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病假已逾5个月 台“铨叙部”:可请1年

蓝委吴宗宪质询台“铨叙部次长”怀叙。(照片:“立法院”“国会”频道)

  中评社台北6月5日电/台“监察院长”陈菊因病请假,迄今已逾5个月。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宗宪今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询,询及陈菊请假问题,台“铨叙部次长”怀叙说,公务员有28天病假,如请满28天仍无法上班,可申请延长病假,2年可请1年,全台公务员都适用。

  吴宗宪5日质询关注陈菊请假问题,他说,徐巧芯昨有提到陈菊已请假5个月,请问“院长”级别的政务官,人事问题由谁主管?人事行政总处表示,“监察院院长”是“总统”任命人事职权,相关人事则由“考试院”主管。

  吴宗宪再问,过往是否曾有院长请假5个月这么久的纪录?考院秘书长刘建忻表示,没有这个印象。

  吴宗宪又问,主官院长级请病假可以请多长?“铨叙部”政次怀叙答询表示,依公务员请假规则,公务员病假有28天,如请满28天,还无法上班,可申请延长病假,2年可请1年,身体好了,有医师证明,就可以回来上班,这套规则是全台公务员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