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对台贸易壁垒调查:背景、内容及影响分析
中评社╱题:“大陆对台贸易壁垒调查:背景、内容及影响分析” 作者:周小柯(北京),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
【摘要】大陆启动对台贸易壁垒调查是台湾地区长期单方面限制大陆部分产品输入的必然结果,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两岸贸易正常发展。解决台湾对大陆贸易壁垒问题有磋商解决、台湾当局主动取消不适当限制、大陆被迫采取适当的反制措施三条路径。磋商解决最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行稳致远以及台湾经济可持续发展,但建立在两岸两会协商机制从停摆状态回到正常前提下;台湾当局主动取消不适当限制最为简便,有利于两岸贸易正常化、便利化,也有利于台湾经济的长远发展;大陆被迫采取适当的反制措施,意味着两岸贸易可能进入摩擦期,尽管有利于两岸贸易从单向让利回到正常化,但不利于其朝便利化方向发展,也不利于台湾经济的重新振兴。
2023年4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以下简称《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决定自当日起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涉及产品达2455项。本次调查表面上看似出人意料,实则是台湾地区长期单方面限制大陆部分产品输入的必然结果。本文旨在阐明本次贸易壁垒调查的背景、所涉及领域、调查程序和主要目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研判其对两岸经贸关系和台湾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以期对于理解贸易壁垒调查本身,以及对今后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一、贸易壁垒调查的背景
(一)台湾地区对大陆的贸易限制措施有悖WTO非歧视原则
2001年12月11日,大陆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第143个成员;次年1月1日,台湾地区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正式成为WTO的第144个成员。两岸相继加入WTO后,两岸经贸关系兼有一般性和特殊性。一般性在于,两岸作为WTO的成员,与其他WTO成员相同,均需遵循WTO的基本原则;特殊性在于,两岸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的两个单独关税区,两岸贸易是跨海关关境的跨境贸易而非跨国贸易。
台湾当局对与大陆的贸易一直采取限制性措施。自1988年8月起,台湾地区逐步开放大陆物品进口。初步开放后,在农业产品方面,采用正面列表方式办理;在工业产品方面,自1996年7月实施负面清单措施。1998年4月1日起,由农、工产品正负两表幷列的办理方式,改为依“台湾地区输出入货物分类表”办理。根据台湾地区经济事务主管部门2003年7月21日修正的《大陆物品之输入管理规定》,“台湾地区输出入货物分类表”在“输入规定”栏列有“MW0”代码的为“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列有“MP1”代码的为“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而根据台湾地区经济事务主管部门新近公布的《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汇总表》,目前仍有2460项大陆产品被标注“MW0”代码,即被禁止出口到台湾。
(表1:台湾地区禁止大陆产品输入的类别及数量分布情况)
非歧视原则是WTO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其核心要求是,任何成员在贸易中对另一成员不得给予不适用于第三方成员的优惠性或歧视性待遇。台湾地区在加入WTO之前,对大陆物品实施进口限制无可厚非,但在加入WTO后尤其是目前加入WTO已经超过20年的情况下,仍禁止数量众多的大陆产品出口至台湾,纯粹是为了限制而限制,与WTO的非歧视原则背道而驰,毫无正当理由可言。台湾中华农企发展协会副秘书长、农业专家林裕纮表示,以棕榈油为例,只要来自大陆,就以“MW0”规定禁止输入,严重违反WTO无歧视原则,是一种贸易壁垒。①
(二)两岸两会制度化协商联系机制持续停摆
上世纪90年代初,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两岸两会”)分别在北京和台湾成立,受权处理两岸有关事务幷开展工作性商谈。1992年11月,两岸两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后被台湾学者苏起称为“九二共识”。②
在“九二共识”基础上,1993年4月27日至29日,时任海协会会长汪道涵、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了“汪辜会谈”,达成了包括《两岸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在内的4项协议,建立了两岸制度化协商与联系机制。汪辜会谈后,两岸进入对话、协商时代。③特别是2008年5月以后的近8年时间内,两岸两会在“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先后举行11次领导人会谈,签署了包括《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在内的23项协议,幷达成一系列共识,进一步提高了两岸交流合作的制度化水平。
然而,民进党当局自2016年5月上台以来,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不断抛出歪曲、否定“九二共识”的谬论,严重破坏了两岸交流交往的政治根基。④由此,两岸两会协商与联系机制被迫中断,迄今停摆已经六年多。
