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批蓝白修法荒唐 黄国昌回敬厚脸皮

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7月9日电(记者 郑羿菲)赖清德日前启动“团结十讲”批评,“当了‘立委’12年,没看过‘立法院’通过法律被判决‘违宪’”。台湾民众党主席、“立委”黄国昌9日说,2008年赖还在当“立委”时修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2,日前被宣告“违宪”,忘了自己修过什么法,还脸皮很厚的指责别人,这样的发言有高度?“司法院长”被提名人蔡秋明则说,他不方便评论。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2为,“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以上提议,院会决议后,由程序委员会排定议程,就国家大政方针及重要政策议题,听取“总统”“国情报告”。

  “立法院”今天举行全院委员会,审查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也包括“司法院长”被提名人蔡秋明。“司法院”正、副院长与大法官被提名人,将于7月25日行使人事同意权。

  黄国昌质询时表示,赖清德在团结十讲说,自己当了“立委”12年,没看过“立法院”通过法律被判决“违宪”,还痛批这是台湾史无前例,这些话很重,“总统”指责现任“立委”,你赞成赖的说法吗?蔡明秋则说,这是赖清德自己的观察,他没办法表示是不是赞成。

  黄国昌指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2是2008年修的,当时赖清德还在当“立委”,很奇怪,一个“总统”忘了自己当“立委”时修过什么法,然后这个条文被“宪法”法庭宣告“违宪”,还厚着脸皮指责现在的“立委”、没看过这么糟糕的“立委”修法被宣告“违宪”,赖清德的发言有“总统”的高度吗?还是赖清德挖一个坑自己跳?

  蔡明秋则仍表达,高度的问题,他不方便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