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学者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模式与路径
一、引言
2023年9月,《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台。这是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以“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的福建先行先试,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这也意味着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是海峡两岸同胞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发展、共同治理的特殊功能区。在两岸政治和经济制度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何构建一个协调一致、高效运转的制度体系?如何根据“一国两制”的特殊性,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政策和制度创新”,更好地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丰富“一国两制”新实践?这些都是必须深入探究的问题。