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始施行:创多个“第一次”
创多个“第一次” 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
新时代以来,我国不断出台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民营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敢闯敢拼,向新而行,截至2025年1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已有5670.7万户。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吴萨: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作用。它首次把我们很多重要的提法上升到了法律高度,更关键是法律是管长期的,法律是基础性的,这就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在投资融资促进方面作出一系列细化规定
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投资融资促进方面也作出一系列细化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 李曙光:以前只能用土地、房产做抵押,那么现在规定可以用应收账款,可以用仓单,可以用你的股权,可以用你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一些技术发明,可以用它来做一个权利质押,这个是以前法律没有,那么这一次民营经济促进法把这个写进去以后,我想实际上对民营企业,特别对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借钱困难、贷款困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