上述第一点是大陆启动本次对台贸易壁垒调查的内在原因,第二点是辅助性的影响因素。若无第一点中的客观情况,就没有启动贸易壁垒调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第二点中制度化协商联系机制的中断,使得两岸无法开展官方层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使得两岸交流合作中遇到的诸多现实问题,如这次浮出水面的贸易壁垒问题,无法通过充分的沟通协商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规避或及时解决。
二、调查所涉及领域、程序及主要目的
(一)大陆被台湾禁止输入产品所涉及领域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汇总表》2460项产品中,除5项军用产品外,其余2455项产品的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农副产品共1066项,占43.42%;其次是五矿化工类产品(含矿产品、化工产品、石料、陶瓷、玻璃、贵金属、贱金属),共648项,占26.40%;接下来是纺织类产品,共416项,占16.95%。这三类产品合计2130项,占86.8%。机械电机类产品是第四大类,共139项,占5.66%;运输工具(民用)及有关设备是第五大类,共138项,占5.62%。此外,还涉及个别的塑胶及其制品、光学、医疗仪器、木材、纸制品等产品。
可以看出,台湾地区禁止大陆输入的产品主要是与衣、食、行相关的农工产品以及一些基础性工业产品。禁止这些产品进入可以起到保护既得利益及保护落后的作用,但却以牺牲台湾居民和大陆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利益为代价。对台湾居民而言,若大陆产品可以进入,会带来更丰富且更多元化的选择,从而改进提升消费者福利;然而,现实情况是禁止,由此限制了台湾居民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福利提升。对大陆相关行业和企业而言,台湾生产的同类产品可以进入大陆市场参与竞争,但自己生产的产品却被禁止进入岛内,因大陆市场竞争程度提升和岛内市场空间被限制进入而遭受利益损失。
(二)调查程序
1.立案调查前期工作:申请人申请和商务部审查
因为台湾地区禁止大陆产品输入的领域主要是农产品、五矿化工产品和纺织品,对大陆相关行业和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损失,3月17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向商务部提交了贸易壁垒调查申请书,请求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商务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相关规定。
2.立案和调查
商务部4月12日发布的《公告》,即表明已经正式立案。《公告》中明确,自公告之日起,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调查期限是6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明年1月12日。目前,该案正处于调查过程中。
《调查规则》第三十一条明确:“通过调查,商务部应就被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是否构成本规则第三条所称的贸易壁垒作出决定,幷发布公告。”第三十三条明确:“如果被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被认定构成本规则第三条所称的贸易壁垒,商务部应当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进行双边磋商;(2)启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3)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考虑到此次贸易壁垒调查涉及的主体是两岸,若商务部认定台湾地区的相关做法构成贸易壁垒,可以采用第(1)或第(3)项措施。但在两岸两会制度化协商联系机制停摆状态下,双边磋商通道受阻,可能会不得不采用其他适当的措施。
4.中止或终止调查的情形
根据《调查规则》第二十六条,结合两岸经贸关系情况,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商务部可以中止调查:(1)台湾当局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取消或者调整被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2)台湾当局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向大陆提供适当的贸易补偿;(3)台湾当局承诺履行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的义务;(4)商务部认为可以中止调查的其他情形。情形(1)所涉及的“合理期限”以及情形(2)涉及的“合理期限”和“适当的贸易补偿”都需要两岸沟通协商,情形(3)涉及两岸ECFA的后续协商,在两岸两会协商机制因民进党当局拒不承认“九二共识”而被迫停摆状态下,恐怕均难以推进。
