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办公室主任穿军装 樊启明:或已触法

针对赖清德办公室主任陈羿伶在脸书PO出一张穿着军服的照片,媒体人樊启明在脸书发表看法。(照:樊启明脸书)

  中评社台北7月20日电/史上最长的汉光演习日前结束,期间赖清德多次穿着军装视察演习,但赖清德办公室主任陈羿伶,却被爆在脸书高调PO出自己身穿军装的照片。对此,资深媒体人樊启明也翻出两条法律,指出陈羿伶的行为可能已经违法。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20日也回应,毫不令人意外,因为赖清德最在意的是大内宣,“赖政府”官员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各种摆拍、作秀,完全不在意有没有认真把事情做到好。

  陈羿伶曾是绿委办公室幕僚,赖清德担任“副总统”时就是其办公室主任,赖当选后,陈羿伶也列名交接小组成员,在各个重要场合都能看见她的身影,被视为赖的心腹。

  陈羿伶在汉光演习结束后在其个人脸书发文表示,这次汉光演习是打掉重练,一步步推进,一年来,加紧脚步推动改革,并且称赞赖清德。她还在贴文中还附上一张自己穿着迷彩服的照片,并附上“纪念第一次着军服”、“汉光的臂章很美”等文末标签。

  樊启明今天在脸书发文质问,“总统办公室主任”当属文人幕僚,陈羿伶却高调穿军服并把照片PO上脸书?他指出,根据《陆海空军刑法》第74条规定,公然冒用军人服饰、徽章或官衔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犯前项之罪而行使其职权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刑法》159条规定“冒充公务员服饰、徽章或官衔罪”,公然冒用公务员服饰、徽章或官衔者,处新台币150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