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最迟明年2月交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报告

  中评社北京4月15日电/据文汇报报导,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将最迟于2026年2月底,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报告。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行使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根据《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要求委员会于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提交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报告。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通过实行法定最低工资“一年一检”的新机制,包括以下计算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方程式:

  每年法定最低工资的调整幅度(%)=整体甲类消费物价通胀#(下限为零)+[(最近一年的实质本地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最近十年的实质本地生产总值趋势增长率)×20%](“经济增长”因素*)(#即整体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经济增长”因素的上限为一个百分点,下限为零。)

  政府预期首个按新机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委员会将协助政府落实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