根据《调查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可以终止调查:(1)应申请人的请求;(2)台湾当局已经取消或者调整被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3)台湾当局已经向大陆提供适当的贸易补偿;(4)台湾当局已经履行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的义务;(5)申请人在调查中不提供必要的合作;(6)商务部认为可以终止调查的其他情形。考虑到申请人是在遭受台湾歧视性贸易措施且利益受损情况下向商务部提出的贸易壁垒调查申请,情形(1)和(5)出现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同样由于两岸两会协商机制的停摆,情形(3)和(4)也难以发生。情形(2)及情形(6)是否出现是单方面可以决定的,是具有可能性的情形。
(三)调查的主要目的
跨境贸易实践中出现的贸易壁垒调查,一般以敦促对方采取有效措施取消贸易壁垒为目的,大陆此次对台贸易壁垒调查的主要目的也在于此。从贸易壁垒政策层面看,《调查规则》第一条中明确,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的目的在于,消除贸易壁垒的影响,促进对外贸易正常发展。从对台工作层面看,4月26日,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记者提问时指出,台湾地区加入世贸组织后,应解除对大陆相关贸易限制,大陆方面曾多次敦促台湾方面履行世贸承诺,修改不合规措施。⑤台湾方面对此次调查也有理性认识,台湾《工商时报》4月27日发表的社论认为,这项贸易壁垒调查目的在于解决大陆出口所面临的障碍,贸易报复幷非重点。⑥
三、对两岸经贸关系及台湾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因为禁止大陆产品输入的事实清晰,且通过调查可以弄清禁止输入对大陆相关行业和企业所带来损害的具体情况,后续的调查结果应会认定构成贸易壁垒。接下来的关键是,两岸如何应对该项问题。这方面大体上有三条路径可走:其一,磋商解决,这建立在两岸两会沟通协商机制从停摆状态回到正常这一前提下;其二,台湾当局主动取消不适当限制;其三,大陆被迫采取适当的反制措施。走不同的应对路径,对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及台湾经济发展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对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影响
1.短期影响
短期来看,不论走哪种路径,对两岸经贸发展的影响都相对比较有限。根据台湾方面统计,2022年2455项产品台湾对大陆出口额为44.3亿美元,占对大陆出口总额(1211.35亿美元)的3.7%。鉴于该部分在台湾对大陆出口总额中占比不算高,在两岸贸易总额中占比更低,加上短期内不论哪种应对措施效应的发挥都刚刚开始,因此总体上看对两岸经贸发展短期的影响不会太大。
2.中长期影响
中长期而言,不同应对路径所产生的不同效应将会逐渐充分发挥出来,幷由此对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产生明显不同的影响。采用路径一的磋商方式,两岸不仅可以商讨解决眼前问题,还可以着眼于未来共同谋划拓展合作广度和提升合作深度,为两岸经贸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新动力,探索新渠道。是否采用路径二完全取决于台湾当局,若能主动取消对大陆产品的不适当限制,为让市场力量充分驱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松绑,不失为一种积极的行为,有利于两岸贸易朝正常化、便利化方向发展。是否采用路径三取决于有没有更好的选择,若没有更好的选择,大陆将被迫采取适当的反制措施,这意味着两岸贸易可能会进入摩擦期,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影响
1.短期影响
短期来看,三种应对路径对台湾地区的相关产业和企业都会造成或多或少的冲击,但对台湾经济总体上的影响不会太大。台湾方面统计数据还显示,2022年2455项产品对大陆出口额占其对外出口总额(248.5亿美元)的17.8%,大陆市场是这些产品的比较重要市场。采用路径一双方磋商方式,稳步降低直至完全消除壁垒,尽管也会在短期内对台湾的相关产业和企业造成一定冲击,但可以通过磋商将冲击最小化,且能探讨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合理补偿。若台湾当局主动选择路径二,这些领域开放大陆产品进入后,会给台湾的相关产业和企业造成较大的冲击,但也能起到倒逼台湾相关产业和企业加快提升竞争力的效果。若大陆被迫选择路径三,因为大概率会是一些反制性措施,可能会给台湾的相关产业和企业带来更明显的短期冲击。
2.中长期影响
大陆长期是台湾地区第一大贸易伙伴、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对台湾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根据台湾方面统计,2021年和2022年台湾对大陆(含香港)出口额连续2年超过1800亿美元,分别为1888.77亿美元和1858.97亿美元;对大陆(含香港)贸易顺差额连续2年超千亿美元,分别为1046.81亿美元和1004.02亿美元,贸易顺差占台湾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49%和13.16%。
中长期而言,鉴于大陆市场对台湾经济发展的极其重要性,不同的应对路径,会通过对两岸经贸发展的不同影响,进而传导对台湾经济发展也将产生明显不同的影响。采用路径一双方磋商方式,通过推动两岸经贸的持续稳健发展,可为台湾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更加强大的支撑力量。若台湾当局主动选择路径二,部分产业和企业遇到的“短痛”会随着两岸经贸正常化、便利化的发展而获得更大的补偿,同样可以为台湾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支撑。若大陆被迫选择路径三,两岸贸易进入摩擦期,大陆超大规模市场对台湾经济的强大支撑作用趋于弱化,台湾经济低迷甚至衰退是大概率事件,在亚太区域经济整合进程中被边缘化程度也将进一步加剧。
四、结语
