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国安法实施五年 为香港带来新气象

“一国两制”学术研讨会6月9日在京召开(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海涵)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一国两制”学术研讨会6月9日在京召开,主题为“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周年回顾与展望”。会上,有学者就“国家安全立法理论与实践”分享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表示,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明确了港澳地区的法律地位和高度自治权。这两部基本法是港澳地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推动港澳融入大湾区必须坚守的原则底线。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任何法治创新和改革,都不能触碰基本法的核心要义,必须维护港澳地区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法律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只有尊重基本法,才能确保港澳居民的合法权益,稳定港澳社会秩序,为法治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莫纪宏表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整个国家法治体系的基础和核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为区域发展指明了方向,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有效维护了香港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适用于港澳的全国性法律则是连接国家法治与港澳法治的重要纽带。这些法律和规划为港澳融入大湾区法治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引。我们应当以这些法律为框架,积极探索符合大湾区实际需求的法治创新路径。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表示,《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来在恢复法治秩序与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近年来在国际评价机构的各类评价中,香港的经济自由度一直处于世界前列。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经济自由度排名世界第一;全球金融中心指数由2024年3月的第4位上升至同年9月的第3位;世界竞争力排名由2023年的第7位上升至2024年的第5位。加拿大智库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发布的《世界经济自由度2024年度报告》中,香港在165个经济体中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重夺世界第一。五个评估大项中,香港在“国际贸易自由”及“监管”均位列首位,在“稳健货币”的排名亦升至全球第三。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中评社 海涵摄)

  “上述事实充分表明,通过国安法实施,恢复法律秩序后,投资者的信心得以进一步巩固,所谓‘撤资’现象并没有出现。”韩大元说,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拥有的独特的地位和优势得到保障,包括法治及司法独立、资金自由进出、自由的贸易和投资制度、简单低税制、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高效廉洁的政府。香港以贸易自由、投资自由和金融自由实现了高度的市场开放,并因监管透明度提高和有竞争力的税收制度而更为强化。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建表示,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是以“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为基础。“一国”是根本,“一国”是“两制”的基础,“两制”统一于“一国”之中。坚持“一国”的根本,巩固“一国”的基础,就要维护“一国”的安全。所以,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骆伟建认为,国家安全法是“一国两制”的法律保障。制定国家安全法对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完善基本法的配套制度和机制,保障“一国两制”实施不变形、不走样是十分重要的。有了国家安全法,才能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统一,防范和惩处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才能维护维护国家的主权,落实中央的全面管制权,保证国家主权机构依法行使职权,防范和惩处颠覆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政权,煽动叛乱的行为;才能落实爱国者治理的原则,保证让拥护“一国两制”、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和特别行政区的爱国者牢牢掌握管治权,防范“反中乱港”势力进入政权体制,惩罚内外勾结的“颜色革命”的行为;才能维护国家的发展利益,保证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对接国家战略,服务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现代化,防止和惩处勾结外国政治势力制裁国家和特区的行为;才能维护特区的社会稳定,防止社会动乱和惩罚一切恐怖主义的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和秩序的行为;才能促进特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保证民生的改善,生活的安宁。

  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毕雁英表示,香港国安法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对其在30年前制定的《香港基本法》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设计进行的必要补充,从宪制层面完善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香港国安法在治理逻辑、制度体系、机制设计和法律效力等方面体现了鲜明的创新性。第一,明确了继续通过法治方式,有效实施中央对香港特区全面管治权的原则与决心。第二,澄清了维护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在“一国”与“两制”关系中的定位。第三,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安工作中的指导性地位。第四,明确了香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的运行逻辑。第五,确立了“爱国者治港”的制度基础。第六,创新构建了一套维护国家安全的组织体系。第七,明确规定了香港国安法的域外管辖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中评社 海涵摄)

  毕雁英认为,香港国安法作为一部综合性的法律,创新性地处理了多元复杂的国家安全重大问题,对维护香港社会稳定、保障香港长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使香港从由乱及治走向了由治及兴的新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熊秋红表示,2019年“修例风波”对香港的社会秩序和繁荣稳定造成了极大威胁,直接冲击“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原则和底线。在此背景下,中央最终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推进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来,香港特区有效恢复了社会秩序,政治环境趋于稳定;2024年香港出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完成了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国安法制和执行机制建设取得显着进展;香港执法司法机构严格执法司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受到了有力的惩治;以安全促发展,香港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总体态势;以香港国安法为依托开展国安教育,市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日益增强;与选举制度改革相结合,“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落实,香港特区治理呈现崭新气象。

  熊秋红说,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丰富和推进了“一国两制”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一国”原则相对于“两制”具有根本性;第二,在“一国”原则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第三,安全稳定与繁荣发展被界定为“一国两制”的规范目的;第四,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可以有机结合;第五,维护国家安全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实现动态平衡。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建(中评社 海涵摄)

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毕雁英(中评社 海涵摄)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熊秋红(中评社 海涵摄)

“一国两制”学术研讨会6月9日在京召开(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海涵)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一国两制”学术研讨会6月9日在京召开,主题为“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周年回顾与展望”。会上,有学者就“国家安全立法理论与实践”分享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表示,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明确了港澳地区的法律地位和高度自治权。这两部基本法是港澳地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推动港澳融入大湾区必须坚守的原则底线。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任何法治创新和改革,都不能触碰基本法的核心要义,必须维护港澳地区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法律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只有尊重基本法,才能确保港澳居民的合法权益,稳定港澳社会秩序,为法治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莫纪宏表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整个国家法治体系的基础和核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为区域发展指明了方向,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有效维护了香港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适用于港澳的全国性法律则是连接国家法治与港澳法治的重要纽带。这些法律和规划为港澳融入大湾区法治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引。我们应当以这些法律为框架,积极探索符合大湾区实际需求的法治创新路径。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表示,《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来在恢复法治秩序与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近年来在国际评价机构的各类评价中,香港的经济自由度一直处于世界前列。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经济自由度排名世界第一;全球金融中心指数由2024年3月的第4位上升至同年9月的第3位;世界竞争力排名由2023年的第7位上升至2024年的第5位。加拿大智库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发布的《世界经济自由度2024年度报告》中,香港在165个经济体中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重夺世界第一。五个评估大项中,香港在“国际贸易自由”及“监管”均位列首位,在“稳健货币”的排名亦升至全球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