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蓝议员黄绍庭诈助理费 判2年缓刑5年

国民党籍高雄市议员黄绍庭。(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高雄7月1日电/中国国民党籍高雄市议员黄绍庭疑涉浮报助理费,检方侦结将黄绍庭夫妻及12名助理起诉,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黄绍庭徒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5年。对于判决结果,黄绍庭表示,所有费用都用于公帑,绝没中饱私囊,会跟律师商议后续如何捍卫权益。

  国民党高雄市党部则表示,党纪相关问题,依党内相关规定办理,交由考纪会研议。

  黄绍庭身兼国民党中常委,被检方指控长期诈领助理费,检调去年9月26日收网前一刻,黄搭机跑到中国大陆,三天后才返台投案。黄当时自录影片澄清没有诈领助理费,被检方声押获准后才坦白,并缴回1455万余元犯罪所得,高雄地检起诉黄绍庭夫妇及12名助理,检察官认为他已坦然认错,建请法院从轻量刑;起诉后法官谕令黄150万元交保。

  检方起诉书指出,黄绍庭2014年12月当选高雄市议员,连任三届,期间用妻子及十二名助理名义,填载不实文件向高雄市议会办理申报,等议会拨款后,再交代助理提领并交由黄统筹运用或存入指定帐户,以支应私人或服务处的开销,犯罪所得高达1455万余元,恶性重大,且于查缉之初散播不实讯息混淆视听,但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并配合指证共犯,且主动缴回犯罪所得,建请法院从轻量刑。

  高雄地院6月30日下午宣判,依公务员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成立三罪),各判处黄绍庭有期徒刑一年十月、褫夺公权三年,应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谕知缓刑五年,且应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及向公库支付150万元;另叶姓人头助理审理时拒不认罪,依法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