伴随着大陆对台贸易壁垒调查的启动及后续进展,两岸经贸发展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未来是良性互动,还是不断摩擦升级?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岸关系的发展走向以及台湾当局的选择。
大陆希望的,也是最符合两岸整体利益和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较优选择是良性互动。两岸关系回到“九二共识”的正确轨道上,两岸两会制度化协商联系机制恢复正常,在两岸经济合作和密切的产业联系基础上,通过良性互动,灵活务实解决贸易壁垒问题,幷面向未来深化合作,共同努力提升两岸产业链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分工地位和国际竞争力。
大陆绝不希望两岸贸易摩擦升级情形出现,但若双方持续无法正常互动,台湾当局亦不主动取消对大陆物品的限制性措施,两岸贸易恐将进入摩擦期,不仅增加两岸经贸发展的不确定性,台湾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加,首当其冲还是相关台湾企业及广大台湾同胞承担较大损失,台湾经济前景将更加黯淡。
注释:
①《大陆将对我进行贸易壁垒调查专家解析“MW0”规定》,联合报记者2023年4月12日台北报道,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7094137。
②黄嘉树:《“九二共识”的意义与作用》,《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第82页。
③《刘国深析汪辜会谈30周年启示:两岸在一中原则下平等协商、互相包容》,中新社北京2023年4月27日电,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04-27/9997917.shtml。
④《金晨:“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的定海神针》,《人民日报海外版》2022年7月27日第1版。
⑤《国台办:依据世贸组织非歧视原则和大陆有关规定进行对台贸易壁垒调查》,国台办网站,2023年4月26日,http://www.gwytb.gov.cn/m/fyrbt/202304/t20230426_12530265.htm。
⑥社论:《贸易壁垒调查来了,ECFA中止还会远吗?》,台湾《工商时报》4月27日,https://view.ctee.com.tw/social/49699.html。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3年6月号,总第306期)
中评社╱题:“大陆对台贸易壁垒调查:背景、内容及影响分析” 作者:周小柯(北京),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
【摘要】大陆启动对台贸易壁垒调查是台湾地区长期单方面限制大陆部分产品输入的必然结果,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两岸贸易正常发展。解决台湾对大陆贸易壁垒问题有磋商解决、台湾当局主动取消不适当限制、大陆被迫采取适当的反制措施三条路径。磋商解决最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行稳致远以及台湾经济可持续发展,但建立在两岸两会协商机制从停摆状态回到正常前提下;台湾当局主动取消不适当限制最为简便,有利于两岸贸易正常化、便利化,也有利于台湾经济的长远发展;大陆被迫采取适当的反制措施,意味着两岸贸易可能进入摩擦期,尽管有利于两岸贸易从单向让利回到正常化,但不利于其朝便利化方向发展,也不利于台湾经济的重新振兴。
2023年4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以下简称《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决定自当日起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涉及产品达2455项。本次调查表面上看似出人意料,实则是台湾地区长期单方面限制大陆部分产品输入的必然结果。本文旨在阐明本次贸易壁垒调查的背景、所涉及领域、调查程序和主要目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研判其对两岸经贸关系和台湾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以期对于理解贸易壁垒调查本身,以及对今后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一、贸易壁垒调查的背景
(一)台湾地区对大陆的贸易限制措施有悖WTO非歧视原则
2001年12月11日,大陆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第143个成员;次年1月1日,台湾地区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正式成为WTO的第144个成员。两岸相继加入WTO后,两岸经贸关系兼有一般性和特殊性。一般性在于,两岸作为WTO的成员,与其他WTO成员相同,均需遵循WTO的基本原则;特殊性在于,两岸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的两个单独关税区,两岸贸易是跨海关关境的跨境贸易而非跨国贸易。
台湾当局对与大陆的贸易一直采取限制性措施。自1988年8月起,台湾地区逐步开放大陆物品进口。初步开放后,在农业产品方面,采用正面列表方式办理;在工业产品方面,自1996年7月实施负面清单措施。1998年4月1日起,由农、工产品正负两表幷列的办理方式,改为依“台湾地区输出入货物分类表”办理。根据台湾地区经济事务主管部门2003年7月21日修正的《大陆物品之输入管理规定》,“台湾地区输出入货物分类表”在“输入规定”栏列有“MW0”代码的为“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列有“MP1”代码的为“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而根据台湾地区经济事务主管部门新近公布的《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汇总表》,目前仍有2460项大陆产品被标注“MW0”代码,即被禁止出口到台湾。
