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民进党果然祭出“走路工”式奥步劣招
“说曹操,曹操就到”!笔者前日以《慎防民进党祭出“奥步”手段再演“走路工”事件》为题,分析民进党及其侧翼团体,可能会在七月二十六日的“罢免”进入“民调封关”之后至进行投票之前的这段期间,使用其惯用的“奥步”策略,以类似“走路工”事件的手法,来迷惑选民,操扰选民的投票抉择,国民党阵营应当吸取教训,时刻警惕民进党及其侧翼团体祭出的“奥步”手段,一发现露头就打,不让其有任何蔓延发酵的机会。而在昨日,民进党就果然是操作了两起类似“走路工”事件的“奥步”手段。
其一,是民进党“立委”王义川昨日在Threads贴出一张照片,指控桃园市中坜区在发放“罢免”该选区国民党“立委”鲁明哲的“罢免公报”时,竟然夹放鲁明哲的反罢文宣,并质疑桃园市选委会行政不中立。
“见到风就是雨”,一众民进党高层人士,如“执到宝”,纷纷发声“谴责”国民党,并责令检调机构及“中选会”必须立即介入,以法律严惩。其中民进党中央秘书长林右昌声称,国民党用非常卑劣手段干扰罢免活动进行,鲁明哲选区不同意罢免的宣传品居然是跟“罢免公报”放在一起、投递到民众信箱,这是非常不当行为,也违反选举公平原则,这到底是谁允许、授权、指使的?桃园市政府选委会责任,应该要立即查明、惩处,不要让不当作为破坏台湾民主、影响选举公平性。
而曾任民进党中央党部发言人、蔡英文竞选总部法务主任的执业律师黄帝颖,也发文恐吓称,“桃园市长张善政麻烦大了,『投票公报』夹带反罢免文宣违反《选罢法》,最重处三年徒刑”,他解释,桃园市派发“投票公报”竟夹带国民党“立委”鲁明哲的反罢免文宣,明显“公器私用”,因而不仅违反“行政中立”的行政责任,更是触犯了《选罢法》第五十条有关“『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于公职人员选举竞选或罢免活动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竞选或罢免宣传有关之活动”的规定,处机关首长或其代理人、受其指示之人等相关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发起“罢免”鲁明哲“立委”职务的罢团“破蛋除鲁”,也“理所当然”地发声谴责,痛批这是公然践踏民主程序,破坏选举公平。
此事态非同小可。虽然人们都认知到,王义川是属于“山草药—噏得就噏”的政治人物,但毕竟他所指的情况,将不但令民进党及其支持者更为增添对国民党“立委”鲁明哲的“反感度”以至“仇恨度”,在七月二十六日都涌出来对其投下“同意罢免”票,使其丢失“立委”议席,并在四年内不得参选同一公职,而且还有可能连累国民党籍的桃园市长张善政,及市政府的相关机构负责人,还有由市长指派的中坜区长,都将会“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