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起诉台中蓝营34人 卢秀燕:谢谢大家

台中市长卢秀燕到和平区博屋玛国小,小朋友热情迎接。(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评社台中6月27日电/台中地检署侦办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涉死亡连署案,认定一组总干事伍康龙、书记长陈剑锋等34人涉嫌伪造罢免名册共4258份,27日依选罢法、伪造文书等罪嫌提起公诉。对此,国民党籍台中市长卢秀燕今天启动“和平专案”视察,赴博屋玛国小会后接受媒体联访回应,她在校园不谈政事,“还请大家谅解,谢谢大家!”

  台中地检署指出,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在今年1月开会决议,对台中各地发起罢免国民党“立委”一事进行反制,针对台中“立委”第1选区、第7选区的民进党籍蔡其昌、何欣纯发起罢免。

  伍康龙担任罢免事务总负责人,陈剑锋协助推动。伍康龙起意抄写国民党党员名册方式,大量抄写、伪造罢免案的提议人名册,陈剑锋配合办理。

  伍康龙在台中市党部干部公务及业务等群组中传送讯息,集合组内执行长、副执行长等人,到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会议室出席专案讲习,伍康龙另指示不知情人员操作党籍系统,下载第1、7区的党员名册等资料。

  专案讲习由伍康龙主持,他说明并要求在场人大量抄写罢免提议人名册,要求勿抄写80岁以上党员、勿写简体字、避免重复抄写,须以黑笔、蓝笔交替书写,提议书日期统一为2025年2月1日或2日,符合选罢法规定。

  伍康龙等34人着手伪造绿委蔡其昌、何欣纯罢免提议名册,在提议书的“签名或盖章”栏位伪造提议人署押。伍康龙、陈剑锋又指挥人员整理、编排,避免相同字迹连续出现,调换顺序交错置放以避免遭识破,逐一盖印、编号、影印、装订,由伍康龙等人递交给“中选会”。

  台中市选委会查对、删除不合格后,蔡其昌、何欣纯罢免案距离门槛尚需补件。伍康龙、陈剑锋又指挥他人抄写、伪造罢免提议书,并前往“中选会”递交补件,统计伪造份数4258份。

  检察官认为,伍康龙等34人推动罢免事务,应恪遵法令,却恣意利用党员资料,短时间集体、大量伪造提议名册并加以行使,以侥幸取巧的方式抢快罢免程序,影响“中选会”、台中市选委会审核罢免提议案的正确性、被冒名人行使罢免权的自由意志,对宪政秩序的直接挑战,使多年来努力建立的选举、罢免制度遭受破坏,其冲击深远绝非一般伪造文书、违反个资法之案件所能比拟。

  审酌伍康龙、陈剑锋两人担任国民党台中市党部高层干部,居于谋画、指挥的主导地位,两人事后均有删除对话纪录的灭证行为,到案时也未坦承,惟侦结之前终能坦认犯行,建请法院综合考量上情,从重量刑,以儆效尤。审酌其他人坦承行使伪造文书、否认非法利用个人资料,部分人是听令伍康龙、陈剑锋的指示,建请量处适当之刑。

  其余区党部执行长、副执行长等28人,并非基层角色,所犯虽属不当,犯后尚能坦认犯行并配合调查,指认所伪造的提议人名册,且是受伍康龙等人的压力而为,倘若在审理程序中仍为认罪,算是具有真实悔意,建请法院从轻量刑,并酌予宣告缓刑,以启自新。

台中市长卢秀燕到和平区博屋玛国小,小朋友热情迎接。(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长卢秀燕到和平区博屋玛国小,小朋友热情迎接。(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评社台中6月27日电/台中地检署侦办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涉死亡连署案,认定一组总干事伍康龙、书记长陈剑锋等34人涉嫌伪造罢免名册共4258份,27日依选罢法、伪造文书等罪嫌提起公诉。对此,国民党籍台中市长卢秀燕今天启动“和平专案”视察,赴博屋玛国小会后接受媒体联访回应,她在校园不谈政事,“还请大家谅解,谢谢大家!”

  台中地检署指出,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在今年1月开会决议,对台中各地发起罢免国民党“立委”一事进行反制,针对台中“立委”第1选区、第7选区的民进党籍蔡其昌、何欣纯发起罢免。

  伍康龙担任罢免事务总负责人,陈剑锋协助推动。伍康龙起意抄写国民党党员名册方式,大量抄写、伪造罢免案的提议人名册,陈剑锋配合办理。

  伍康龙在台中市党部干部公务及业务等群组中传送讯息,集合组内执行长、副执行长等人,到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会议室出席专案讲习,伍康龙另指示不知情人员操作党籍系统,下载第1、7区的党员名册等资料。

  专案讲习由伍康龙主持,他说明并要求在场人大量抄写罢免提议人名册,要求勿抄写80岁以上党员、勿写简体字、避免重复抄写,须以黑笔、蓝笔交替书写,提议书日期统一为2025年2月1日或2日,符合选罢法规定。

  伍康龙等34人着手伪造绿委蔡其昌、何欣纯罢免提议名册,在提议书的“签名或盖章”栏位伪造提议人署押。伍康龙、陈剑锋又指挥人员整理、编排,避免相同字迹连续出现,调换顺序交错置放以避免遭识破,逐一盖印、编号、影印、装订,由伍康龙等人递交给“中选会”。

  台中市选委会查对、删除不合格后,蔡其昌、何欣纯罢免案距离门槛尚需补件。伍康龙、陈剑锋又指挥他人抄写、伪造罢免提议书,并前往“中选会”递交补件,统计伪造份数4258份。

  检察官认为,伍康龙等34人推动罢免事务,应恪遵法令,却恣意利用党员资料,短时间集体、大量伪造提议名册并加以行使,以侥幸取巧的方式抢快罢免程序,影响“中选会”、台中市选委会审核罢免提议案的正确性、被冒名人行使罢免权的自由意志,对宪政秩序的直接挑战,使多年来努力建立的选举、罢免制度遭受破坏,其冲击深远绝非一般伪造文书、违反个资法之案件所能比拟。

  审酌伍康龙、陈剑锋两人担任国民党台中市党部高层干部,居于谋画、指挥的主导地位,两人事后均有删除对话纪录的灭证行为,到案时也未坦承,惟侦结之前终能坦认犯行,建请法院综合考量上情,从重量刑,以儆效尤。审酌其他人坦承行使伪造文书、否认非法利用个人资料,部分人是听令伍康龙、陈剑锋的指示,建请量处适当之刑。

  其余区党部执行长、副执行长等28人,并非基层角色,所犯虽属不当,犯后尚能坦认犯行并配合调查,指认所伪造的提议人名册,且是受伍康龙等人的压力而为,倘若在审理程序中仍为认罪,算是具有真实悔意,建请法院从轻量刑,并酌予宣告缓刑,以启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