(表1:台湾地区禁止大陆产品输入的类别及数量分布情况)
非歧视原则是WTO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其核心要求是,任何成员在贸易中对另一成员不得给予不适用于第三方成员的优惠性或歧视性待遇。台湾地区在加入WTO之前,对大陆物品实施进口限制无可厚非,但在加入WTO后尤其是目前加入WTO已经超过20年的情况下,仍禁止数量众多的大陆产品出口至台湾,纯粹是为了限制而限制,与WTO的非歧视原则背道而驰,毫无正当理由可言。台湾中华农企发展协会副秘书长、农业专家林裕纮表示,以棕榈油为例,只要来自大陆,就以“MW0”规定禁止输入,严重违反WTO无歧视原则,是一种贸易壁垒。①
(二)两岸两会制度化协商联系机制持续停摆
上世纪90年代初,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两岸两会”)分别在北京和台湾成立,受权处理两岸有关事务幷开展工作性商谈。1992年11月,两岸两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后被台湾学者苏起称为“九二共识”。②
在“九二共识”基础上,1993年4月27日至29日,时任海协会会长汪道涵、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了“汪辜会谈”,达成了包括《两岸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在内的4项协议,建立了两岸制度化协商与联系机制。汪辜会谈后,两岸进入对话、协商时代。③特别是2008年5月以后的近8年时间内,两岸两会在“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先后举行11次领导人会谈,签署了包括《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在内的23项协议,幷达成一系列共识,进一步提高了两岸交流合作的制度化水平。
然而,民进党当局自2016年5月上台以来,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不断抛出歪曲、否定“九二共识”的谬论,严重破坏了两岸交流交往的政治根基。④由此,两岸两会协商与联系机制被迫中断,迄今停摆已经六年多。
上述第一点是大陆启动本次对台贸易壁垒调查的内在原因,第二点是辅助性的影响因素。若无第一点中的客观情况,就没有启动贸易壁垒调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第二点中制度化协商联系机制的中断,使得两岸无法开展官方层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使得两岸交流合作中遇到的诸多现实问题,如这次浮出水面的贸易壁垒问题,无法通过充分的沟通协商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规避或及时解决。
二、调查所涉及领域、程序及主要目的
(一)大陆被台湾禁止输入产品所涉及领域
《大陆物品不准输入项目汇总表》2460项产品中,除5项军用产品外,其余2455项产品的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农副产品共1066项,占43.42%;其次是五矿化工类产品(含矿产品、化工产品、石料、陶瓷、玻璃、贵金属、贱金属),共648项,占26.40%;接下来是纺织类产品,共416项,占16.95%。这三类产品合计2130项,占86.8%。机械电机类产品是第四大类,共139项,占5.66%;运输工具(民用)及有关设备是第五大类,共138项,占5.62%。此外,还涉及个别的塑胶及其制品、光学、医疗仪器、木材、纸制品等产品。
可以看出,台湾地区禁止大陆输入的产品主要是与衣、食、行相关的农工产品以及一些基础性工业产品。禁止这些产品进入可以起到保护既得利益及保护落后的作用,但却以牺牲台湾居民和大陆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利益为代价。对台湾居民而言,若大陆产品可以进入,会带来更丰富且更多元化的选择,从而改进提升消费者福利;然而,现实情况是禁止,由此限制了台湾居民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福利提升。对大陆相关行业和企业而言,台湾生产的同类产品可以进入大陆市场参与竞争,但自己生产的产品却被禁止进入岛内,因大陆市场竞争程度提升和岛内市场空间被限制进入而遭受利益损失。
(二)调查程序
1.立案调查前期工作:申请人申请和商务部审查
因为台湾地区禁止大陆产品输入的领域主要是农产品、五矿化工产品和纺织品,对大陆相关行业和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损失,3月17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向商务部提交了贸易壁垒调查申请书,请求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商务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相关规定。
2.立案和调查
商务部4月12日发布的《公告》,即表明已经正式立案。《公告》中明确,自公告之日起,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调查期限是6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明年1月12日。目前,该案正处于调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