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铭爆罢团用一阶段名单灌水二阶连署
中评社台北6月19日电/“中选会”预计20日召开委员会议,审查首波“立委”罢免案。“中选会”18日也公告5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罢免案未达标需补件。其中新竹县第二选区国民党籍“立委”林思铭就痛批,罢团用一阶提议名册灌水连署高达近3900笔,凑数通过二阶门槛,这根本是施行诈术的行为,蒙混过关,“中选会”不应成为瞎眼无良裁判。检调也应该立即介入侦办。
根据“中选会”资料,台中市“立委”颜宽恒案尚缺2267件连署、杨琼璎不足3464件、江启臣也少2465件,三位台中“立委”都面临补件压力。而罗明才与林思铭分别也还差564件与1938件。5位罢免案皆须在文到后10日内补件,否则罢免案失效。
媒体报导,林思铭痛批,若扣除“一阶提议人重复连署”及“二阶重复连署”之份数后,明显未达二阶门槛,“中选会”应依法宣告罢免案不成立,终结荒谬闹剧!“中选会”若刻意护航罢团,宣布自始无效之连署书可以补件,应是构成渎职。
林思铭质疑,选罢法第81条第三项“同一罢免案之提议人不得为连署人。提议人及连署人之人数应分别计算”。清楚写到“不得为”,但新竹县第二选区正在进行的罢免案,罢团明知根据选罢法规定第一阶段签署之提议人不得再为第二阶段之连署人,却刻意重复混入凑数,在此情况下,罢免案即已不符合法定要见,“中选会”应依法宣告罢免案不成立,终止这场践踏法治的大恶罢闹剧。
林思铭揭露数据表示,罢团故意将第一阶段提议人,重复混入第二阶段连署人名单中,灌水造假数字,且违规份数竟高达近3900笔,明显违反选罢法第81条第三项。并且违反选罢法第83条第一项第1款重复连署份数也高达近400笔,显见罢团根本目无法纪、蔑视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