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违反选举法案重审被推迟至韩大选后

  中评社香港5月7日电/韩联社报导,韩国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违反《公职选举法》案重审首次庭审日从原先的本月15日被推迟至大选后的6月18日。

  负责此案重审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审判第7庭当天作出上述决定,并表示,被告人现为总统候选人,为确保选举活动机会公平、审判公正,法院决定将庭审日期推迟至大选日之后。法院强调,院方一如既往地秉持不受内外部任何影响和干涉,只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公正审判的立场。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审判第7庭本月2日接手该案并将15日指定为首次庭审日。李在明方面当天向审判庭提交了延期开庭申请书。据悉,申请依据为《宪法》第116条“保障候选人选举活动机会公平”和《公职选举法》第11条“大选候选人在选举活动期间免于被拘留和逮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