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契:常见五大原因 涉僭建欠债

红山半岛有独立屋僭建,被屋宇署发出清拆令及“钉契”。(大公报)

  中评社香港6月30日电/大公报报导,被“钉契”的物业仍然可以买卖吗?到底什么是“钉契”?在何种情况下会遭“钉契”?期间又可否转让?又如何“解钉”?

  常见“钉契”的原因归纳出下5点:

  1)违反建筑物条例,最常见是僭建及非法改建:当被屋宇署揭发后,该局会发出清拆令,而有关清拆令会在土地注册处“注册”,若然业主一直不执行清拆令,物业一直处于“钉契”状态。

  2)业主欠债:业主拖欠银行按揭或私人债务等,债主或接管人可循法律途径追讨及冻结资产,申请将物业“钉契”,以防止业主静悄悄转售物业夹带私逃。

  3)违反地契用途:例如业主不法使用土地用途,将工厦改装为住宅,又或于自住单位用作私房菜、美容院等涉及商用的经营场所,地政总署会发出警告信,要求业主在限期内纠正违契用途,亦会把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即物业已遭“钉契”。

  4)拖欠费用:业主拖欠管理贵、差饷、地租等费用,政府或管理公司亦有权“钉契”。

  5)业权纠纷:如果物业因为遗产或婚姻问题引致业权纠纷,甚至进行法律诉讼,该物业便会被“钉契”,一日未“解钉”便会影响出售。

  无论任何类型物业,包括住宅或工商铺,一旦违反契约条件,地政总署便可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一般会先向业主发出警告信,并要求业主于指定时限内纠正违契问题,若业主没有于期内作出纠正,地政总署便可将警告信在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

  买入钉契楼 相关问题转嫁新业主

  大部分“钉契楼”不会构成居住风险,若物业尚未“解钉”,有关物业的原生问题如僭建、业权纠纷等会转嫁给新买家。过去曾有买家购买单位,签下临时买卖合约并缴付订金后,等待收楼期间始发现业主因财困将单位“按上按”已被钉契,买家才如梦初醒,已付出首期付诸东流。所以,买家入市要谨慎,以免损失金钱。

  由于物业被“钉契”,故此售价通常低于市价。愈难处理的“钉契”原因,楼价会愈低,亦会有人贪平买入“钉契楼”。买家必须在签署买卖合约前先行查册,以避免购入“钉契楼”而不知情。如果发现物业被“钉契”,最好委托熟悉物业买卖的律师处理,也应该向银行查询是否能就该物业进行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