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罢瑶”重连署让陈智菡“将功补过”?

  中评社香港5月5日电/澳门新华澳报5日发表富权文章:倘“罢瑶”重新连署就让陈智菡“将功补过”?以下为文章内容。

  五月间是民进党针对中国国民党“立委”及县市议员发动的“大罢免”向“中选会”呈交第二阶段连署书的日程,在民进党主席赖清德下令“三十五席全过”(注:可能因为过于显眼而否认)下,民进党及其侧翼罢团已经基本上完成第二阶段连署,有的罢团为了提高保险系数,加征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连署书,并准备在这几天陆续向各县市“选委会”呈交。昨日就传出,台中市罢免国民党“立委”的罢团将于今日举行“台中制霸六区全罢”,送件联合记者会,将罢免国民党“立委”颜宽恒、杨琼璎、廖伟翔、黄健豪、罗廷玮及江启臣的第二阶段连署书送交台中市“选委会”审查,打响了第二阶段送件的第一炮。
  
  而在国民党以青年军等为主发动的罢免民进党“立委”的“以罢制罢”行动,由于国民党中央判断及决策失误,加上起步太迟,在第一阶段提议连署法定期限截止前,只有十五宗“达标”,可以进入第二阶段连署。但有多个县市党部或区分党部遭到检调当局搜索并带走主委等高级党工甚至是羁押禁见。而且“船破偏遇顶头风”,在这“绿色恐怖”高压态势下,曾经在检调机构四月十四日首波搜索中遭到传唤的罢免民进党台北市第一选区(北投、士林)民进党“立委”吴思瑶的领衔人张克晋,虽然当时是“获准请回”,但也已经撑不下去了,于五月一日发表声明,他将不续任领衔人,而且发出声明后就彻底失联。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没有关于领衔人“退出”的条文,张克晋声明的“退出”,是表达自己不愿再行使领衔人法定权利,等于第二阶连署期限一到,即便是罢团能够征集到足够到法定送件“门槛”的连署书,但若原领衔人张克晋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权任何人送件,罢免吴思瑶“立委”的第二阶就会结束、罢免活动终止。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七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死亡或经提议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者,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并以一次为限”。但并未提及领衔人“退出”的处置办法。按照“中选会”的解释,像张克晋的这种情况,可以适用“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的规定,但必须“经提议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而经“中选会”查核,吴思瑶罢免案第一阶段合格提议人数为四千一百零八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就是超过二千零五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