自由受限,无法实际至到北市大安区的“立委”罗智强罢免案投票,他提起行政诉讼,为免胜诉后因投票时间结束而无法实现,有声请定暂时状态处分之必要,请求北市选委会等,以适当方法让他完成投票案之投票;国际人权公约审查委员会2022年也建议台湾政府应为受羁押之人行使投票权提供有效机会,他愿遵法院裁定之方式,降低选务负担,并兼顾保障受羁押之人的投票权。
柯文哲说,参考世界各国选务安排大致有,透过戒护方式至指定投票所完成投票、在监所设投票所、通讯投票3种适当方式,他虽受监禁,仍享有“宪法”保障的投票权,与一般“国民”并无二致,本案诉讼他有胜诉可能性,为免本案诉讼胜诉,投票权受侵害之结果无法回复,请求北市选委会在本案诉讼确定前,准予他以适当方法完成罢免案的投票。
但北高行政法院驳回柯的假处分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